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明珠公司财务部金蝶EAS-Cloud公有云产品租赁及服务项目邀请函
金额
5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2023012589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
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邀请贵公司进行谈判采购。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财务部金蝶EAS-Cloud公有云产品租赁及服务项目 。
1.2 项目编号:CZ2023012589 。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目前采购人所使用的财务管理系统为金蝶EAS-Cloud,包含的模块主要有总账、出纳、固定资产、采购、库存管理,供应商以租赁方式提供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产品运行所必须的硬件、软件及产品使用、产品升级、产品维护等服务,系统部署方式为公有云。现需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签订2年总价合同。

序号

需求单位

采购内容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交付期

1

明珠公司财务部

金蝶EAS-Cloud公有云产品租赁及服务

500000

签订租赁服务合同并支付一期款项后,系统期限3天内完成许可更新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金蝶EAS-Cloud公有云产品租赁及服务

广州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1.9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1.10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1.11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2、谈判文件的获取
2.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6】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以下简称“南航采招网”,网址:https://csbidding.csair.com),选择谈判项目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谈判。
2.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20-86138881。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17】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3.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联系方式
4.1 采购人: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新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5路南航明珠大酒店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工,020-86138868转88928 5、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5.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
5.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五路南航明珠大酒店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31966
5.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服部
联 系 地 址 :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五路南航明珠大酒店
联 系 人 :刘女士
联 系 电 话 :020-86131966
5.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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