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cg-2021042301202
预算金额42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海波
中标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3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CS-202104230120-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人民医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医惠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单病种质量控制系统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10423012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单病种质量控制系统 其他基础软件 国产 1 420000
 合计金额小写: 42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贰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金额单位:元
序号
商品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
1
医惠单病种院内数据采集与质控管理平台V1.0
医惠单病种院内数据采集与质控管理平台V1.0
1
360000
360000
1套为40个单病种
2
服务器
华三硬件服务器
1
60000
60000

3
接口费

1
0
0

注:单病种数据上报接口费由与浏阳市人民医院软件系统运营商收取,具体费用乙方与浏阳市人民医院软件系统运营商协商(本项目预算包含接口服务费)。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在甲方提供的条件达到运行标准后及甲方集成平台与数据中心项目上线后由甲方正式书面向乙方提出安装调试和测试要求,乙方负责在3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测试、人员培训等系统上线工作,待甲方验收合格或视为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正式使用。
本合同硬件产品自签收之日起3年内提供免费质保;应用软件自验收之日起2年内提供免费维护服务。硬件非人为原因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解决临床使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现场系统正常使用。因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如撞击、摔落、过载、非授权拆开、维修等)。
3.2 履行地点: 浏阳市人民医院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合同相关标的物交付确认
非软件产品当甲方货款未付清时,则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追回产品。
3.3.2工程进度确认
甲方按月对乙方工程进度确认。乙方在工程开始实施后的每个月向甲方提交进度确认申请,甲方应在收到确认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工程进度予以确认,并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进度确认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甲方已确认乙方提出的进度。
3.3.3软件上线
在甲方提供的条件符合后,乙方进行应用软件的安装及调试上线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甲方使用。在此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而延期交付的,由双方另行商定交付时间。
系统上线后,即由甲方负责该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并承担相关设备丢失或损坏的风险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6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后且项目团队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126000元(大写:壹拾贰万陆仟元整)。以电汇方式结算,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5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经甲方签字确认,半年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即人民币:252000元(大写:贰拾伍万贰仟元整)。以电汇方式结算,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剩余部分10%,甲方在免费维保期满壹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即人民币:42000元(大写:肆万贰仟元整),以电汇方式结算,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本项目为费用包干方式,投标总价中包含项目所需的所有仪器设备损耗费,以及人员工资、管理费、财务、税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医惠科技有限公司:77818100186054)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系统模块
模块
功能项目
功能说明
单病种采集系统
数据库配置
连接配置
1.数据库连接管理 2.配置管理
采集SQL管理▲
SQL编辑
支持SQL,IDE环境编辑
病种采集管理
采集管理
每个病种采集内容单独维护,单独配置。
数据映射及转换管理▲
1,字段转换处理 2,字段映射配置
院内字段到单病种系统映射关系可视化配置及转换处理,支持内嵌JavaScript编辑。
数据管理
数据上报
▲单病种
1、展示管理员所分配的病种 2、对所分配的病种进行填报
草稿箱
1、草稿箱保存已保存的填报数据,能进行继续填报和删除。
数据补录
筛选
1、可以根据疾病类型,时间段,科室病区,病案号进行筛选,从而展示对应数据
数据列表
1、数据列表显示系统编号,病案号,疾病类型,科室病区,出院日期,操作
操作-排除
1、可对该条数据直接排除
操作-补录
1、补录操作实现数据的修改以及补充填写,补录完成可保存也可直接上报。
数据分配
展示未分配到填报员数据
1、展示未分配的数据
数据审阅
筛选
1、可以根据疾病类型,审核状态,上报账户,时间段,科室病区,病案号等进行筛选,从而展示对应数据。
数据列表
1、数据列表显示系统编号,病案号,疾病类型,病区,上报账户,采集时间,出院时间,审核状态,数据来源,操作
操作-审核
1、显示数据的审核状态 2、可以对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退回/作废
▲操作-查看
1、数据明细:查看该条数据的具体信息 2、核心指标:可查看该数据的核心指标数据
操作-批量管理
1.管理员可批量管理数据
数据导出
支持数据导出
1、支持单病种类型,时间段的导出 2、导出列表展示该数据的记录编号,创建时间,疾病类型,导出时间段,导出总条数,导出次数,导出操作
提交管理
批量手动上报数据到国家端
1、展示院内审核通过的数据,可批量手动上传到国家平台 2、数量列表展示该条数据系统编号,病案号,疾病类型,病区,上报账户,上传时间,状态,失败日志,操作 3、可下载失败日志
质控报告
筛选
筛选功能
可通过年份和季度进行数据的筛选,查看对应的报告
下载分析报告
下载功能
能够下载筛选条件下的数据报告。
报告内容
概况
展示所有病种的概况,包括上报数量,病种质控指标,医疗资源消耗
▲病种分析
展示具体病种关于上报数量,病种质控指标,医疗资源消耗的分析
存在问题
针对报告,能够反馈对应的问题
数据科研
▲单变量分析
可视化拖拉拽
1.可通过简单的拖拉拽功能进行变量的相关性分析; 2.图形可以以图表形式(条形图,饼图,折线图,面积图等形式)和表格形式展示出来。 3.图标均可导出
▲双变量分析
可视化拖拉拽
1.可通过简单的拖拉拽功能进行变量的相关性分析; 2.图形可以以图表形式(条形图,饼图,折线图,面积图等形式)和表格形式展示出来。 3.图标均可导出
指标监测
▲数据看板
展示近30天的数据分析
内容: 1.展示审核通过的数据统计 2.展示近30天病种的数量,科室排名,数据质控指标,平均住院费用和住院天数等 操作: 1.可进行线图和表图形式转化 2.可进行下载 3.可进行图形排序
▲数据质量
展示3个指标:上报率,完整率,出院上报及时率。
以图表形式展示数据质量指标情况。 1.上报率:数据实际上报数/数据采集数。能够看出医院上报单病种数情况。 2.完整率:不需手动填报字段/提交总字段。能够体现系统自动采集的情况。 3.出院上报及时率:基于出院日期在一段时间内的上报数/总上报数。能设置上报时间从而对填报员规范管理。
采集明细
详细呈现数据指标自动采集情况
以图表形式展示数据指标采集汇总。 1,按照病种分类汇总 2,每个病种每项指标手动填写与自动填写比例呈现 3,根据手动填写比例高低,提供数据采集的优化方向。
▲数据大屏
通过筛选查看对应信息
1.可以按照科室,病种,年份,月份对数据进行筛选。 2.不同的筛选条件,显示出啦排名名词信息不一样。 3.数据总体展示上报科室数量,上报病种数量,病种住院天数,病种数量构成,病种质控指标完成率,病种住院费用等。
组织管理
角色模板
系统默认提供6大角色模板
6大角色模板,具体为: 1.医院领导:该角色根据权限设置可查看系统所有数据。 2.病种专家:根据权限能够对已经审核的数据进行督查,为单病种质控提供工作指导与建议。 3.信息科:根据权限能够查看数据质量,包括数据完整率,上报率等 4.科室管理员:根据权限能够对单病种数据进行审核。 5.病区管理员:根据权限能够管理病区人员,也能进行审核操作。 6.填报员:根据权限需要上报病种。
组织管理
系统默认提供4大管理组织。
1.默认4大组织,具体为:医院领导组;病种专家组;信息科;实施组 2.可以在对应组织下建立对应角色的账号。 3.实施组下可以建立科室管理员和病区管理员,填报员等
质控督查
建立督查计划
建立督查计划
1.医院管理员能够建立督查计划。通过对应的科室,病种筛选出数据让病种专家组进行督查
数据督查
进行督查
1.专家能够针对属于他的病种进行督查,督查后需要填写反馈以及督查报告进行工作指导
查看详情
查看督查
1.医院管理员,科室管理员,病区管理员,填报员能够查看督查反馈进行下次工作指导
消息中心
系统公告
查看公告
1.与单病种国家直报平台同步 2.展示对应的通知 3.可以下载对应文档
帮助文档
产品帮助文档
1.与单病种国家直报平台同步 2.展示对应的帮助文档 3.可以下载对应文档
学习园地
学习园地
1.与单病种国家直报平台同步 2.展示对应的文档 3.可以下载对应文档
个人信息
账户中心
账号信息
1.展示管理员账号信息
系统设置
系统设置
▲定时任务
1.设置单病种数据自动采集周期 2.设置单病种数据推送周期 3.设置单病种数据出院上报周期 4.设置单病种自动上报到国家平台的周期
远程资源
1.可同步国家单病种平台管理员账号信息 2.可同步国家单病种平台上报内容,无需系统升级 3.可同步国家平台分配的单病种上报种类,无需系统升级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5.3.1 合同相关标的物交付确认
非软件产品当甲方货款未付清时,则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追回产品。
5.3.2工程进度确认
甲方按月对乙方工程进度确认。乙方在工程开始实施后的每个月向甲方提交进度确认申请,甲方应在收到确认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工程进度予以确认,并向乙方出具书面的进度确认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甲方已确认乙方提出的进度。
5.3.3 软件上线
在甲方提供的条件符合后,乙方进行应用软件的安装及调试上线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甲方使用。在此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而延期交付的,由双方另行商定交付时间。
系统上线后,即由甲方负责该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并承担相关设备丢失或损坏的风险。
5.3.4系统验收
在系统上线运行之日起7天内,在系统运行稳定,期间的月报数据正确,满足产品操作手册情况下,甲方组织验收。系统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应当及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验收证明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若甲方在应用系统上线运行之日起30天内无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甲方默认验收合格。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责任
6.1.1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须完成以下工作:
(1)组建一个由甲方领导、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的系统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系统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
(2)组建一个由主管领导、相关职能科室人员参加的系统实施工作小组,负责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文件文档接收人员名单,逾期未提供的,则乙方有权向甲方任何人员提交文件文档,该人员的签收行为将无异议地被视为甲方之签收行为。
6.1.2 在系统实施前,甲方负责提供系统实施的基础设施所需的条件(除系统实施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外还应包括为今后远程服务需要所应配备的直线电话和MODEM),并向乙方提交系统维护人员名单。
6.1.3 甲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工程实施计划提供系统运行所需的基础数据,如涉及第三方软件的,甲方应协调第三方开放系统实施所必须的数据及文档,第三方开放系统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6.1.4 甲方在乙方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指定项目负责人1名,以书面授权形式提交乙方备案。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沟通工作,如代表甲方提出需求变更、发起并召开需求研讨会、协商并签订合同备忘录、确认进度等一切工程实施事宜,未作备案的,本合同上甲方签字代表可默认为项目负责人。
6.1.5系统正式交付甲方使用后,甲方按规定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和操作,备份数据。一旦出现故障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好数据库,并立即通知乙方。系统未正式交付甲方使用前,甲方不得将系统应用于实践操作,否则甲方对由此引起系统故障的损失负责。
为了确保本系统的安全稳定性,甲方或产品最终用户方必须确保本系统网络是个单独封闭的网络,不得在无安全隔离措施的情况下连接外网,不得实施在本系统的任何设备上使用可能受病毒感染的U盘、移动硬盘存储设备等对系统安全稳定造成影响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系统安全和稳定性问题以及产生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为了衔接各系统之间的正常运行,需要与第三方合作商协调接口而产生的费用参照“3.1合同价格”处理。
6.1.6 甲方负责按规定时间内签收乙方交付的标的物,按期进行工程进度的确认、项目系统的验收,并按照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时付款,无故逾期未验收,视为已验收。
6.1.7 甲方协助解决安排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的住宿和工作餐等相关事宜。
6.1.8甲方承诺在双方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后的两年内,甲方、甲方分支机构及甲方关联企业均不得聘用乙方人员(包括乙方、乙方分支机构及关联企业的在编及离职两年内的工作人员),若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按人民币5万元/人的标准向乙方进行赔偿。本条款为特别约定不受本合同违约金额度限制。
6.2 乙方责任
6.2.1乙方指定米建华为本合同项目乙方负责人,代表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行使权利和义务,其他任何未经乙方授权人员的签字、承诺均不产生法律效力。
6.2.2乙方负责对合同项目系统运行环境必需的计算机硬件、网络等提供合理化建议,如甲方不采纳乙方建议,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6.2.3在甲方提供的条件达到运行标准后及甲方集成平台与数据中心项目上线后由甲方正式书面向乙方提出安装调试和测试要求,乙方负责在3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测试、人员培训等系统上线工作,待甲方验收合格或视为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正式使用。
6.2.4本合同硬件产品自签收之日起3年内提供免费质保;应用软件自验收之日起2年内提供免费维护服务。硬件非人为原因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解决临床使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现场系统正常使用。因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如撞击、摔落、过载、非授权拆开、维修等)。
6.2.5免费维护仅限于应用软件固有的明显缺陷或甲方提出的需求要求中不涉及软件底层库结构的修改,若涉及底层库结构等更改则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新合同。对于应用软件维护可通过远程网络等途径提供维护,确保系统安全平稳运行。
6.2.6对影响甲方系统正常运转的故障响应时间为8小时之内,节假日除外。对于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系统故障,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额度由双方协商确定。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或乙方违反合同规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损害对方权益,均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7.2 如违约,则违约方应向履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履约方损失的,则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备忘录、附件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浏阳市道吾山西路452号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D座A201-A208室

法定代理人: 张勇 法定代理人: 彭军

委托代理人: 罗海波 委托代理人: 米建华

电话: 0731-83612935 电话: 0571-88780550

传真: 0731-83627496 传真: 0571-8878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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