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凤翔县博物馆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凤翔县博物馆馆藏青铜器保护修复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翔县博物馆馆藏青铜器保护修复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X2019-10-012
三、采购人名称: 凤翔县博物馆
地址:县城文化路西段
联系人:凤翔县博物馆经办
电话:0917-723116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29号明瑞101室
联系人:司女士
电话:0917-3906292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凤翔县博物馆馆藏青铜器保护修复项目1项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主要完成对113件(组)青铜器的保护修复工作及所需设备、材料等配置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8908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1.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1.3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证书,证书业务范围须包含铜器;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6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7投标人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0-21 08:30:00至2019-10-25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29号明瑞1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文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0-31 15:0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29号明瑞401室
3、开标时间:2019-10-31 15:0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29号明瑞401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3906292
2、开户名称: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宝鸡分公司
3、开户银行:陕西宝鸡渭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路支行
4、账 号:2703010401201000110863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