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市政绿化管理所世纪大道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公示
金额
1114.7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2022125650030001
预算金额1114.71万元
招标公司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市政绿化管理所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1114.71万元
中标联系人-0731-85699888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 HBYC-2022-9-16
二、合同名称: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市政绿化管理所世纪大道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公示
三、项目编号: HB2022125650030001
四、项目名称: 世纪大道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市政绿化管理所
地 址: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市政绿化管理所
联系方式:0311-82080009
供应商(乙方):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长沙雨花区中意一路158号中建大厦
联系方式:0731-85699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世纪大道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将破损严重的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挖除,挖除路面结构为25cm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路基整平后,铺设21cm5%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6cm AC-16C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cm AC-13C 细粒式 SBS 改性沥青混凝土;对破损不严重的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铣刨4cm,在铣刨后的路面上摊铺6cm AC-16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cm AC-13C 细粒式SBS 改性沥青混凝土;对部分损坏路缘石及人行道进行更换;道路改造后,路面重新施划标线;中央分隔带处路灯及电缆拆除重建;对现状管道进行清淤、疏通;现状检查井进行井周加固并更换检查井盖。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1147150元(其中设计费:224900元,施工费:10922250元)
合同金额: 1114.715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工期: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完成(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周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合格。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01-1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01-16
九、其他补充事宜: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世纪大道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附件: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合同名称: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市政绿化管理所世纪大道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合同公示
三、项目编号: HB2022125650030001
四、项目名称: 世纪大道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市政绿化管理所
地 址: 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市政绿化管理所
联系方式:0311-82080009
供应商(乙方):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长沙雨花区中意一路158号中建大厦
联系方式:0731-85699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世纪大道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将破损严重的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挖除,挖除路面结构为25cm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路基整平后,铺设21cm5%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6cm AC-16C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cm AC-13C 细粒式 SBS 改性沥青混凝土;对破损不严重的水泥混凝土路面进行铣刨4cm,在铣刨后的路面上摊铺6cm AC-16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4cm AC-13C 细粒式SBS 改性沥青混凝土;对部分损坏路缘石及人行道进行更换;道路改造后,路面重新施划标线;中央分隔带处路灯及电缆拆除重建;对现状管道进行清淤、疏通;现状检查井进行井周加固并更换检查井盖。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1147150元(其中设计费:224900元,施工费:10922250元)
合同金额: 1114.715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工期: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完成(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周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设计: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合格。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01-1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01-16
九、其他补充事宜: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世纪大道提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附件: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