中标
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等县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CZZC2019-J1-70003-WDMN)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94.2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zc2019-j1-70003-wdmn
预算金额195.45万元
招标公司天等县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农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771-5841135
中标公司广西拓思科技有限公司194.2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天等县教育局的委托,就“天等县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ZC2019-J1-70003-WDMN)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CZZC2019-J1-70003-WDMN

项目名称:天等县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天等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CZZC2019-J1-70003-WDMN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2月18日

成交日期:2019年12月26日

总成交金额:194.2686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5369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公告正文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华方、零汉群、农元利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公告正文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天等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批准,现对天等县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于2019年12月24日就天等县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天等县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CZZC2019-J1-70003-WDMN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1

电脑

312台

2

电脑桌(双人座)

10张

3

学生课桌椅

2595套

4

篮球架

1付

,采购预算:195.45万元整。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3天内。
四、公告媒体及日期: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zfcg.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 www.czjyzx.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2019年12月18日

五、谈判日期:2019年12月24日

评审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许华方、零汉群、农元利(业主评委)

六、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拓思科技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发展大道189号安吉华尔街工谷1号楼B座1005-4号

3.成交金额:壹佰玖拾肆万贰仟陆佰捌拾陆元整(¥1942686.00元)

七、联系事项:

1. 采购人名称:天等县教育局

地址:天等县天等镇教育路001号

联系人及电话: 农先生,0771-3532699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71-5841135(项目部)、5583316(财务部);传真号码:0771-5841135

联系地址:南宁市仙葫大道西184号B区2号楼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天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771-3530890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九、政府采购代理本项目总收费金额:贰万伍仟叁佰陆拾玖元整(¥25369.00)。

政府采购代理本项目执行的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15〕32号)相关文件收费规定,由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十、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办理。

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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