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轨道城市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燃气设备维护保养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金额
14.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3/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轨道城市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燃气设备维护保养项目(二次)。
2.项目不含税总价限价:142000元;本项目以不含税价格作为评标价进行评标,同时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限价,不含税单价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不含税总价和单价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3.服务期限: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询价人通知为准。
二、成交原则
详见“第二部分 询价须知”。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的。
6、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7、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具有燃气维保服务及检测的相关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燃气维保服务及检测的业绩合同可以分开提供。若合同无法体现内容或合同签订时间,另须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业主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获取询价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直接下载获取电子询价文件。
五、询价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邮寄至或递送至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8楼,刘女士,18651328913收,以签收时间为准(即须在2024年3月28日14时00分前送达并完成签收)。如采用邮寄方式,请将快递信息发送至3337542021@qq.com或电话告知,否则询价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遗漏的责任。如采用递送方式,请于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递送。
2.编制及密封要求:
(1)响应文件的文件袋上应依次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其内容应与询价文件的各项内容对应一致。如果供应商未按规定写明上述信息或所写内容与询价文件的内容不一致,询价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错放或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询价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3)询价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须分别单独装订、密封,且资格审查文件不得出现任何报价内容。
(5)纸质响应文件均采用A4版面统一装订,并在相应的位置加盖公章或签字。
(6)全套响应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询价文件修改通知”的要求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明显笔误必须修改的。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涂改、插字和删除,都应由供应商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7)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询价单位不予受理。
(8)未按规定编制或密封的询价响应文件,询价单位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ntrailwa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对项目的询问、质疑请向询价人提出,由询价人负责答复。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2024年3月25日17时00分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word版,邮箱为3337542021@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响应人理解并接受本询价文件所有内容,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
3.询价人有权对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询价人对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询价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答疑或澄清文件会在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供应商应及时查看,因供应商错看漏看引起的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联系人:
询 价 人: 南通轨道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18楼
联 系 人: 刘女士/王先生
询价人联系电话: 18651328913/18020366360
八、现场踏勘
1.为确保询价响应单位更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询价人组织一次集中现场踏勘,询价响应单位须于2024年3月26日9时30分前到达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大楼一楼大厅(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集合,联系人:王先生,18020366360。询价人将于2024年3月26日9时30分准时开始组织踏勘,过时不候。
2.询价响应人自行承担现场勘察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勘察现场的相关责任和风险。
3.询价响应人不参与踏勘视为自动放弃,询价响应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询价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增加服务费用的要求。
九、异议处理方式
询价响应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向询价人提出。受理异议部门:综合管理部;电话:0513-80813993(请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联系);通信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18楼1801。
南通轨道城市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燃气设备维护保养项目(二次)询价文件.docx
1.项目名称:南通轨道城市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燃气设备维护保养项目(二次)。
2.项目不含税总价限价:142000元;本项目以不含税价格作为评标价进行评标,同时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限价,不含税单价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不含税总价和单价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3.服务期限: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询价人通知为准。
二、成交原则
详见“第二部分 询价须知”。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价。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的。
6、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7、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具有燃气维保服务及检测的相关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燃气维保服务及检测的业绩合同可以分开提供。若合同无法体现内容或合同签订时间,另须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业主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获取询价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直接下载获取电子询价文件。
五、询价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邮寄至或递送至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8楼,刘女士,18651328913收,以签收时间为准(即须在2024年3月28日14时00分前送达并完成签收)。如采用邮寄方式,请将快递信息发送至3337542021@qq.com或电话告知,否则询价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遗漏的责任。如采用递送方式,请于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递送。
2.编制及密封要求:
(1)响应文件的文件袋上应依次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其内容应与询价文件的各项内容对应一致。如果供应商未按规定写明上述信息或所写内容与询价文件的内容不一致,询价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错放或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询价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组成。
(3)询价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报价文件”须分别单独装订、密封,且资格审查文件不得出现任何报价内容。
(5)纸质响应文件均采用A4版面统一装订,并在相应的位置加盖公章或签字。
(6)全套响应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修改是根据“询价文件修改通知”的要求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明显笔误必须修改的。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涂改、插字和删除,都应由供应商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
(7)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询价单位不予受理。
(8)未按规定编制或密封的询价响应文件,询价单位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ntrailwa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对项目的询问、质疑请向询价人提出,由询价人负责答复。
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2024年3月25日17时00分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word版,邮箱为3337542021@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响应人理解并接受本询价文件所有内容,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
3.询价人有权对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询价人对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询价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答疑或澄清文件会在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供应商应及时查看,因供应商错看漏看引起的一切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联系人:
询 价 人: 南通轨道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18楼
联 系 人: 刘女士/王先生
询价人联系电话: 18651328913/18020366360
八、现场踏勘
1.为确保询价响应单位更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询价人组织一次集中现场踏勘,询价响应单位须于2024年3月26日9时30分前到达南通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大楼一楼大厅(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集合,联系人:王先生,18020366360。询价人将于2024年3月26日9时30分准时开始组织踏勘,过时不候。
2.询价响应人自行承担现场勘察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勘察现场的相关责任和风险。
3.询价响应人不参与踏勘视为自动放弃,询价响应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询价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增加服务费用的要求。
九、异议处理方式
询价响应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向询价人提出。受理异议部门:综合管理部;电话:0513-80813993(请在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联系);通信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18楼1801。
南通轨道城市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燃气设备维护保养项目(二次)询价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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