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青田县章村源农田灌溉设施改造及水生态修复工程
招标序号:QSL2024-16号
招标单位: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益丽0578-6891098
中标候选人:宁波天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阮荣淼 证书号码:浙 2332013202324031
预中标价: 伍佰肆拾叁万捌仟肆佰壹拾贰元整(¥:5438412.00)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365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业绩公示:无。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08日
无效标说明:
1、浙江辰飒建设有限公司因未提供U盘,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做无效标处理;
2、开化县方兴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因投标文件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不符合4.3.3.2.商务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或分项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3、乐清市回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因投标文件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不符合4.3.3.2.商务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或分项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4、绍兴广圣建设有限公司因投标文件未提供投标函,不符合4.3.3.2.商务标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情形:(7)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异议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日历天,如遇节假日推至节假日后第一天)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青田县水利局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青田县水利局:0578-6821060,青田县公管办:0578-6818004。
招标人:青田县水利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同益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