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保定市满城区界河综合治理工程(白沙桥至秀兰文化园段)监理】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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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5127001B01 | ||||||||||||||||||||||||||||||||||||||||||||||
招标内容: | |||||||||||||||||||||||||||||||||||||||||||||||
【保定市满城区界河综合治理工程(白沙桥至秀兰文化园段)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满城区界河综合治理工程(白沙桥至秀兰文化园段)监理已由 保定市满城区发展改革局,保定市满城区行政审批局以保满发改投资【2024】57号、保满发改投资【2024】60号批准建设、保满审招标核准【2024】21号核准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满城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满城区水利中心站(抗旱服务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保定市满城区界河综合治理工程(白沙桥至秀兰文化园段)监理。
建设地点:保定市满城区界河。
建设规模:河道清淤疏浚 20.82km,主槽边坡防护32.70km,恢复重建冲毁的跨河桥梁6座、漫水路6处,修建防汛道路及连接路10.54km等。
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
工程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个。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就监理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29 09:00至2024-12-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9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受理单位:保定市满城区水利中心站(抗旱服务站),联系人:张小静,联系电话:0312-707187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2-7029919 电子邮箱:mcfgzhg@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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