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机关 2024年度新港街道清理堆放物项目 (项目编号:FYJZ-ZC-2024-019)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76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yjz-zc-2024-019
预算金额27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方元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老师022-6521221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4
公告正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机关 2024年度新港街道清理堆放物项目 (项目编号:FYJZ-ZC-2024-019)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3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机关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新港街道清理堆放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合路100号一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JZ-ZC-2024-019
项目名称:2024年度新港街道清理堆放物项目
预算金额:276.0万元
最高限价:276.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96.6 | 96.6 | 垃圾处理服务 | 新港街辖区其他片区堆放物清理,详见项目需求书 |
第2包 | 是 | 82.8 | 82.8 | 垃圾处理服务 | 新港街辖区南部片区堆放物清理 ,详见项目需求书 |
第3包 | 是 | 96.6 | 96.6 | 垃圾处理服务 | 新港街辖区东部片区堆放物清理,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05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A.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B.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5)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相关设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3日到 2024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合路100号一楼招标部
方式:(1)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2)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合路100号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新港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喻园南街298号
联系方式:022-65773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方元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合路100号
联系方式:022-652122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2-6521221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 2024年度新港街道清理堆放物项目.docx
天津方元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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