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变更公告】泸县经开区城西工业园燃气供应能力提升管道工程安全预评价及验收服务采购项目磋商邀请变更
金额
26.4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zxs20240712
预算金额26.42万元
招标公司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颜先生0830-2930752
招标代理机构泸州鑫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韦先生0830-22980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泸县经开区城西工业园燃气供应能力提升管道工程安全预评价及验收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泸县经开区城西工业园燃气供应能力提升管道工程安全预评价及验收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本次招标委托泸州鑫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编号:LZXS20240712,本项目的采购信息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lzsggzy.com/)其他交易板块上发布。
采购公告于2024年07月26日发布。
更正原因:国家安监局22号令第二十一条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不得委托同一个安全评价机构
更正内容:1、将原采购文件项目名称“泸县经开区城西工业园燃气供应能力提升管道工程安全预评价及验收服务采购项目”更正为“泸县经开区城西工业园燃气供应能力提升管道工程安全预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2、将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表2、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264,2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肆仟贰佰元整;”更正为“本项目采购预算:144,200.00元;大写:壹拾肆万肆仟贰佰元整;”。
3、将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表3、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264,2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肆仟贰佰元整;”更正为“本项目最高限价:144,200.00元;大写:壹拾肆万肆仟贰佰元整;”。
4、将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二、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2、服务要求“分别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编制报告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报告能指导项目实施过程中能顺利取得审批手续。”更正为“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报告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报告能指导项目实施过程中能顺利取得审批手续。”
5、将原采购文件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交付三个项目安全预评价技术服务成果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成交供应商交付三个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技术服务成果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变更为“成交供应商交付三个项目安全预评价技术服务成果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成交供应商通过三个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技术服务成果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0830-2930752
采购代理机构:泸州鑫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中心)12号楼1706
联 系 人:韦先生
联系电话:0830-2298028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泸县经开区城西工业园燃气供应能力提升管道工程安全预评价及验收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泸县经开区城西工业园燃气供应能力提升管道工程安全预评价及验收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本次招标委托泸州鑫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编号:LZXS20240712,本项目的采购信息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lzsggzy.com/)其他交易板块上发布。
采购公告于2024年07月26日发布。
更正原因:国家安监局22号令第二十一条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不得委托同一个安全评价机构
更正内容:1、将原采购文件项目名称“泸县经开区城西工业园燃气供应能力提升管道工程安全预评价及验收服务采购项目”更正为“泸县经开区城西工业园燃气供应能力提升管道工程安全预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2、将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表2、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264,2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肆仟贰佰元整;”更正为“本项目采购预算:144,200.00元;大写:壹拾肆万肆仟贰佰元整;”。
3、将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磋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表3、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264,200.00元;大写:贰拾陆万肆仟贰佰元整;”更正为“本项目最高限价:144,200.00元;大写:壹拾肆万肆仟贰佰元整;”。
4、将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二、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2、服务要求“分别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编制报告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报告能指导项目实施过程中能顺利取得审批手续。”更正为“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报告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报告能指导项目实施过程中能顺利取得审批手续。”
5、将原采购文件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交付三个项目安全预评价技术服务成果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成交供应商交付三个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技术服务成果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变更为“成交供应商交付三个项目安全预评价技术服务成果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成交供应商通过三个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技术服务成果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四川泸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0830-2930752
采购代理机构:泸州鑫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中心)12号楼1706
联 系 人:韦先生
联系电话:0830-2298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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