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便携式COD测量仪采购项目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1/10/18
投标截止时间2021/10/22
公告正文
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便携式COD测量仪采购项目公告

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拟采购一台便携式COD测量仪,采用磋商方式择优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便携式COD测量仪采购项目

2、最高限价:20

3、采购方式:磋商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仪器到达后,在5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安排合格工程师到本单位免费安装调试设备;安装调试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其他要求

(1)投标供应商为仪器生产厂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声明书,为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2)所投COD光谱水质分析仪需取得中国国家级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符合技术要求:HJ/T191-2005);投标文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书和认证检测报告复印件

(3)所投仪器须取得中国国家级计量器具型式认证(至少包括核心指标COD);投标文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书和认证检测报告复印件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014日至2021年10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13号双桥商务3008-2室

3联系人:姜工、王工电话:0514-82817289邮箱:951757927@qq.com

4获取方式:供应商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疫情防控期间如涉及扬州市以外人员,按照扬州市疫情防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开标时间

1截止时间:2021年102214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13号双桥商务3008-1室

3响应文件份数:供应商应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一式3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江苏省扬州环境监测中心

2021年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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