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秀山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年度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竞采公告
金额
19.9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2/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基本信息
需求描述:招标模板仅供参考,请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
一、采购服务内容
秀山县消防救援大队31辆车机动车辆保险(车辆保险服务包含机动车综合商业险、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车船税)。
(一)第三者责任保险。每辆车保险金额200万元。
(二)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保额8万元。
(三)车损险。保险金额按国家统一的车辆保险系统自动生成的金额执行。
(四)项目服务标准
1、落实专人优先制
成交供应商须安排专人针对本项目办理公务车辆有关承保手续,送达保险资料等,享受承保优先的“畅通”服务。
2、专业联系跟踪制
成交供应商应与秀山县消防救援支队在保险期限内有计划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实行保险专业知识和风险管理方面的联系和交流。
3、成交供应商办理新增车辆投保手续时,在收到到账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4、成交供应商办理投保车辆报废退保手续时,三个工作日内须办理完毕。
5、成交供应商收到车辆增减变化信息后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秀山县消防救援支队报告。
6、凡新增加和报废的车辆,按照实际保险天数计算保费。
7、合同期内,遇政策因素,致使保费计算金额发生变化,以就低的原则收取保费。
8、现场查勘
接到报案通知后立即响应,城区内半小时内到达现场查勘解决问题;街镇应在接到报案通知1小时(最远街镇)内到达并解决问题;重庆市城区或高速路上应在接到报案1小时内到达现场或委托相关机构到现场查勘解决问题;异地(重庆市辖区外)出险的,成交供应商或委托的其在当地的保险机构在1.5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查勘。
9、建立和完善委托其在当地的保险机构或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现场查勘、检验定损的快捷制度。
10、理赔服务
10.1.高效快速通道制。成交供应商应24小时设有报案、救援和咨询服务电话,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应立即响应,保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勘,并及时办理理赔服务。
10.2.专人理赔负责制。每个理赔案都有专门理赔人员负责,要求在规定赔款时效内完成赔付。
10.3.赔款时效。每个理赔案都有专门理赔人员负责:1万元及以下(除有人伤外)赔款,索赔手续齐全,保证1个工作日内赔付;1-5万元(含5万元、除有人伤外)赔款,索赔手续齐全,保证2个工作日内赔付;5-10万元(含10万元、除有人伤外)赔款,索赔手续齐全,保证6个工作日内赔付;10-20万元(含20万元、除有人伤外)赔款,索赔手续齐全,保证12个工作日内赔付;20万元以上赔款(除有人伤外),索赔手续齐全,保证15个工作日内赔付。
10.4.预付赔款。重大赔案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及时结案,响应供应商须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及初步定损情况和车属单位的要求,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低于50%应赔金额的预付,以解决事故急需。
10.5.预付医疗费:凡车辆发生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的”规定,定点保险响应供应商必须立即预付伤者抢救费用。
10.6.合理理赔、争议协商。在承保和理赔结算中如有异议,响应供应商和投保单位应共同协商确定理赔。
10.7.理赔争议处理。对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有争议时,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
10.8.响应供应商负责向被保险单位提供机动车辆维修技术、配件价格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10.9.为被保险单位车辆事故处理提供法律援助。被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与其他事主发生法律纠纷时,响应供应商有义务聘请法律专家代为办理有关诉讼事宜,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10.10.保费调整原则。定点保险执行期间,因政策调整导致保费发生变化的,必须以就低的原则收取保费,以就高的原则进行赔付。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付款方式
按照每台车辆的起保时间及时支付。金额以中标供应商投标时提供每辆车保险报价为准。
四、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财产保险公司。
2.响应供应商具有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批准且从事财产保险的资质。
3.在重庆市内依法登记注册有正式机构和固定办公场所。
五、评选方法
最低价中标,采购人对已入围评审的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评审,满足需求条件的且报价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未入围的报名供应商不参与评审。
六、其它要求
1、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询比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比实质性要求内容。
2、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3、无论询比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自行承担。
4、供应商必须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要求。
5、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6、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于报价前自行前往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凤鸣路188号签到进行现场勘察。
7、报价文件中需提供每辆车保险的明细价格。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王龙
电 话:15340335119
地 址: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和街道凤鸣路188号
八、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
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供应商纸质响应文件辅助评审。
3、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预算金额:199900元
采购编号:10530504
采购人信息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需求描述:招标模板仅供参考,请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
一、采购服务内容
秀山县消防救援大队31辆车机动车辆保险(车辆保险服务包含机动车综合商业险、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车船税)。
(一)第三者责任保险。每辆车保险金额200万元。
(二)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保额8万元。
(三)车损险。保险金额按国家统一的车辆保险系统自动生成的金额执行。
序号 | 车牌号 | 车型 | 车架号 | 发动机号 |
1 | 渝A·X319H | 吉利公务车 | L6T7944Z4JN445271 | J4CC0212874 |
2 | 渝H·J3386 | 现代公务车 | LBEDMBND1Z051941 | DB766618 |
3 | 渝A·501UK | 帕萨特公务车 | LSVCD6A49CN031712 | CEA895619 |
4 | 渝A·E307U | 桑塔纳公务车 | LSVTN13338N697069 | 291836 |
5 | 渝A·N110B | CR-V公务车 | LVHRE285495018871 | 3040024 |
6 | 渝D·27J30 | 传祺GM8 | LMGMS1G87J1027361 | D181115 |
7 | 渝D·H2090 | 宇通运兵车 | LZYTETE17K1015517 | C117201524 |
8 | 渝A·H720R | 长城皮卡车 | LGWDBC190DC000778 | 1304455104 |
9 | 渝A·527CH | 长城皮卡车 | LGWCBD19XFC003482 | 150601393 |
10 | | 迪马宣传车 | LWLDAA8G6JL000771 | C02742 |
11 | 渝·X3117应急 | 救援指挥车 | LGWFF8A68JH002020 | 1843075197 |
12 | 渝·X6062应急 | 指挥车 | LJXBHDJE7HT020549 | H2P07478 |
13 | 渝·X3111应急 | 依维柯宣传车 | LNVU1CA309V901447 | S0FIM8140.46 |
14 | 渝·X6053应急 | 徐工登高平台车 | WDAKHCAA4BL562272 | 54194000766387 |
15 | 渝·X6050应急 | MAN泡沫车 | WMAN08ZZ1FY323699 | 22839655103972 |
16 | 渝·X6051应急 | MAN抢险车 | WMAN38ZZ3EY314413 | 22837685683782 |
17 | 渝·X6054应急 | 新大康泡沫车 | LZFF19L137D023191 | WD615.56 1507L233272 |
18 | 渝·X6052应急 | 中卓时代水罐车 | LWLYURDK2EL006378 | 4F01124 |
19 | | 18吨泡沫消防车 | WDANHNAE8J0305997 | 473907C0441764 |
20 | 渝·X6057应急 | 中卓时代泡沫车 | LWLYURGK2EL001595 | 3005877 |
21 | 渝·X6058应急 | 徐工举高车 | LZZ5BMNF0CW667057 | 120207047667 |
22 | 渝·X6061应急 | A类泡沫车 | LWLYURGK39L014099 | 3001379 |
23 | 渝·X6056应急 | 中卓时代水罐车 | LWLYURGK1EL004357 | 3006071 |
24 | 渝·X6059应急 | 新大康水罐车 | LZFF16L196D010698 | WD615.56 50608093800 |
25 | 渝·X6055应急 | 五十铃10吨水罐车 | LWLYXZDK4EL005157 | 4F01049 |
26 | 渝·X6112应急 | 器材运输车 | LWLDAA8K7JL003666 | C05019 |
27 | 渝·X6152应急 | 灭火机器人装载车 | LWLDMALG6KL049470 | HDK00556 |
28 | 渝·X6114应急 | 化学事故抢险救援消防车 | LWLYXFWK2JL002666 | 5F00769 |
29 | 渝·X6217应急 | 充气消防车 | LWLYUAWK1JL000600 | 5F00427 |
30 | 渝·X6154应急 | 18吨水罐消防车 | WDANHNAE1J0305212 | 473907C0305212 |
31 | 渝·X6153应急 | 18吨泡沫消防车 | WDANHNAE6J0306405 | 473907C0442199 |
(四)项目服务标准
1、落实专人优先制
成交供应商须安排专人针对本项目办理公务车辆有关承保手续,送达保险资料等,享受承保优先的“畅通”服务。
2、专业联系跟踪制
成交供应商应与秀山县消防救援支队在保险期限内有计划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实行保险专业知识和风险管理方面的联系和交流。
3、成交供应商办理新增车辆投保手续时,在收到到账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4、成交供应商办理投保车辆报废退保手续时,三个工作日内须办理完毕。
5、成交供应商收到车辆增减变化信息后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秀山县消防救援支队报告。
6、凡新增加和报废的车辆,按照实际保险天数计算保费。
7、合同期内,遇政策因素,致使保费计算金额发生变化,以就低的原则收取保费。
8、现场查勘
接到报案通知后立即响应,城区内半小时内到达现场查勘解决问题;街镇应在接到报案通知1小时(最远街镇)内到达并解决问题;重庆市城区或高速路上应在接到报案1小时内到达现场或委托相关机构到现场查勘解决问题;异地(重庆市辖区外)出险的,成交供应商或委托的其在当地的保险机构在1.5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查勘。
9、建立和完善委托其在当地的保险机构或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现场查勘、检验定损的快捷制度。
10、理赔服务
10.1.高效快速通道制。成交供应商应24小时设有报案、救援和咨询服务电话,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应立即响应,保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勘,并及时办理理赔服务。
10.2.专人理赔负责制。每个理赔案都有专门理赔人员负责,要求在规定赔款时效内完成赔付。
10.3.赔款时效。每个理赔案都有专门理赔人员负责:1万元及以下(除有人伤外)赔款,索赔手续齐全,保证1个工作日内赔付;1-5万元(含5万元、除有人伤外)赔款,索赔手续齐全,保证2个工作日内赔付;5-10万元(含10万元、除有人伤外)赔款,索赔手续齐全,保证6个工作日内赔付;10-20万元(含20万元、除有人伤外)赔款,索赔手续齐全,保证12个工作日内赔付;20万元以上赔款(除有人伤外),索赔手续齐全,保证15个工作日内赔付。
10.4.预付赔款。重大赔案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及时结案,响应供应商须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及初步定损情况和车属单位的要求,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低于50%应赔金额的预付,以解决事故急需。
10.5.预付医疗费:凡车辆发生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的”规定,定点保险响应供应商必须立即预付伤者抢救费用。
10.6.合理理赔、争议协商。在承保和理赔结算中如有异议,响应供应商和投保单位应共同协商确定理赔。
10.7.理赔争议处理。对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有争议时,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
10.8.响应供应商负责向被保险单位提供机动车辆维修技术、配件价格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10.9.为被保险单位车辆事故处理提供法律援助。被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与其他事主发生法律纠纷时,响应供应商有义务聘请法律专家代为办理有关诉讼事宜,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10.10.保费调整原则。定点保险执行期间,因政策调整导致保费发生变化的,必须以就低的原则收取保费,以就高的原则进行赔付。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付款方式
按照每台车辆的起保时间及时支付。金额以中标供应商投标时提供每辆车保险报价为准。
四、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营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财产保险公司。
2.响应供应商具有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批准且从事财产保险的资质。
3.在重庆市内依法登记注册有正式机构和固定办公场所。
五、评选方法
最低价中标,采购人对已入围评审的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评审,满足需求条件的且报价总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未入围的报名供应商不参与评审。
六、其它要求
1、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下载查看本项目需求文件以及变更公告等询比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查看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比实质性要求内容。
2、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3、无论询比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自行承担。
4、供应商必须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要求。
5、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6、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于报价前自行前往重庆市秀山县中和街道凤鸣路188号签到进行现场勘察。
7、报价文件中需提供每辆车保险的明细价格。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王龙
电 话:15340335119
地 址: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和街道凤鸣路188号
八、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
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供应商纸质响应文件辅助评审。
3、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预算金额:199900元
采购编号:10530504
采购人信息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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