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润洛泽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浦县杭桂镇墩艾日克村防渗渠建设项目等19个项目环评验收水土保持验收全过程服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17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lzt-zfcg-2023-007
预算金额117万元
招标公司洛浦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润洛泽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剑1320133666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洛浦县杭桂镇墩艾日克村防渗渠建设项目等19个项目环评验收水土保持验收全过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8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LZT-ZFCG-2023-007
项目名称:洛浦县杭桂镇墩艾日克村防渗渠建设项目等19个项目环评验收水土保持验收全过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70000
最高限价(元):650000,5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洛浦县杭桂镇墩艾日克村防渗渠建设项目等19个项目环评验收水土保持验收全过程服务采购项目(包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5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程、规范、技术要求完成编制环评验收报告,报告编制人员对其编制的报告终身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设施中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所需的装置设备、监测手段等进行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洛浦县杭桂镇墩艾日克村防渗渠建设项目等19个项目环评验收水土保持验收全过程服务采购项目(包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2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通过对完工的项目进行现场调查、拍照,详细查阅施工、监理、建设管理等档案资料,根据所收集的资料并结合现场调查情况,详细了解工程和植物措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调查防护效果,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和防治效果进行核查核实,逐一排查分析敏感风险因素将实际采取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临时措施工程量、投资、防治责任范围以及取得的实际防护效果与水土保持方案做出对比,对变化的原因进行分析,形成公正客观、全面具体、结论准确的验收报告。(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至递交验收合格的成果文件后(具体以与业主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2)法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需提供法人或委托人近6个月本公司的社保缴纳凭证和法人或委托人近6个月社保缴纳个人明细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或2022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完税证明,2023年之后成立公司不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5)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包一投标保证金:6000.00元 大写:陆仟元整;包二投标保证金:5000.00元 大写:伍仟元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8日至2023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7月28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洛浦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45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县水利局
地 址:新疆洛浦县杭桂路143号
联系方式:0903-6682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润洛泽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城区街道依格孜艾日克社区杭桂路94号附15号
联系方式:13201336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剑
电 话:13201336663
附件信息:
洛浦县杭桂镇墩艾日克村防渗渠建设项目等19个项目环评验收水土保持验收全过程服务采购项目(包一.doc
462.3K
洛浦县杭桂镇墩艾日克村防渗渠建设项目等19个项目环评验收水土保持验收全过程服务采购项目(包二.doc
461.8K
洛浦县杭桂镇墩艾日克村防渗渠建设项目等19个项目环评验收水土保持验收全过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8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LZT-ZFCG-2023-007
项目名称:洛浦县杭桂镇墩艾日克村防渗渠建设项目等19个项目环评验收水土保持验收全过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70000
最高限价(元):650000,5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洛浦县杭桂镇墩艾日克村防渗渠建设项目等19个项目环评验收水土保持验收全过程服务采购项目(包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5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程、规范、技术要求完成编制环评验收报告,报告编制人员对其编制的报告终身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设施中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所需的装置设备、监测手段等进行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洛浦县杭桂镇墩艾日克村防渗渠建设项目等19个项目环评验收水土保持验收全过程服务采购项目(包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2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通过对完工的项目进行现场调查、拍照,详细查阅施工、监理、建设管理等档案资料,根据所收集的资料并结合现场调查情况,详细了解工程和植物措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调查防护效果,对水土流失防治工程和防治效果进行核查核实,逐一排查分析敏感风险因素将实际采取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临时措施工程量、投资、防治责任范围以及取得的实际防护效果与水土保持方案做出对比,对变化的原因进行分析,形成公正客观、全面具体、结论准确的验收报告。(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至递交验收合格的成果文件后(具体以与业主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经年审合格(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2)法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需提供法人或委托人近6个月本公司的社保缴纳凭证和法人或委托人近6个月社保缴纳个人明细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1年或2022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完税证明,2023年之后成立公司不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5)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包一投标保证金:6000.00元 大写:陆仟元整;包二投标保证金:5000.00元 大写:伍仟元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8日至2023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7月28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洛浦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45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县水利局
地 址:新疆洛浦县杭桂路143号
联系方式:0903-6682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润洛泽阗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城区街道依格孜艾日克社区杭桂路94号附15号
联系方式:13201336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剑
电 话:13201336663
附件信息:
洛浦县杭桂镇墩艾日克村防渗渠建设项目等19个项目环评验收水土保持验收全过程服务采购项目(包一.doc
462.3K
洛浦县杭桂镇墩艾日克村防渗渠建设项目等19个项目环评验收水土保持验收全过程服务采购项目(包二.doc
461.8K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