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隆安县司法业务用房配套工程项目 已由 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以 隆安改投资[2014]18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 隆安县司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ZHGX-2017-152(重)
报建号(如有): /
建设地点: 隆安县城内
建设规模: 338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226.000000万元
要求工期: 60 日 历天,定额工期 60 日历天【备注: 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 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承包本工程的门卫室、大门土建与安装,围墙、挡土墙建设、篮球场、绿化工程、景观改造工程等内容。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设计单位: 广西汉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广西通能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 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 ﹝2014﹞25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 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 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 无要求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 列要求: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 其他资格条件:无
4 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12月11日9时00分 至 2017年12月15日17时00分 (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潜在 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 号及密 码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 锁 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nnggzy.net/gxnnhy) 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7年12月11日9时00分至2017年12月15日17时00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 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 码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 CA锁登陆南 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9d71bba5-7eac-47bb-89ec-0c8135473750保证金银行账号:125612010100380707、开户名称:隆安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户银行:隆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2018年1月3日 10时00分
6.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功上传,并将相同内容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按招标文件要求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日前由本单位专职投标员提交到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隆安县城南路14号(县人社局4楼5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递交,并持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拟投入的项目 经理和拟投入的所有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 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http://www.nnggzy.net、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10 交易服务单位
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隆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0771-6522144 ;
隆安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0771-6531019
12 注意事项
12.1 潜在投标人必须 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系统,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管理 系统登陆地址(http://ztb.gxzj t.gov.cn:1121/zjthy/)。由于广西建筑业诚信信息 库与自治区招标投标系统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 每天晚上同步一次),因此投标人应至少提前2天将所需投标材料在 诚信库内审核通过。
12.2投标人须办 理企业CA锁后并确保在有效期内才能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制作投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业务。未办理企业CA锁的单位,请到 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办理,客服电话:0771-5869801。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隆安县司法局
地 址: 隆安县城厢镇国泰街86号
邮 编:
联 系 人: 陆志吉
电 话: 0771-6522234
传 真:
电子邮箱:
网 址: 代理机构: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东葛路延长线(茅桥路2号)润华四季大酒店三楼(观光电梯上)
邮 编:
联 系 人: 杨堃
电 话: 17776658002
传 真: 021-51712380
电子邮箱: zhgxfgs@163.com
网 址:
招标人:隆安县司法局
代理机构: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