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5.66万元
招标联系人吕工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项目名称:2023年科技设施运维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3年科技设施运维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56686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3年科技设施运维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856686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宁波市鄞工大数据有限公司是唯一一家负责全区数字化的鄞州区区属国企,是宁波市鄞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一级子公司,同时是全区数字化改革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投资出资单位,主要负责全区数字化改革及建设项目,致力于推进数字化技术自立自强、数字化全领域深化改革。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鄞州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相关政策(试行)的通知(鄞政办发【2020】47号)中“拓展国企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领域的经营业务在国家发改委规定的限额 (工程项目400万元、货物采购200万元、服务项目100万元) 内,允许国有企业非竞争性承接由区本级政府部门或区属国有企业出资的工程检测、城市供排水、停车场管理地下管道收费、城市广告经营、道路养护、路灯维护、园林绿化保安服务、汽车租赁、物业管理、粮油供应、大数据项目建设和运营、工会疗休养、会展服务、影视制作、测绘、规划编制和设计等项目”的规定,本项目归属100万元以内的大数据建设服务项目。
基于上述因素,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规定。论证小组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宁波市鄞工大数据有限公司承接本项目相关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宁波市鄞工大数据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学士路298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1月02日至2023年11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联 系 人:吕工
联系电话:0574-89582363
传 真:/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沧海南路157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传 真:/
联 系 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附件:专家论证意见.pdf
379.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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