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城东区域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 ||
行政区域 | 汉滨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27日 17:21 |
首次公告日期 | 0002年11月30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0月2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江兢瞻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5-3229904/17719695630 |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康市汉滨区朝阳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5-8178190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明石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康金州国际城6号楼1单元702室(安康市育才路10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5-3229904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SZBHB2022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东区域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11-01 09:00:00,更正为:2022-11-15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2-11-01 09:00:00,更正为:2022-11-15 09:00:00。
1、招标文件第30页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四、人员配置及用工要求第1条变更为:
“1、本项目核定用工人数376人,在保证作业质量的前提下,作业人员配备总数不得不少于338人,即核定总人数的90%。供应商投标时可根据实际用工情况在第34页(二)报价清单中调整相对应的用工人数。(招标文件相同部分按此执行)”
2、招标文件第30页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四、人员配置及用工要求第5条变更为:
“5、作业人员工资、加班及福利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作业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本区域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当地政府指导的工资标准,合同期内如遇本区域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或当地政府指导的工资标准调整,按最新标准执行,由采购人审核供应商需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人数及金额,所需经费有采购人承担。节假日福利是指春节、中秋、端午节等传统节日发放的福利,不得低于800元/人/年。”(招标文件相同部分按此执行)
3、招标文件第31页第四章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六、项目实施要求/(四)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管理:1、环卫作业设备的配备和管理,增加第(7)条内容:
“ (7)本项目区域内生活垃圾日产量约为150吨/天,垃圾日产量在涨幅20%以内,设备及费用不作调整,连续15天涨幅超过20%,由双方协商解决。”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朝阳路1号
联系方式:0915-81781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明石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康金州国际城6号楼1单元702室(安康市育才路104号)
联系方式:0915-32299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兢瞻
电话:0915-3229904/17719695630
陕西明石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