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工程(二次)
采购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SZYQGC-201813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11日
采购日期:2018年9月17日
第一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省九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1350000元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宿怀南路115号
第二成交供应商名称:宿州市坤博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1354560元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北苑小区A4号楼0102室
第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德隆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1357350元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汴河路武夷商城16(C1)号楼0216室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
采购人: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
联系人:张所长
电 话:17755720936
采购机构名称: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汇金广场2栋1801室
项目负责人:李工 电 话:18555017755
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标金额在300万以下的按该文件的80%收取。
收费金额:15080元。
公示期限: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18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管理委员会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17755720936;宿州市汇金广场2栋1801室 联系电话:18555017755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7日
附件:6-1评委公示
安徽德隆
安徽九荣
宿州坤博
招标文件-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工程(二次)9
技术参数
货物一览表
成交公示1
成交公示2
成交公示3
成交公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