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心血站)2024年第一批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C(CG)2024-013
项目名称: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心血站)2024年第一批国产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302000
最高限价(元):300500,694000,13075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智能低温温度记录仪等
数量:12
预算金额(元):300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智能低温温度记录仪4台、全自动封膜仪1台、洗板机1台、试管摇摆混合仪2台、紫外线空气消毒机1台、智能热合机3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血液质量生化分析系统等
数量:5
预算金额(元):69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血液质量生化分析系统1套、初筛联检全自动生化分析仪4套、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智慧(能)采血系统等
数量:12
预算金额(元):1307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智慧(能)采血系统2套、献血自助核查系统3台、移动实时采血终端5台、献血者身份证自动识别系统2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以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证件: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制造商或生产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信用查询:无需自行提供查询结果,但需要在投标文件中包含1份承
诺书,承诺未被列入相关失信名单。
关联企业情况:准备1份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表,详细列出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信息。
投标保证金交纳证明: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电子保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7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关于政府采购活动办理CA的提示,根据国办函〔2019〕41号文促进数字证书(CA)跨平台、跨部门、跨区域互认要求,我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目前已支持包括新疆CA、翔晟CA及汇信CA等多家CA的办理及使用。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政府采购市场环境公开、公平、公正,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的招标公告信息中,需引导投标人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办理指南—投标人—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进入CA办理界面,按需选择办理任意一家CA厂商的数字证书,不得违规指定厂家办理或要求投标人重复办理CA。
1.1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可访问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1.2 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1.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 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1.5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本项目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 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投标人钉钉群号:35547618(政采云新疆网超投标人服务二十群)(如已加入,无需重复加入,所有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1.7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锁。
2、投标保证金
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33条规定,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标项一 投标保证金:¥6000.00 (大写:陆仟元整)
标项二 投标保证金:¥13800.00 (大写:壹万叁仟捌佰元整)
标项三 投标保证金:¥26000.00 (大写:贰万陆仟元整)
2.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银行电子保函或者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电子保函应当从其基本账户开具。以投标人基本账户以外的个人、投标人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者其他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3、提交时间: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时间)前从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方式足额交纳至新疆正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是否交纳成功以银行入账为准。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指定账户。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4、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还可以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1)电子保函按照“一标项一保函”的原则;
(2)电子保函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成;
(3)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
(4) 投标人通过的电子保函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5)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6)电子担保凭证需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交纳投标保证金汇款信息如下:
户名:新疆正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南路支行
银行账号:806020612010111586786
银行行号:402885000320
★付款用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汇款时备注栏附言:XJZC(CG)2024-013-1/-2/-3)
经办人电话: xxx xxxx xxxx
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
(1)投标人以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无需到代理机构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同时需要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需到代理机构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同时需要将投标保证金收据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交纳,同时需要将保函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交纳的时限交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3、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中心血站
地 址:昌吉市南公园西路138号
联系方式:0994-2728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市北京南路69号康丽家园文化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132790537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璟
电 话:13279053750
附件信息:
州直-血站2024年第一批国产医疗设备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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