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海域、海岛使用权批后实施监管工作(GXZC2017-G3-5762-FZJT)公开招标公告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受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海域、海岛使用权批后实施监管工作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域、海岛使用权批后实施监管工作
二、项目编号:GXZC2017-G3-5762-FZJT
三、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8万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数量、用途、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海域、海岛使用权批后实施监管工作一项,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项目采购需求为准。
六、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提供的服务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采购要求;
2.投标单位应具有海洋类项目的工作经验;
3.具备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06月05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06月09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发售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景晖巷3号邮政小区6栋401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备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和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二代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须同时提供双方的有效证件证明材料),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九、投标保证金(必须足额交纳):伍仟元整(¥5000.00)。
投标保证金须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且于2017年06月23日下午17时整前到达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永凯支行
银行账号:2102112809300025602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06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开标室(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景晖巷3号邮政小区6栋401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06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在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开标室(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景晖巷3号邮政小区6栋401号)开标,投标人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十三、业务咨询:
1、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74号
联系人:鲍主任 联系电话:0771-5780864
2、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景晖巷3号邮政小区6栋401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5077145032/0771-5387282(传真)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331544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