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北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本部校区理化大楼及文昌路以南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物业服务门卫消防监控室会服保洁服务物业管理过渡交接服务秩序维护服务工程维修服务客服服务秩序维护主管客服会议服务保洁领班信息管理技术信息化类平台系统安防系统品质管理系统保洁监管系统信息化类系统日常自检维修流程系统化远程监控功能特色创新服务方案校园文化创建方案垃圾分类方案节能减排师生共建方案智能化管理服务创新特色服务重大活动运行程序应急事件处理停水停电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重点部位安全预案消防演练抗震演练急救演练宣传资料疫情常态化防控疫情防控方案日常服务方案服务育人文化建设清雪方案增值服务承诺货物服务建筑业工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商务服务业水利居民服务社会工作体育和娱乐业行政楼保洁多媒体门值保安共用设施设备维护日常巡查记录表报修物业公司应及时上报学校制定维修日常管理门锁安装零星维修地砖楼宇门窗及楼道防火门屋面泄水沟室外排水管道卫生清扫疏通排水畅通屋顶进行检查安全护卫警棍盾牌对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照明设施楼道灯更新改造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治安管理电梯轿厢公共洗手间墙面擦抹抽水马桶卫生球洁厕剂小便池勤倒垃圾走廊门及门框擦拭玻璃刮洗间隔板擦抹消毒水地面扫垃圾巡回推尘香口胶墙面掸尘和清洁天花板掸尘保洁护栏清洗和保养管道设备抹擦消控消防培训消防技能灭火知识消防器材消防设备消防通道畅通消监控及时汇报异常情况日常工作台账记录消防维保建构筑物消防员应急反应能力相关设备回复跟踪维修会务服务场地布置茶水灭火器物业费保洁员巡逻岗维修工环境卫生管理服务清洁保洁室外管理服务图书馆书柜公共教学楼全方位清洁室内部分消杀定期维护清扫保洁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清洁服务公共楼管理服务公共楼宇管理绿植养护室内绿化教室开放大件物品出入登记电铃管理失物登记表综合教学楼房间开放标段内服务楼宇楼宇管理设备及工具楼宇房间使用情况登记本工作交接本大件物品进出登记表人员进出登记表主管班长巡查记录表维修登记表楼宇管理应急预案公共秩序维护安全管理保安保卫值班人员值班门禁系统劝阻相关规定处理课表保卫处校外执法部门工作开展电器查处巡视检查安全秩序公共财产擅自带出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偷盗斗殴人为破坏事件建筑物关闭水电计量表工作调整宣传品张贴来访登记财产安全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案锅炉日常维修保养学生公寓管理调宿退宿手续人员物品进出登记信件收发晚归登记卫生保洁安全用电检查节能宣传处理突发事件日常事务钥匙展板公寓管理服务登记管理服务用电安全住宿资料建立花名册学生宿舍毕业生房间各类家具窗户天面厕所墙身扫尘屋面清理张贴物悬挂物设备运行状况24小时值班运行设备公共设备运行参数设备运行的隐患水电气表核对抄表物业维修中心水暖班电工班维修维护供电设备弱电机电维修机电设备运行管理维护保养故障处理运行维修资料管理节能降耗计划实施员工培训安全教育供水设备阀门照明系统供热系统维修班专职负责维修路灯配电房中央空调下水井排水系统给排水管网办公楼照明灯开关插座课桌椅教学设备计量仪表水泵房抽水泵房顶墙体基础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房小修校区公共场地道路体育场地停车场明沟暗渠防雷设施玻璃雨檐铝扣天花板公告栏标识牌各类井盖灯柱教学办公用房会议室沙发电视柜衣柜书架写字台办公桌椅楼宇本体维护油漆粉饰设施灯光招牌网架铁栅露天健身器械空调架污水管不锈钢扶手钢木扶手排水设施维护项目分析项目运行服务方案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08/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22120fw04310049-1
预算金额250.05万元
招标公司东北师范大学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东0431-8788882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附件下载:东北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本部校区理化大楼及文昌路以南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东北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本部校区理化大楼及文昌路以南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_一包东北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本部校区理化大楼物业服务项目定稿.doc招标文件_一包东北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本部校区理化大楼物业服务项目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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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本部校区理化大楼及文昌路
以南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北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本部校区理化大楼及文昌路以南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以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
月2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22120FW04310049;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本部校区理化大楼及文昌路以南物业
服务项目;
一包:东北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本部校区理化大楼物业服务项目;
二包:东北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本部校区文昌路以南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一包:250.05万元/年、二包:153.06万/年;
采购需求:
一包:本部校区理化大楼保洁、门卫、消防监控、会服等物业服务;详见
“第五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二包:文昌路以南文学院教学楼、体育学院教学楼和学生公寓、田径馆及
南园小区6号楼等物业服务;详见“第五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服务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具体以合同
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本项目所需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
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
起到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1年成立至2022年1月1日不足1年或
2022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3投标人需提供近半年(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任意一个
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须
无行贿犯罪记录;
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
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
事案件投标人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
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方式:请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
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zgjgczx@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
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
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获
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
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
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需准备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售价:每包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2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8月2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一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
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提交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需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4.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9967
2.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
联系人:陈东
联系电话:0431-8788882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31-84537009
八、扫黑除恶
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
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
举报;
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
与净月校区雕塑门);
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
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盖章)项目编号:ZZ22120FW04310049-1招标文件一包:东北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本部校区理化大楼物业服务项目东北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本部校区理化大楼及文昌路以南物业服务项目
第四章合同条款4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一章招标公告1目录日期:2022年8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东北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本部校区理化大楼及文昌路以南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以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8月2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9第五章服务标准和要求45
采购需求:预算金额:一包:250.05万元/年、二包:153.06万/年;二包:东北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本部校区文昌路以南物业服务项目。一包:东北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本部校区理化大楼物业服务项目;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本部校区理化大楼及文昌路以南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Z22120FW04310049;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三年,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服务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二包:文昌路以南文学院教学楼、体育学院教学楼和学生公寓、田径馆及南园小区6号楼等物业服务;详见“第五章服务标准和要求”。一包:本部校区理化大楼保洁、门卫、消防监控、会服等物业服务;详见“第五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3.3投标人需提供近半年(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3.2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1年成立至2022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2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本项目所需相应的服务能力;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3.8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投标人参与投标。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3.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售价:每包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需准备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套:方式:请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zzgjgczx@163.com),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地点: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开标时间:2022年8月2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22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3.本项目需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发布公告的媒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六、其他补充事宜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2.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431-85099967联系人:王老师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1.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
八、扫黑除恶联系电话:0431-84537009联系人:张老师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31-87888828联系人:陈东
5.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安全小哨兵”网络平台举报。4.通过电子邮箱举报(bwc@nenu.edu.cn);3.通过电话举报(0431-85099946、0431-85099208);2.通过投寄举报信件至专用举报箱举报(举报箱分别设置在本部校区西门与净月校区雕塑门);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304室)接待师生举报;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为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黑恶行为,面向全社会征集举报线索,举报方式如下:
投标单位踏勘签到及踏勘情况表附件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序号 | 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采购人:东北师范大学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431-85099967项目联系人:张老师电 话:0431-84537009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单 位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联 系 人:陈东电 话:0431-87888828 |
1.1.4 | 项目名称及编号 |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本部校区理化大楼及文昌路以南物业服务项目一包:东北师范大学后勤保障部本部校区理化大楼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Z22120FW04310049-1 |
1.2.1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服务内容 | 本部校区理化大楼保洁、门卫、消防监控、会服等物业服务;详见“第五章 服务标准和要求” |
1.3.2 | 服务期限 | 三年,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1.3.3 | 服务地点 | 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 |
1.3.4 | 服务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本项目所需相应的服务能力;3.2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1年成立至2022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2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3.3投标人需提供近半年(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3.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根据教育部审计(教财经责报[2017]22号)要求,不接受涉及我校刑事案件投标人参与投标。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1.9.1 | 现场踏勘 |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交地址: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需澄清的问题以书面方式(“书面方式”包括手写、打印、印刷,本文件下同)盖公章后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电子版文件传至代理公司邮箱(941100930@qq.com),逾期不再接收任何问题。联系人:陈东联系方式:0431-87888828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疑问,则视为其无疑问。 |
1.10.3 |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15日前 |
1.11 | 分包、转包 | 不允许 |
1.12 | 偏离 | 允许正偏离,不允许负偏离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变更文件、澄清文件(如有)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书面形式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3.2 | 投标报价 | 以元/年进行报价。 |
3.2.4 | 采购预算 | 250.05万元/年 |
3.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3.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投标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帐日期为准。(以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须在保证金递交截至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到投标文件中)公司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公司账号:4319 0073 8610 939写明项目简称及用途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指2019年 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
3.5.3 | 近年开展或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人案 | 不允许 |
3.7.3(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
3.7.4(2)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同时提供2份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包含PDF及word两种格式(PDF格式包含所有投标文件文件签字及盖章内容),电子文件分别单独密封,电子文件与文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文本文件为准。 |
3.7.5(3) | 装订要求 | 左侧纵向装订成不可拆分的书册,不得采用活页夹。要求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
4.1 | 封套上写明 |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全称)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2年8月22日上午09时00分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地 点:长春市二道区东南湖大路3030号,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第一楼开标室收件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22日上午09时00分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投标人自行做好备份。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5.2 | 开标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同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 |
6.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2名经济、3名技术专家和2名采购人代表;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 |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 | 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站 |
7.2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
10 | 需要补充的内容 | |
10.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标准计取、采购代理机构按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规定,按三年服务期限打六折向中标人收取。 |
10.2 | 付款方式 | 在服务期限内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物业服务费。 |
10.3 | 取费标准 | 投标人按照人工成本、材料成本以及管理佣金等全成本核算的方式计算相关物业服务年托管费用。 |
10.4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合同金额的10%,合同签订前交齐。履约保证金用于服务方违反校内外有关管理条例、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期满、托管期内不能满足物业服务需求、协议期内擅自分包或转包他人,给学校或师生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服务方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若无不良记录,其履约保证金无息如数返还。 |
10.5 | 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 | 物业管理 |
10.6 | 签订合同 |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
10.7 | 现场答辩 | 投标人须派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进行现场答辩,不超过5分钟 |
10.8 | 递交投标文件要求 | 各投标人需提前准备《吉祥码》,并按要求进行注册绑定工作,入场前佩戴N95口罩并出示吉祥码为绿色,出示通信行程卡且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记录,出示吉事办中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如不能提供检测报告需在现场做抗原检测(由招标代理公司提供),检测结果为阴性且经现场测温,体温符合正常标准后方可进入会场递交投标文件,如不符合以上要求将拒绝其递交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符之处,以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单位名称 |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
邮 箱 | |
踏勘结果 | 对本项目的现场踏勘结果如下:无疑义□ 有疑问(递交投标疑问)□ |
日 期 | 年 月 日 |
备 注 | 以上所填写的信息将作为本次招标的档案进行归档。获取文件单位在填写时须对所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
投标人:(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疑问格式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人名称 | |
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服务采购进行招标。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日期:
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标准1.2.1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1.1.4项目名称及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4服务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业的;(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
1.10投标预备会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踏勘现场
1.12偏离不允许。1.11分包、转包1.10.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允许正偏离
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服务标准和要求;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三章评标办法;
2.3.1采购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1)投标函;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其他资料。(6)服务方案设计及工作与质量标准;(5)资格审查资料;(4)投标保证金;(3)开标一览表;
3.2.3投标报价以元/年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3.2投标报价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采购预算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采购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投标保证金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3.5.1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信誉等要求。3.5资格审查资料(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人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人案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5“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发生重大质量问题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所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7.3(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技术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投标文件的编制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人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人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人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人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人案。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投标文件应统一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4.2.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1)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1)宣布开标纪律;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
(7)开标结束。(6)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特邀监察员、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规定采购预算的,公布采购预算;(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服务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特邀监察员等有关人员;(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评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中标通知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2定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中标结果公告
8.1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7.4.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
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情形的。(1)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的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9.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记录人:采购人代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录入表附件3:
投标人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年) | 投标保证金(有/无) | 小、微企业(是/否) | 服务期限 | 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采购预算 | 服务期限 |
地址:邮编:质疑投标人:一、质疑投标人基本信息附件4:质疑函范本年月日特邀监察员:
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
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招标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投标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址:邮编:投诉人:附件5:投诉书范本6.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招标项目名称: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相关投标人:被投诉人2……
三、质疑基本情况招标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代理机构名称:采购人名称:招标项目编号:包号:
法律依据: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投诉书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投诉事项2……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中标结果通知书附件7: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附件6:中标通知书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中标单位名称 | ||||
开标日期 | 采 购 方 式 | |||
中标价格 | 人民币: 元/年(¥ 元/年) | |||
项目地点 | ||||
服务期限 | ||||
质量标准 | ||||
中标范围 | ||||
请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服务起始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
采购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年 月 日 | 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年 月 日 |
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盖单位章)采购人:(盖单位章)感谢各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未中标人名称):
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确认。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采购人名称):确认通知附件8:确认通知
注: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表中所列内容,结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合格”或“不合格”,合格打“√”,不合格打“×”。资格性检查评标办法前附表(一)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年月日
序号 | 审查内容 | 合格条件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内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
2 | 出具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 | 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原件,且投标文件内附加盖公章的等同材料。 |
3 | 社保及纳税证明 | 提供近半年(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内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
4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提供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且投标文件内附加盖公章的等同材料。 |
5 | 信誉要求 |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查询结果)2.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查询结果) |
6 | 其他要求 |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文件内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查询结果) |
7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即:(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3)被责令停业的;(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且投标文件内附加盖公章的等同材料。 |
注:符合性检查4.上述审查内容须核验原件,如某一证件正在年检或换证,需年检或换证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方可确认。3.以上资格审查材料中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材料,需单独密封提供放在原件袋中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2.审查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序号 | 审查内容 | 合格条件 |
序号 | 审查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2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齐全 |
3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 |
4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采购预算 |
5 | 服务期限 | 三年,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6 | 投标有效期 | 90天(投标有效期是投标文件保持有效的期限,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
7 | 财务状况 | 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1年成立至2022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2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公章。 |
8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内附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或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投标人提供的银行出具的凭证信息与投标文件中采购代理公司要求的银行信息应当相符,如不符合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
9 | 服务标准和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标准和要求”。 |
10 | 其他 | 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评审顺序为一、二包。1.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二)审查内容有一项“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再进入后续评审。评委按表中所列内容,结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佐证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查其是否“合格”或“不合格”,合格打“√”,不合格打“×”。
评分要素 | 分值 | 评分内容 | |
价格部分(10分) | 投标报价 | 10 |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在计算报价得分时, 投标报价下浮10%进入报价分计算。(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需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并符合相关规定)(小、微企业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2.基准价为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有效最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以投标报价为依据进行计算,最终报价得分等于(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0.10)*10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
商务部分(21分) | 企业基本情况 | 5 |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生活垃圾分类能力体系认证、诚信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得一分,满分5分。(以投标文件提供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评审依据。认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无效。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得分。) |
商务部分(21分) | 企业荣誉 | 3 |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省级及以上相关荣誉,每有一个得1分,满分3分。(以投标文件提供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评审依据。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得分。) |
商务部分(21分) | 企业荣誉 | 3 | 2019年1月1日(以获奖时间为准)以来服务过的非住宅类物业服务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优秀或示范项目的,每个项目得0.5分,满分3分。(以投标文件提供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评审依据。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得分。) |
商务部分(21分) | 物业管理项目业绩 | 10 | 近三年(2019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满分10分。(一次中标,分年度签署合同的视为一个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投标文件中附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缺少任意一项为无效业绩。合同中应包括不限于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得分。) |
商务部分(21分) | 物业管理项目业绩 | 10 | 近三年(2019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满分10分。(一次中标,分年度签署合同的视为一个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投标文件中附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缺少任意一项为无效业绩。合同中应包括不限于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得分。) |
技术部分(69分) | 项目分析 | 2 | (1)项目分析具有针对性,且全面、透彻、合理的,得2分;比较具有针对性,且比较全面、透彻、合理的,得1分;其他,得0分。 |
技术部分(69分) | 项目分析 | 2 | (2)项目运行重难点及应对措施分析透彻、合理,且管理思路明确、可行的,得2分;项目运行重难点及应对措施分析比较透彻、合理,且管理思路比较明确、可行的,得1分;其他,得0分。 |
技术部分(69分) | 项目分析 | 2 | (3)过渡交接服务方案合理,全面、可行的,得2分;过渡交接服务比较合理,比较全面、可行的,得1分;其他,得0分。 |
技术部分(69分) | 项目运行服务方案 | 2 | (1)综合管理服务方案全面且针对性强得2分;综合管理服务方案较全面、针对性较强得1分;其他不得分。 |
技术部分(69分) | 项目运行服务方案 | 2 | (2)保洁服务方案全面且针对性强得2分;保洁服务方案较全面、针对性较强得1分;其他不得分。 |
技术部分(69分) | 项目运行服务方案 | 2 | (3)秩序维护服务方案全面且针对性强得2分;秩序维护服务方案较全面、针对性较强得1分;其他不得分。 |
技术部分(69分) | 项目运行服务方案 | 2 | (4)工程维修服务方案全面且针对性强得2分;工程维修服务方案较全面、针对性较强得1分;其他不得分。 |
技术部分(69分) | 项目运行服务方案 | 2 | (5)客服服务方案全面且针对性强得2分;客服服务方案较全面、针对性较强得1分;其他不得分。 |
技术部分(69分) | 组织及人力资源管理 | 5 | (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三级(高级)及以上智能楼宇管理师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三年及以上办公楼类管理经验,以上条件满足一项得1分,满分5分。注:提供证书原件,项目经理所服务过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资料原件及该项目合同复印件,项目经理需为企业在岗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社保证明,投标文件中附同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得分。 |
技术部分(69分) | 组织及人力资源管理 | 5 | 秩序维护主管秩序主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二级及以上保安员证书(技师或原保安师)、持有退伍军人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3年及以上安保工作管理经验;每有1项得1分,满分5分。注:需提供各证书原件,项目经理所服务过的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资料原件及该项目合同复印件,秩序维护主管需为企业在岗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社保证明,投标文件中附同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得分。 |
技术部分(69分) | 组织及人力资源管理 | 3 | (3)秩序维护人员秩序维护人员中每有一个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得0.5分,满分3分;注:需提供证书原件,秩序维护人员需为企业在岗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社保证明,投标文件中附同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得分。 |
技术部分(69分) | 组织及人力资源管理 | 2 | (4)客服会议服务人员客服会议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的,每有一人得1分,满分2分。注:需提供各证书原件,客服会议服务人员需为企业在岗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社保证明,投标文件中附同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得分。 |
技术部分(69分) | 组织及人力资源管理 | 2 | (5)工程维修人员工程维修人员中有1人具有须同时持有高压和低压电工证、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得2分,不齐全不得分。注:需提供各证书原件,工程维修人员需为企业在岗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社保证明,投标文件中附同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得分。 |
技术部分(69分) | 组织及人力资源管理 | 3 | (6)保洁领班保洁领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清洁管理师证书,国家机关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员证书的,以上条件满足一项得1分,满分3分。注:需提供各证书原件,保洁领班需为企业在岗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社保证明,投标文件中附同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得分。 |
技术部分(69分) | 信息管理技术 | 3 | (1)投标人具有信息化类平台系统(包含:安防系统、品质管理系统、保洁监管系统),具备1项得1分,满分得3分(投标文件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技术部分(69分) | 信息管理技术 | 3 | (2)投标人将信息化类系统应用在现场管理工作中,提高项目管理力度(系统包含:日常自检、维修流程系统化、远程监控功能),具备1项得1分,满分得3分(投标文件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技术部分(69分) | 特色创新服务方案 | 3 | 包含但不限于校园文化创建方案、垃圾分类方案、节能减排方案、师生共建方案、智能化管理服务方案等。根据投标人提供创新特色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创新特色服务方案完善、操作性强得3分。创新特色服务方案基本完善、操作性较强得2分。创新特色服务方案不完善、操作性可行得1分。其他得0分。 |
技术部分(69分) | 重大活动 | 4 | 针对迎新、毕业及其他重大活动运行程序具体、可行,针对性强的,得4分;针对迎新、毕业及其他重大活动运行程序比较具体、可行,具有针对性的,得2分;针对迎新、毕业及其他重大活动运行程序基本具体、可行的,得1分;其他得0分。 |
技术部分(69分) | 应急事件处理 | 3 | (1)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物业服务需求特点,提供各项应急预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应急预案、停水停电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公共安全和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重点部位安全预案等。每有一项应急预案切实可行的方案得0.5分,满分3分。 |
技术部分(69分) | 应急事件处理 | 2 | (2)根据投标人提供所开展过的消防演练、抗震演练、急救演练等资料(预案、图片、文字记录和宣传资料等)进行评定。具体、可行,针对性强的得2分;比较具体、可行,具有针对性得1分;其他得0分。 |
技术部分(69分) | 疫情(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 2 | 对投标人提供的疫情(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及中、 高风险疫区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进行评审。疫情防控方案完善、操作性强得2分。疫情防控方案基本完善、操作性较强得1分。疫情防控方案不完善、操作性不可行或无得0分。 |
技术部分(69分) | 现场答辩 | 10 | 投标人须派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进行现场答辩,不超过5分钟。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对日常服务方案、服务重点、服务难点、服务育人、文化建设、清雪方案等内容进行阐述。评审委员会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投标人对评委询问的问题进行回答。阐述内容清晰、合理得10分,阐述内容较清晰、较合理得6分,阐述内容基本清晰、基本合理得2分,不清晰、不合理得0分。 |
技术部分(69分) | 增值服务承诺 | 3 | 提出有利于项目服务延伸,提升校企双方社会效益,且具有可操作性措施的,每项措施得1分,满分得3分。 |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及分值构成对各项评分进行汇总,将所有评委的打分进行汇总后,将各投标人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后得分,拟定“综合评分排序表”,按评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依法确定中标人。
(1)选举评标组长;3.1.1评标程序:3.1评标程序3.评标程序2.2.2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二)。
①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拒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3.1.2特殊情况的处理:(4)详细评审: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详细评审。(3)初步评审;(2)熟悉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
(3)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为无效。②发现某评标委员会成员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实施回避制度。①应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中途更换:(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②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拒的影响结束具备评比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1.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1.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4)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2.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一)资格性检查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一)符合性检查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2初步评审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3投标人得分=(A1+A2+A3+A4+A5+A6+A7)/73.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二)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A。3.3详细评审
附件:3.5.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5.1根据评审结果,评委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依法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5评标结果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附件: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中央预算单位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
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
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022年5月30日财政部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一、物业服务基本要求本部校区理化大楼物业服务要求第五章服务标准和要求见东北师范大学政府采购中心官方网站下载中心第四章合同条款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6.物业公司要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情况定期向甲方报告,做好相关纪录。5.物业公司要积极参与学校文化建设。每年五一劳动节、教师节、国庆节、元旦等重要节日以及新学期开学期间,物业公司应在服务区域悬挂条幅,营造良好氛围。学校有关活动在物业服务区域内进行,物业公司要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工作。4.物业公司要制定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建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档案(人员档案、设备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定期对员工进行岗位、业务培训,定期对各管理和服务人员进行考核,并留材料备案。3.物业公司按照所承担的管理服务项目,参照行规基本标准,组织管理服务人员并保证日常足员按时上岗,每月平均出勤率在98%以上。具体数额及其分工情况应与物业公司成本核算方案中人员配比情况一致,合同生效前物业公司报学校备案。以后如有特殊变化,按月调整。2.承接项目时,双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移交物业管理所需资料。1.学校与物业公司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1.物业公司对楼宇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巡査、维修、保养记录完整准确并及时报学校备案。二、楼宇房屋管理标准及要求10.物业公司在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不得同其余部门反映,应同后勤保障部汇报情况并商定解决方案。9.物业公司要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并定期提供缴纳记录。8.物业人员配备至少44人,每人最低月工资不低于现有岗位最低工资标准(保险、福利不计入其中)。物业工作人员稳定,年度更换率不得超过10%。7.要求物业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精神饱满、形象良好,为人谦和,能够提供健康证明及犯罪情况证明。行政楼保洁人员、会服、多媒体管理员及保安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其余工作岗位男士不超过60周岁,女士不超过55周岁。
3.物业公司要每天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巡查,维修、报修情况等记录准确、完整。2.物业公司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小型项目维修(包括水、电、暖简单故障维修、门锁安装等零星维修,涉及维修材料由学校提供)。1.物业维修人员要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保证专业性。三、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维修标准及要求3.物业公司所负责管理服务区域内楼宇墙体表层无剥落,墙面无明显污迹,面砖、地砖平整不起壳、无遗缺,如需修补及时上报学校制定维修计划。2.物业公司每3日对楼宇门窗及楼道防火门进行1次安全检查,确保门、窗开闭灵活,无异常声响、门窗玻璃无破碎。每年3次以上(雨季前须安排1次)对屋面泄水沟、室内、室外排水管道进行清扫、疏通,保障排水畅通;雨季前1个月要对屋顶进行检查,发现防水层有气臌、碎裂,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及时上报学校组织维修。
2.楼宇实行外来客人登记管理制度,严防闲杂人员进入;对大型物件搬出楼宇进行确认并记录。1.保安人员要经过相关安全护卫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培训,熟悉楼内情况;每周定期参加企业文化与专业技能的岗位培训;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仪容仪表规范整齐;当值时坐姿挺直,站岗时不倚不靠;会讲普通话;配备警棍、盾牌等器械。四、安全管理标准及要求6.对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识和防范措施。5.照明设施定期清洁,无积尘、无污迹、透明度好;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8%;损坏的应在24小时内修复。4.物业公司维修工人不能完成的维修项目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共用设施设备,物业公司应及时上报学校制定维修计划。
2.工作日期间,每天7:40之前保洁要完成全部卫生清扫工作,其余时间随时查看,随时清扫。1.保洁人员统一着工装,头花、工牌佩戴整齐,不得佩戴夸张饰品。五、保洁服务标准及要求5.物业公司要有火、水、警应急预案,并且每个月对员工进行培训演练,并做好培训记录。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4.积极配合学校保卫处和学校相关部门做好治安管理工作,协助学校处置闹访等紧急事件。3.楼宇保安、更夫24小时值班,并有详细的交接班记录;物业公司要制定巡更制度,加强防范,要求更夫每2小时巡楼一次,并打卡记录,对意外情况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理,确保无事故发生。
六、消防监控工作人员服务标准及要求6.其他公共区域卫生清扫要求及标准:5.电梯轿厢保持表面光亮、无污迹,轿厢壁无浮灰,无污迹,地面无垃圾。4.会议室、面试厅、报告厅使用之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使用完即刻清扫,保证无垃圾、无灰尘、物品整齐,空气清新。3.学校领导办公室地面、窗户、台面、家具每天清扫擦拭2次,保持目视无灰尘、无污迹,屋内整洁明亮。
服务位置 | 工作内容 | 服务标准 | 工作频率 | 备注 |
洗手间 | ||||
地面 | 拖擦 | 无污渍和无积水 | 3次/日 | 早、中、晚 |
墙面 | 擦抹 | 无灰尘、无污渍、无脚印 | 1次/周 | |
镜子 | 抹干 | 无水迹、保持透明度 | 数次/日 | 早、中、晚 |
抽水马桶或蹲位 | 冲厕 | 无便渍、无污垢、无异味 | 3次/日 | 放卫生球,用洁厕剂冲洗 |
小便池 | 冲洗便池及周围地面 | 内外无便迹、无异味、无水锈 | 3次/日 | 用洁厕剂冲洗 |
洗手池 | 擦拭 | 无污渍 | 数次/日 | 早、中、晚 |
纸篓垃圾 | 倒垃圾清洗内外 | 垃圾不外溢、外周无污渍 | 4次/日 | 勤倒垃圾 |
窗台 | 擦拭 | 无积尘 | 1次/日 | |
门及门框 | 擦拭 | 无积尘、无污渍 | 1次/日 | |
玻璃 | 刮洗、抹干 | 无污渍和灰尘 | 1次/周 | |
间隔板 | 擦抹 | 无污渍 | 1次/日 | |
消毒 | 用消毒水消毒 | 1次/周 | ||
走廊 | ||||
门及门框 | 擦拭 | 无积尘、无污渍 | 1次/日 | |
地面 | 扫垃圾、推尘、除污渍及香口胶 | 无垃圾、尘积及胶渍 | 2次/日 | 巡回推尘、保洁 |
墙面 | 掸尘和清洁 | 无明显灰尘和污渍 | 1次/周 | 每2日掸尘一次 |
天花板 | 掸尘和扫蜘蛛网 | 无明显灰尘和蜘蛛网 | 1次/月 | |
镜子 | 抹干 | 无水迹、保持透明度 | 数次/日 | 早、中、晚 |
楼梯扶手 | 擦拭 | 无灰尘、污渍 | 1次/日 | 每周清洗和保洁 |
护栏 | 清洗和保养 | 无灰尘和污渍 | 1次/周 | |
楼梯及侧面 | 拖扫和擦抹 | 无垃圾沙尘和污渍 | 2次/日 | |
管道设备 | 抹擦 | 无灰尘和污渍 | 1日/月 | 无污渍、无灰尘 |
消防器材 | 擦拭灰尘 | 无积尘 | 1次/周 | |
过道窗台 | 擦拭 | 无灰尘和污渍 | 1次/日 | |
过道窗玻璃 | 清洗窗玻璃 | 光洁透明 | 1次/周 | |
照明灯 | 擦拭照明灯 | 无明显积尘 | 1次/月 | |
垃圾桶、箱 | 擦抹、清除 | 无明显污渍、灰尘、痰迹,桶、箱内无垃圾 | 2次/日 | 早、晚 |
张贴物 | 清除 | 无商业性广告 | 2次/日 | |
天井 | 清扫 | 无垃圾、积尘及胶渍 | 2日/日 | |
消毒 | 用消毒水全面消毒 | 1次/月 | ||
大厅 | ||||
门及门框 | 擦拭 | 无积尘、无污渍 | 1次/日 | |
黑板、宣传栏的张贴物 | 清除 | 无商业性广告 | 2次/日 | |
地面 | 扫垃圾、推尘、除污渍及香口胶 | 无垃圾、积尘及胶渍 | 2次/日 | |
墙面 | 掸尘和清洁 | 无明显灰尘和污渍 | 1次/周 | |
天花板 | 掸尘和扫蜘蛛网 | 无明显积尘和蜘蛛网 | 1次/月 | |
照明灯 | 擦拭照明灯 | 无明显积尘 | 1次/月 | |
消毒 | 用消毒水全面消毒 | 1次/月 | ||
其他 | ||||
消防设施设备 | 清洗、擦拭 | 无积尘,无污渍 | 数次/月 | |
排水设施设备 | 清洗、擦拭 | 无积尘,无污渍 | 数次/月 | |
供暖设施设备 | 清洗、擦拭 | 无积尘,无污渍 | 数次/月 | |
标语牌/告示牌 | 清洗、擦拭 | 无污渍,灰尘 | 数次/周 | |
其他设施设备 | 根据实际需求保洁 |
6.针对火灾、治安以及公共安全卫生等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及时报告,协助相关部门及人员采取应对措施。5.消控工作人员为学校义务消防员,具备应急突发事件处理能力。4.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演习,加强四个知道、四个能力内容的学习,保证值守人员掌握基本消防技能、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有自防自救能力。3.建立消防设备设施台账,了解掌握消防设备设施使用状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2.消监控人员岗位职责:负责消防监控室24小时值守,及时汇报异常情况,各类日常工作台账记录,配合专业消防维保单位开展工作。1.消监控人员,持有保安员证和建构筑物消防员证,1年以上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监控室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应急反应能力,能够熟练操作相关设备。
4.及时处理学校师生的服务质量投诉,做好回复、跟踪、检查工作,保持与学校师生的联络;3.会服人员应认真完成学校重大会议期间的会务服务保障工作(如场地布置、茶水提供等)。2.会服人员应严格遵守学校及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1.会议服务人员要求,女性,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内,形象良好、气质佳,具有亲和力,身高160cm以上,普通话标准,具有2年以上服务行业客服工作经验,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七、会议服务人员服务标准及要求7.每年配合学校更换楼宇内灭火器及楼内消防设备设施的审验工作,确保灭火器等设备设施在有效期内。
八、物业费支付方案9.完成学校及公司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8.在公司品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做好会议服务日常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并保证服务质量;7.随时解答学校师生提出的各种问题及咨询,遇到问题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6.熟悉学校工作情况,听取学校师生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5.遇到重大活动,提前做好接待方案并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整个活动的服务工作;
1.试用期内,学校对物业服务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使用单位满意度评价”,任一项评分在90分以下,将终止物业服务合同。九、物业退出机制4.由于理化大楼尚未交付使用,物业公司从9月1日开始陆续根据工作需要进场,全面接管前按照实际发生结算物业费。3.合同期内,日常检查和“使用单位满意度评价”两项得分均在90分以上,可全额支付当月物业费;日常检查和“使用单位满意度评价”其中一项得分在90分以下,仅支付当月物业费的50%。2.试用期内,日常检查和“使用单位满意度评价”,任一项评分在90分以下,将支付当月50%物业费后终止物业服务合同。1.物业服务单位试用期2个月,学校对物业服务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每个月一次“使用单位满意度评价”,根据得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使用该物业公司和物业费支付金额。
十一、理化大楼岗位设置合同期内,如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学校根据国家规定补充差额。十、合同特殊条款3.因物业工作疏忽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因物业过失造成严重后果,将终止物业服务合同、罚款并追究物业公司法律责任。2.合同期内,学校对物业服务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和“使用单位满意度评价”连续两次得分均在90分以下,将终止物业服务合同。
部门 | 岗位 | 人数 | 备注 |
项目部 | 项目负责人 | 1 | |
项目部 | 会服人员 | 5 | |
保洁组 | 保洁领班 | 1 | |
保洁组 | 保洁员 | 16 | |
安保组 | 门值保安 | 9 | |
安保组 | 巡逻岗 | 3 | |
安保组 | 消监控 | 6 | |
工程组 | 维修工 | 3 | |
合计 | 44 |
1.2要求主管从事本行业3年及以上,担任主管职务2年及以上。1.1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人员构成按照岗位要求配备。1.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人员构成第十三条环境卫生管理项根据《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高校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及国家和吉林省在物业管理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东北师范大学的特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供物业公司在具体的物业服务管理中参照执行,并作为考核的标准。东北师范大学校园物业服务标准
室外清洁部分包括道路、排洪渠、排洪沟、河涌、外墙、绿化带、绿地、果皮箱、宣传栏、标识牌、候车亭、室外桌椅、垃圾中转站等方面的清洁保洁。2.2室外管理服务部分2.1.2图书馆:图书馆所有公共区域的全方位清洁,包括图书馆内的桌、椅、书柜等设施设备的清洁保洁;2.1.1公共教学楼:公共教学楼所有公共区域的全方位清洁;2.1室内部分2.环境卫生管理服务范围
3.1.4监督并及时上报甲方以下工作,包括:校区室内外四害、蚁害及病媒生物情况监控,及时通知相关公司进行消杀,并将发现情况及处理结果报净月校区后勤保障部等工作;3.1.3环卫设施齐全,定期维护和保证保洁设备及工具完整,工具收纳于指定区域并摆放整齐;按工作程序对范围内的场所进行日常定期清扫或不定期的清扫保洁,做到按制定标准全天候、全方位保洁;3.1.2清洁员工在岗人数符合要求;清洁工态度热情,语言文明,服装整齐,在工作区域动作轻、说话轻;不在工作区域堆放拾荒物资或私人物资;3.1.1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标准完善,有完整工作签到制度和工作质量考核记录;3.1管理服务总则3.管理服务规则
3.2.2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工作标准3.2.1公共教学楼:公共教学楼公共区域的清洁服务。3.2室内部分管理服务细则3.1.6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3.1.5有完备的《环境卫生工作应急预案》;如遇学校大型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服务项目 | 工作内容 | 服务标准 | 工作频率 | 备注 |
一、洗手间 | ||||
地面 | 拖擦 | 无污渍和无积水 | 3次/日 | 早、中、晚 |
墙面 | 擦抹 | 无灰尘、无污渍、无脚印 | 1次/周 | |
镜子 | 抹干 | 无水迹、保持透明度 | 数次/日 | 早、中、晚 |
抽水马桶或蹲位 | 冲厕 | 无便渍、无污垢、无异味 | 3次/日 | 放卫生球,用洁厕剂冲洗 |
小便池 | 冲洗便池及周围地面 | 内外无便迹、无异味、无水锈 | 3次/日 | 用洁厕剂冲洗 |
洗手池 | 擦拭 | 无污渍 | 数次/日 | 早、中、晚 |
纸篓垃圾 | 倒垃圾清洗内外 | 垃圾不外溢、外周无污渍 | 4次/日 | 勤倒垃圾 |
窗台 | 擦拭 | 无积尘 | 1次/日 | |
门及门框 | 擦拭 | 无积尘、无污渍 | 1次/日 | |
玻璃 | 刮洗、抹干 | 无污渍和灰尘 | 1次/周 | |
间隔板 | 擦抹 | 无污渍 | 1次/日 | |
消毒 | 用消毒水消毒 | 1次/周 | ||
二、走廊 | ||||
门及门框 | 擦拭 | 无积尘、无污渍 | 1次/日 | |
地面 | 扫垃圾、推尘、除污渍及香口胶 | 无垃圾、尘积及胶渍 | 2次/日 | 巡回推尘、保洁 |
墙面 | 掸尘和清洁 | 无明显灰尘和污渍 | 1次/周 | 每2日掸尘一次 |
天花板 | 掸尘和扫蜘蛛网 | 无明显灰尘和蜘蛛网 | 1次/月 | |
镜子 | 抹干 | 无水迹、保持透明度 | 数次/日 | 早、中、晚 |
楼梯扶手 | 擦拭 | 无灰尘、污渍 | 1次/日 | 每周清洗和保洁 |
护栏 | 清洗和保养 | 无灰尘和污渍 | 1次/周 | |
楼梯及侧面 | 拖扫和擦抹 | 无垃圾沙尘和污渍 | 2次/日 | |
管道设备 | 抹擦 | 无灰尘和污渍 | 1日/月 | 无污渍、无灰尘 |
消防器材 | 擦拭灰尘 | 无积尘 | 1次/周 | |
过道窗台 | 擦拭 | 无灰尘和污渍 | 1次/日 | |
过道窗玻璃 | 清洗窗玻璃 | 光洁透明 | 1次/周 | |
照明灯 | 擦拭照明灯 | 无明显积尘 | 1次/月 | |
垃圾桶、箱 | 擦抹、清除 | 无明显污渍、灰尘、痰迹,桶、箱内无垃圾 | 2次/日 | 早、晚 |
张贴物 | 清除 | 无商业性广告 | 2次/日 | |
天井 | 清扫 | 无垃圾、积尘及胶渍 | 2日/日 | |
消毒 | 用消毒水全面消毒 | 1次/月 | ||
三、大厅 | ||||
门及门框 | 擦拭 | 无积尘、无污渍 | 1次/日 | |
黑板、宣传栏的张贴物 | 清除 | 无商业性广告 | 2次/日 | |
地面 | 扫垃圾、推尘、除污渍及香口胶 | 无垃圾、积尘及胶渍 | 2次/日 | |
墙面 | 掸尘和清洁 | 无明显灰尘和污渍 | 1次/周 | |
天花板 | 掸尘和扫蜘蛛网 | 无明显积尘和蜘蛛网 | 1次/月 | |
照明灯 | 擦拭照明灯 | 无明显积尘 | 1次/月 | |
消毒 | 用消毒水全面消毒 | 1次/月 | ||
四、其他 | ||||
消防设施设备 | 清洗、擦拭 | 无积尘,无污渍 | 数次/月 | |
排水设施设备 | 清洗、擦拭 | 无积尘,无污渍 | 数次/月 | |
供暖设施设备 | 清洗、擦拭 | 无积尘,无污渍 | 数次/月 | |
标语牌/告示牌 | 清洗、擦拭 | 无污渍,灰尘 | 数次/周 | |
其他设施设备 | 根据实际需求保洁 |
1.2要求主管从事本行业3年及以上,担任主管职务2年及以上;1.1楼宇管理服务人员按照岗位要求配备。1.公共楼管理服务人员构成第十四条公共楼宇管理项物业管理范围内建筑物内绿植养护。3.2.3室内绿化部分:
3.公共楼管理服务准则包括:教室开放、大件物品出入登记、日常巡查、电铃管理、失物登记等。2.2综合教学楼包括:房间开放、大件物品出入登记、日常巡查、失物登记等。2.1标段内服务楼宇2.公共楼管理服务范围
3.1.5楼宇管理设备齐全,定期维护和保证楼宇管理设备及工具完整,工具收纳于指定区域并摆放整齐;3.1.4每个楼管岗位上应配置相应工作资料,包括:楼宇房间使用情况登记本、工作交接本、本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介绍、大件物品进出登记表、人员进出登记表、日常巡查记录表、主管班长巡查记录表、失物登记表、维修登记表、楼宇管理应急预案等;各类档案在发生变更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更新,并记录。3.1.3管理服务人员倒班制进行24小时值班,编排管理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表,所有管理服务人员的联系方式交校方一份,以备紧急事件能够联系到,24小时值班不因双休与节假日而中断;3.1.2楼管在岗人数符合要求;楼管态度热情,语言文明,服装整齐,做到文明礼貌、谈吐文雅、遵章守约、衣冠整洁、举止大方、动作雅观称呼得当;3.1.1公共楼管理制度和标准完善,有完整工作签到制度和工作质量考核制度;制定岗位职责并挂墙公布,工作人员上班统一制服、标志明显并将每栋值班员的姓名、照片以及联系方式等张贴至公告栏。3.1公共楼管理服务总则
注:实际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信息包括以上内容,以实际情况为准,所列服务标准为基础要求,供应商可根据自身作业标准进行提升和填充。4.公共楼内秩序维护的服务内容及标准3.1.9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3.1.8有完备的《公共楼管理应急工作预案》,如遇学校大型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3.1.6监督并及时上报甲方以下工作,包括:施工队作业进度等;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负责公共楼内部的门值、巡查、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等。(以公共楼入户门为界,大门以内为物业公司负责秩序维护范围,大门以外为甲方保安保卫范围。) | 1.负责公共楼内部的门值、巡逻、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等,按照甲方要求安排值班人员值班。门值人员配备数量至少满足门值岗位需求。2.负责公共楼内门禁系统的维护与监控,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公共楼。对无证人员实行出入登记制度,对无证擅闯者应予劝阻并按相关规定处理。3.维护综合教学楼正常的上课秩序,按照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审批的课表进行楼宇教学管理。4.配合保卫处及校外执法部门的工作开展,配合做好违章电器的查处工作。5.做好各楼层安全巡视,劝止违反公共安全秩序的行为,防止发生偷盗、斗殴及人为破坏事件。6.负责晚间建筑物关闭后的全楼巡视,关闭门窗、检查水电无异常情况并确定无闲杂人员滞留。7.配合甲方在重大活动、节庆期间做出相应的工作调整、秩序维护,并负责甲方审批的公共楼内宣传品的管理。8.做好来访登记、大件物品出入登记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对将公共楼内公共财产擅自带出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妥善按相关规定处理。9.针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落实到位,及时报告,协助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10.出入公共楼高峰期要注意做好人员的疏导工作,确保各个出入口通畅,遇到紧急情况,能迅速将人员从楼内疏散。11.在公共楼内设置失物招领处,妥善保管师生的遗留物品,并做好领取登记。 |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期间人员加强巡视,做好各项记录;4.锅炉及附属设备要清洁,室内环境干净、整洁;3.做好锅炉日常维修保养及各类压力表及供暖设备年度检修工作,严禁锅炉及附属设备带故障运行;2.工作中应及时检查有无燃气泄露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学校,确保锅炉安全运行;1.司炉人员需持有司炉工操作证,严格执行锅炉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保障锅炉安全运行,做好运行和检修记录;5.锅炉工服务标准及要求
1.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人员构成第十五条:学生公寓管理项9.及时完成学校及物业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8.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能和故障处理能力;7.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存放私人物品、洗晒衣物;6.做好气、水、电的计量记录,努力降低能耗,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
3.公寓管理服务准则包括:入住、调宿、退宿手续、人员物品进出登记、宣传品张贴、信件收发、日常巡查、晚归登记、失物登记、跟踪维修、卫生保洁、安全用电检查、节能宣传、处理突发事件等。学生公寓(含日华、月华、星华、光华、春华、夏华、秋华、冬华、天华、地华、人华公寓、高级公寓、留学生预科部)2.学生公寓管理服务范围1.2主管以外其他管理人员,应有30%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负责外籍学生公寓的管理人员应能使用英语处理、日常事务;1.1要求主管从事本行业3年及以上,担任主管职务2年及以上;
3.1.5楼宇管理设备(包含钥匙展板等)齐全,定期维护和保证楼宇管理设备及工具完整,工具收纳于指定区域并摆放整齐;3.1.4每个楼管岗位上应配置相应工作资料,包括:楼宇房间使用情况登记本、工作交接本、本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介绍、大件物品进出登记表、人员进出登记表、日常巡查记录表、主管班长巡查记录表、失物登记表、维修登记表、楼宇管理应急预案等;各类档案在发生变更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更新,并记录。3.1.3管理服务人员倒班制进行24小时值班,编排管理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表,所有管理服务人员的联系方式交校方一份,以备紧急事件能够联系到,24小时值班不因双休与节假日而中断;3.1.2管理服务人员在岗人数符合要求;管理人员态度热情,语言文明,服装整齐,做到文明礼貌、谈吐文雅、遵章守约、衣冠整洁、举止大方、动作雅观称呼得当,卫生服务人员要语言文明,服装整齐,在工作区域动作轻、说话轻;不在工作区域堆放拾荒物资或私人物资;3.1.1严格执行《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学生公寓管理制度和标准完善,有完整工作签到制度和工作质量考核制度;制定岗位职责并挂墙公布,工作人员上班统一制服、标志明显并将每栋管理人员的姓名、照片以及联系方式等张贴至公告栏。3.1公寓管理服务总则
3.2.1登记管理服务3.2公寓具体事项服务细则3.1.9若学校规章制度发生变动,应无条件进行相应的管理改进工作。3.1.8有完备的《楼宇管理应急工作预案》,并报甲方备案;如遇突发事件或突发检查时,无条件积极配合校方,随叫随到;3.1.7水电计量表更换,需要持后勤保障部审批文件,方可更换;3.1.6监督并及时上报甲方以下工作,包括:施工队作业进度、学生晚归情况、宿舍安全隐患(包括用电安全)等;
①非本栋人员进出,应填写人员进出登记表,查验并登记有效证件;(2)人员、物品进出登记表③花名册为内部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外流住宿资料;②楼管应通过花名册,在新学生入住的一周内熟悉新入住人员;①建立花名册,花名册内容包含照片、姓名、学院、学号、房号、手机号码等;(1)花名册
(4)岗位职责表②楼长和主管应经常检查工作交接本,保证其登记的规范性;①每天工作过程中,将已完成的工作及楼宇内情况进行登记;每天工作结束前,将未完成的工作登记清楚,交给对班;(3)工作交接本③配合甲方执行大件物品进出管理制度;②大件物品进出应检查物品,并填写《大件物品进出登记表》;
①记录失物的情况,内容包括:发现时间、发现地点、发现物品(梗概)、发现者、发现者电话、失主有效身份证件、失主电话;(6)失物登记②楼长和主管巡查记录登记,内容包括:时间、巡查内容、巡查情况、巡查人员;①楼管每日巡查登记,内容包括:时间、巡查内容、巡查情况、巡查人员;(5)巡查记录记录本岗位应了解的楼宇、人员、物资的基本情况,以及其他具有特殊性的情况;
登记每个房间的用途及使用单位,发现改变房屋用途情况及时上报甲方;(8)楼宇房间使用情况登记本②每月底将本月晚归记录上交甲方;①核对晚归学生证件,确认系本人并由其登记《晚归登记表》后,放行进入宿舍;(7)晚归登记②应核实失物情况及失主身份,确认登记有效证件后方可签领;
3.2.3楼宇物资管理服务(4)配合学校职能部门一个学期至少一次对床位住宿情况的全面核对和检查;(3)报送床位管理相关数据;(2)熟悉本楼栋空房间和空床位情况;(1)经常巡视查看床位使用情况,更新本栋宿舍人员变动情况,若发现私自调换宿舍应进行教育并督促学生搬回原床位,并于1个工作日内报学校职能部门;3.2.2床位管理服务
(2)及时督促所有应该办理入住、调宿、退宿手续的学生及时办理;将未办理名单及时上报甲方;(1)入住调宿退宿手续办理规范,督促学生结清相关费用,数据登记清晰;3.2.4入住调宿退宿管理服务(3)检查已退(含毕业、搬迁、整间退)宿舍的配备物资是否齐全、完好,统计维修物品清单,报维修部;(2)每个月巡查一次整栋学生宿舍楼公共区域配置物资的情况并登记,如有缺失或损坏,汇总上报学校职能部门;(1)建立楼栋公共物资台账,包括:消防器材、宣传栏、宿舍家具、设备配置等;
3.2.6卫生管理服务(3)跟踪已退宿房间的维修进度,保证新入住学生能使用完好的物资;(2)跟踪本栋楼宇维修完成情况;(1)登记学生报修资料,每天定时报维修跟踪员;3.2.5维修管理服务(3)毕业季大批退宿和开学季新生大批入住前,订立办理流程并上报甲方,并进行预演保证流程顺畅,避免出现大量排队办理的情况;
(5)每周擦洗两次扶手、栏杆、指示牌等;(4)每日清扫、拖洗1次地面、走道、楼梯等,其中学生公寓包括首层宿管办公区域;(3)每日清洁2次公共洗手间;(2)每日至少清倒生活垃圾桶两次,垃圾袋装化;(1)每栋公寓每层设置至少二个生活垃圾桶;每周一次清洗垃圾桶,每月一次消毒,无污渍;卫生设施齐全,定期维护和保证保洁设备及工具完整,工具收纳于指定区域并摆放整齐;按工作程序对范围内的场所进行日常定期清扫或不定期的清扫保洁,做到按制定标准全天候、全方位保洁,具体要求如下:
(2)突发事件:平时应熟悉《楼宇管理应急工作预案》,遇到突发事件应按《楼宇管理应急工作预案》操作。(1)宣传品张贴:张贴者须持按甲方要求出具的同意文件方可张贴,指引其张贴在合理位置;3.2.7其他管理服务(8)学生宿舍整体腾空的毕业生房间,按甲方要求及时全方位清洁一次,包括地面、家具、窗户、天面、厕所等;(7)每月清洁一次公共部位的玻璃、天花板;(6)每半月一次墙身扫尘和清理过期及不规范张贴物、悬挂物;
(2)设备运行管理班24小时值班;值班员对配电中心实行24小时运行设备和对校区)主要公共设备每天巡视检查,记录重要运行参数,开启、关闭设备,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主动发现设备运行的隐患,报维修班维修;校区内所有水电气表建档,每月巡查并核对抄表数据,发现异常情况上报甲方;水电气表更换必须持有甲方许可证方可进行;(1)校区物业维修中心设置水暖班和电工班。2.物业维修中心维修工作总则电工及维修人员需有工作对应上岗证(包括电工证、电监局发出的上岗证等)。1.维修服务人员配置第十六条维修维护
供电、照明、弱电系统的工作质量标准2.2机电维修质量标准(主要工作任务是:校区机电设备的运行管理,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机电设备故障处理及维修,机电设备运行维修资料管理归类,节能降耗计划及实施,处理报修项目、员工培训及安全教育等。)包括:负责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的供水设备、供电设备、路灯照明系统、供热系统、排水(排污)系统维护。2.1机电工作范围(3)维修班专职负责维修,维修人员接到报修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一般维修2个小时内维修完毕,较大维修在12小时内;重大维修需要超过12小时时,应向报修人说明情况,力争最短时间内维修完毕;
(6)路灯照明系统运行正常,每日定时巡查并有完善的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应于2小时内修理完毕;(5)配电房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4)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供电、供水、中央空调等机电设备正常运行,出现故障立即排除,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3)设备运行正常,人员持证上岗,一年内无重大管理责任,并制订可行的应急处理方案;(2)制定设备安全运行规程及岗位责任制度、定期巡视及监督维修制度,记录完整齐全,操作规范;(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台帐完整、清晰,有年度、季度、月度保养及维修计划,运行、保养、维修记录完整;
(5)下水井每年清掏2次;(4)排水系统畅通,汛期道路无积水,楼内、地下室无积水、浸泡发生;(3)管道有防锈处理,无严重锈蚀;(2)供水设备阀门、管道无跑、冒、滴、漏现象;(1)供水、排水设施图纸、档案、资料齐全,有年度、季度、月度检修计划,有每日巡查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2.3给排水(供水)设施质量标准
学校负责提供维修零配件,学生公寓物业服务单位负责提供学生公寓内零星维修材料(门窗、小五金、水嘴、灯泡、灯管等)。包括:学生公寓、办公楼、图书馆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照明灯、开关、插座、门窗及家具的维修,教学楼照明灯、开关、插座、门窗、课桌椅等教学设备的维修。3.1零星维修工作任务3.零星维修及楼宇本体维护(7)供水(热水)计量仪表计量准确;(6)水泵房抽水泵每周检查一次,运作正常,并及时启动排水,不造成大面积积水;
(1)维修技工持证上岗,态度热情、技术过硬、语言文明、服装整齐、按约定时间上门维修;3.3零星维修工作质量标准负责校区所有楼宇屋面清理,每年至少2次。包括:建筑物本体共用部分(房顶、梁、柱、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公共洗手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房等)日常维护、小修;共用设施设备(包括校区公共场地、道路、体育场地、停车场、明沟暗渠、给排水管网、建筑物防雷设施等)的日常养护、小修,做好校区内公共房屋的门窗、玻璃雨檐、铝扣天花、公告栏、标识牌、各类井盖、灯柱的日常维修保养;做好教学办公用房、公寓、会议室、活动中心等场所的沙发、电视柜、衣柜、书架、写字台、办公桌椅等各类家具的日常维护,建立房屋本体及配套主设施的物业管理资料档案、日常维修、巡查、检查制度。3.2楼宇本体维护工作任务除复杂维修需长时间维修外,每张维修单从派单到现场查看不应超出24小时,从派单到维修完成不应超出48小时;单项单件单价材料费(按原产品规格)300元以上(不含300元),应于上门查看后24小时内递交购买报告至甲方,维修材料购回后,应于24小时内完成维修;
(7)油漆粉饰设施(灯光招牌、网架、护栏、铁栅、露天健身器械、空调架、水管、污水管、灯柱)焊接密实,面漆完好,无脱漆、锈迹、裂缝,表面平滑光洁;(6)不锈钢扶手表面光亮,不变形;钢木扶手安装牢固,无锈蚀、弯曲,油漆完好,色泽均匀,表面光滑;(5)门、窗开启自如、无晃动和裂缝,零配件齐全,位置准确,无翘曲变形。不锈门表面光亮、不变形,保持原色;(4)校区内无违章乱拉管线等现象;(3)有明显且清晰的建筑物平面图、标识、标牌、警示牌;(2)建筑物图纸、档案资料齐全;有年度、季度、月度的维修保养计划,有每日的巡查检查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和维修后的回访记录;
③校区排水系统畅通、汛期道路无积水,楼内、地下室无积水、浸泡发生;②明沟、暗沟排水畅通,无积水、无断裂,沟盖板安装牢固、平稳;①地漏、排水管道安装牢固,配件齐全,接口密实,无渗漏现象,无堵塞、排水通畅,完好无损;(10)排水设施维护的质量标准;(9)公共卫生间洁具安装牢固,配件齐全,无污渍和刮花,接口密实,无渗漏现象,无堵塞,排水通畅;(8)公共走廊、教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铝扣天花板无掉损、无错位、开裂、剥落现象;
(1)有年度、季度、月度的维修保养计划;有每日的巡视检查记录及维修保养记录;3.4楼宇本体维护工作质量标准(13)教学楼、图书馆的室内设施、设备及办公家具的维修的质量标准:供水、供电、供冷系统及内部设施性能良好,处于正常运转状态,电梯、风扇等设施处于正常运作状况,随时可以启用;(12)学生公寓内设施、设备及家具的维修养的质量标准:大楼内用水、用电、排污系统的正常运转,宿舍内内设施完好;(11)公共道路、停车场的养护的质量标准:路面平整、无水泥块、无起砂、断裂。路牙石砌筑整齐,灰缝饱满,无缺角、损伤;④下水井每年清掏2次;
(7)建筑物块料饰面粘贴牢固,无空鼓、缺棱角,无裂纹并保持原色。抹灰饰面涂料均匀、无层面剥落,无明显裂缝和污渍;(6)玻璃屋檐钢结构油漆饰品光泽鲜亮,无脱漆、锈迹,玻璃面光亮、干净、无裂痕;(5)门、窗开启自如、无晃动和裂缝,零配件齐全、无翘曲变形,不锈钢门表面光亮,保持原色;(4)建筑物本体完好,整洁。内外墙饰面无松动、脱落现象;内外墙无漏水,屋面排水畅通,出水、落水管安装牢固,接口严密,不渗漏;(3)无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安全疏散通道每天24小时保持畅通;(2)有明显、清晰的建筑物平面布置图,标志、标牌、警示牌醒目;
(项目名称)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11)公共走道、厅堂灯具、插座、开关完好,无安全隐患。(10)课室内灯具、插座、开关完好,桌椅无松动;(9)房舍内灯具、插座、开关完好,床、桌椅、书柜完好,洗手间冲水阀、水龙头完好,无漏水,排水道无堵塞;(8)停车场、道路平整,抽查100米开缝不超过2处,开裂或网格状碎块直径不超过25毫米,不存在深度大于20毫米的封层脱落,1米范围内隆高不得超过20毫米;
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名称:(盖章)(正/副本)招标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包:
三、开标一览表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一、投标函目录年月日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一、投标函说明:投标文件及目录应标注页码,包括公司资质文件中的复印件也应标注页码。七、其他资料六、服务方案设计及工作与质量标准五、资格审查资料四、投标保证金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遵守合同中关于权利和义务的约定;4.如我方中标: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90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上述招标项目。(采购人名称):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人:(盖单位章)6.(其他补充说明)。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2)我方承诺完全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标准和要求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内容。
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网址: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
投标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二)授权委托书
三、开标一览表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
四、投标保证金自行编写投标报价明细及说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人 | ||||
投标保证金(有/无) | 投标报价(元/年) | |||
服务期限 | 小、微企业(是/否) | |||
优惠条件 | ||||
服务承诺 | ||||
备注 | 1.本表只做唱标时使用,但本表的一切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更改。2.填报的内容必须和投标文件及投标函中的内容一致。3.优惠条件等,详细内容必须在投投标文件中载明,如内容较多,本表只填写“有”“无”即可。4.本表为开标时唱标用,应单独用小信封密封、送达。 | |||
投标人: (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单位公章注:附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开标现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我方参加(项目名称)招标,并递交投标保证金__________元(大写)。我方承诺执行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并对我方有约束力。(采购人名称):
(二)财务状况表备注: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五、资格审查资料年月日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企业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从业人员总人数: | |||||
近三年的营业收入 | 2019年 万元;2020年 万元;2021年 万元;合计 万元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年份项目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总资产(万元) | |||
流动资产(万元) | |||
货币资金(万元) | |||
总负债(万元) | |||
固定资产净值(万元) | |||
营业收入总额(万元) | |||
税前利润总额(万元) | |||
税后利润总额(万元) |
现郑重声明,我方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针对本公司参与的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我公司承诺:(四)承诺函(三)提供近半年(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材料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业的;(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存在招标文件1.4.3下列情形之一不存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拟投入人员基本情况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公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本项目中所担任的职务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所学专业 | 现任职务及职称 |
…… |
(六)主要投入设备表注: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均应填写本简历表,后附人员证书。本表所填写人员即为现场服务人员。主要人员资历表2、投标人应按表五格式分别填写本表所列人员的资历。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列出拟配备的人员清单。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数量 | 生产日期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其他资料自行编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分析、项目运行服务方案、特色创新服务方案、重大活动运行程序、应急事件处理、疫情(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增值服务承诺等自行编写。六、服务方案设计及工作与质量标准注:附合同(需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 起讫时间 | 项目概况 | 类型 | 业主单位 | 合同金额 | 完成情况 | 备注 |
关于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审方法前附表(一)、评审方法前附表(二)的评审索引,建议标注清楚投标文件内响应相关评审因素、评审标准的对应页码。(四)评审索引(三)其他资料(投标人根据对投标项目的理解还需提供用于评标委员会评分的其他佐证材料(格式无固定要求),请自行设计在投标文件中。(二)信息管理技术(如有)(一)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荣誉(如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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