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要求,按相关规定,广西沿海铁路经贸有限公司决定对钦州东站架空层A1商铺租赁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面积:钦州东站架空层A1商铺租赁,面积约为222.75平方米,标的物按现状出租。
二、项目招商业态:汽车租赁业务客户咨询、接待及员工办公。
三、项目保留价:6459.75元/月。
四、招商人:广西沿海铁路经贸有限公司。
五、招商方式:在国铁95306招商平台上挂网对外公开网上竞价(竞价网址为https://zs.95306.cn)。如公告后无人参与报名或经资格初审、招商评审等环节后无法确定中商人的项目,在招商底价、物业条件、合作期限、支付方式等重要条款不变的情况下,改为商务洽谈方式确定中商人。
六、招商时间、地点及形式:
1.报名时间自2024年9月4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16:00前,报价时间2024年9月13日16:01-18:00结束,本项目不设置延时报价。
2.报名方式:在国铁95306招商平台(网址为https://zs.95306.cn)上报名,资料索取和详情咨询可联系广西沿海铁路经贸有限公司4楼综合业务部,张善鑫:0771-2761464,13617773124。
3.招商形式:公开网上竞价。
七、合同形式: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租金按季支付,先付后用,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增长5%。
八、竞商人资格:
(一)竞商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能出具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文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同时竞商人、公司及法人、股东及其他关联自然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
(二)竞商人近3年来无违法或违规等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暂停、取消竞商资格,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违法记录。
(三)竞商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与南宁局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有合同纠纷或欠我公司场地租赁费的公司及企业,不予接受报名竞商,如发现在招商过程中竞商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立即取消竞商人及关联竞商人的竞商资格,列入黑名单,一年内禁止参与我公司的任何招商项目竞商,串标的竞商人及关联竞商人缴纳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拒绝有欠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及招标人费用记录的单位报名。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六)标的物招商面积为参考面积,该面积仅作为招商人确定标的物招标底价的参考,不作为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合同的计算依据。中商人应当按照中商价与招商人签订租赁合同,不得以招商面积与实测面积有出入为由向招商人提出减少或降低租金的要求。
(七)如竞商人中标后,由于自身原因弃标的,竞商人缴纳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竞商人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商文件第十二项。
九、招商文件编制及有效期限:竞商人编制的招商文件须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招商文件无需密封),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招商文件应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涂改;招商文件必须有意向竞商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经合法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招商文件有效期自竞商之日起至评标结束之日止,中商人的招商文件有效期至租赁合同终止之日止。
十、竞商保证金:竞商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商人指定账户缴纳竞商保证金为:2万元。招商人和中商人签订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竞商人退还竞商保证金,中商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项目的,缴纳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可覆盖3个月的租金及半年的土地使用税)。竞商人须向招商人指定以下账户缴纳竞商保证金,必须使用对公账号转账,请注明“原钦北线合浦至北海南珠路闲置场地竞商保证金”。
名 称:广西沿海铁路经贸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明秀西支行;
账 号:626257485441。
十一、招商规则及报价说明:
1.竞商人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由招商人组织,同级党委派人参加。
- 竞商人可联系招标联系人领取《招商系统竞商人使用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并在招商人通知的时间内,注册并登录国铁95306招商平台场参加网上公开竞价,本项目设置的竞价步长为100元(最低加价幅度),竞商人每次报价=项目保留价+步长×N(N为整数,如1,2,3……100等)。本次竞商报价不含公共照明、消防系统、通风系统用电、站内用水、公共区域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等。
3.竞商人在领取到手册后,必须认真阅读了解具体的注册报名、材料上传、竞价程序等具体流程,如有疑问要及时与招标联系人沟通明确,如因竞商人自身原因导致竞商失败,我公司概不负责。
十二、招商方案及说明:中商人须承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合同版本报名后发电子版),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中标金额足额缴纳全部中标租金费用。竞商人承诺按照招商人指定的业态规划提交方案,经招商人及相关站段审批通过后,方可入场施工,并主动接受招商人相关站段监督。若未达到标准,招商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差额。
十三、其他要求:
(一)竞商人中标后必须自主经营,不得转租第三方。
(二)本标的物按交付时的现状出租,中商人需按经营业态要求,自行投入资金完善但不限于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设施,由中商人自行办理市政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商人自行承担,并向招商人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因经营业态、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原因不符合招商人上级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损失均由中商人自行承担,且中商人不得以此作为合同延期或减免租金的理由。
(三)中商人另需平整或者增设附属建筑、设施和设备的,须经招商人书面同意,需费用由中商人承担,铁路高架桥安全距离内不得增设任何建筑物。中商人擅自对标的物增设他物的,招标方可以要求中商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因装饰场地及配套房屋及在其上增建(设)附属物发生人身伤亡或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中商人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导致招标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中商人负责赔偿招标方所受到的损失。
(四)租赁期间,未经招标方同意,中商人不得在租用地块范围内私自搭建建筑物,经招标方同意后还需获得标的物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通过方可建设,中商人自建建筑如被标的物所在地政府列为违建拆除的,损失由中商人自行承担。
(五)由于使用该处场地产生的土地使用税费以及其他相关税费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需每半年向经贸公司提供相关完税证明的复印件,同时为了确保承租方按时缴纳税费,承租方需同意在未完成相关税费缴纳的情况下,可由经贸公司使用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用于税费缴纳,并在接到经贸公司书面扣减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
(六)禁止经营的范围:利用标的物存放固体、液体废弃物、有毒有害气体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经营过程中可能排放污水、粉尘等污染物以及产生噪音的;利用标的物进行办学、午托、培训、养老院、网吧等经营项目的;一切违规、违法的经营行为。中商人全权负责使用期间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劳动安全,保证环境卫生、整洁,并承担运营过程中的经营风险。
(七)拟签订合同及安全承诺书样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及安全承诺书条款需结合本招标文件制定,以实际签订为准。
广西沿海铁路经贸有限公司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