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松溪县三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标准化厂房二期(3#、4#、5#、6#厂房、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1
金额
1042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5/0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429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1900508358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0591-28059650
标书截止时间2025/02/06
投标截止时间2025/02/26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溪县三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已由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松发科(2023)审批106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 福建松溪开发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福建松溪开发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标准化厂房二期(3#、4#、5#、6#厂房、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松溪县三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标准化厂房二期(3#、4#、5#、6#厂房、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松溪县

2.3计划总投资:松溪县三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总投资约为120000万元,本次仅对松溪县三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标准化厂房二期(3#、4#、5#、6#厂房、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招标,拟实施的工程造价约为10429万元。

2.4建设规模和内容松溪县三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标准化厂房二期(3#、4#、5#、6#厂房、综合楼)及附属工程,总用地红线面积 36322平方米(约54.5亩),拟建建筑占地面积 2021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629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56034 平方米,容积率为 1.54。建设内容为标准化厂房、综合楼及相应的附属配套设施最终实际建设内容和规模以招标人最终确认的施工图为准,项目具体实施进度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调整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进度,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并不得据此提出索赔

2.5服务期限:从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各项服务内容的节点期限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和招标人要求实施。

2.6项目管理目标:包含投资控制目标、进度目标、质量目标、安全文明目标等,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7标段划分:(如有)   /    

2.8招标范围:

(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工程报批报建服务:   /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包括:

    □工程勘察管理:   /    

    □工程设计管理:   /    

    □其他:   /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括:

    ?工程勘察:包括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勘察,提供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方案设计: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须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和有关单位审核

    ?初步设计: 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相应成果须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审批 

    ?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所有专业、专项深化设计、施工期间设计指导与技术服务、工程验收等全过程的相关设计咨询服务,相应成果须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和有关单位审核

    ?其他: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施工期间的设计现场配合服务工作、验收配合。

?工程造价咨询:自项目实施阶段起至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协调、解释等工作。包括但不限预算编制、施工期间造价咨询、造价管理、造价鉴定的全过程服务(不含工程结算审核)、设计变更经济分析、合同涉及造价条款管理,预付款、进度款、变更款、签证及索赔款的计算及审核,材料、设备价格的询价,造价指标分析等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提供核价建议、施工现场造价管理、审核,配合完成相关优化设计编制的造价对比等。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包括:

□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   

    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代理若有   /   

    □其他:   /   

施工项目管理:   /   

?工程监理服务:包括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服务监理;包括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等。(具体监理范围以施工图为准)。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各专项评估咨询(整个项目过程所有需由建设单位委托的评估服务: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地质灾害评估、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各项监测服务整个项目过程需由建设单位委托的监测服务,:基坑监测等)等规定必须由建设单位直接委托的相关服务除外。实际具体实施内容,以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招标人要求为准。

(二)其他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   

信息技术咨询:    /    

风险管理咨询:   /     

项目后评价咨询: /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   

□工程保险咨询:   /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能力: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承担工程监理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其他资格: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承担工程勘察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承担本项目监理任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2)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

□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    (职称或执业资格)

?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其他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    (职称或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5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近五年内不得存在因不当的行为被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④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⑤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注册人员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1  23   17  00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 2  6 235959秒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重要提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页面下端“我要投标”进入系统,在业务系统中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记录的将无法后续操作和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报名)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号),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22608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松溪开发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松溪县松源街道工农东路326号东方铭城C7幢5号店,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9005083587,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5室,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szzxywyb@126.com

电话:0591-28059650、18159973759,传真:0591-28059659

联系人:陈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npztb/)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红旗街233号

联系电话:0599-232665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松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工农西路325号)

联系电话:0599-2328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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