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州城城墙保护利用设施控制价公告
永宁州城城墙保护利用设施(GXKH2022028-G)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招标人委托桃花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经广西嘉诚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14708973.81元【其中:预算价12542108.01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94968.54元,规费457394.82元(其中:社会保险费424092.05元,其它33302.77元),增值税1214502.44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0元、暂列金额300000.00元】。
本工程招标总控制价为13826435.38元【其中: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1659569.58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94968.54元,规费457394.82元(其中:社会保险费424092.05元,其它33302.77元),增值税1214502.44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0元、暂列金额300000.00元】。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市住建(2018)32 号文《桂林十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117671.79元。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高于本工程招标总控制价为无效投标,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高于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等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2011】6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5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附:主要项目清单主要项目清单.pdf
招标人:永福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凯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