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后宫路招待所住宅楼—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3207002772j00380001
预算金额42.53万元
招标公司连云港苏海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951785298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后宫路招待所住宅楼一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3207002772J00380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一、招标条件
本后宫路招待所住宅楼一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42.536428 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赣榆苏海实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装修、安装工程等,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后宫路招待所住宅楼一装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后宫路招待所住宅楼一装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装饰装修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B类证(有效期内)(资格)。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
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3.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
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
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
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
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
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
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
及以上单位;③在两个及以上同类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④在本单位以外的同类其它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b项目
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
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
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
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
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
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
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
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
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
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
停且在暂停期内;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
所在地承接工程的;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
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
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
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
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b.本工程招标
工作执行连清办【2011】9 号、苏清办【2011】13 号、苏清办【2012】14 号、 连清办
【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
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
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
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
办【2020】3号、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2号、苏清办【2021】5号文、苏
清办【2022】17 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
报名时将不予受理。c.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
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
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
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
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
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劳动合
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
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 2022年09
月至2023年02月),现场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e.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
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
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6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各投标申请人的经办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
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连云港市赣榆区时代大厦西单元六楼)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每份标书3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7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1、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赣榆区青口镇;
1.2建设规模:装修、安装工程等,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1.3招标控制价: 425364.28元;
1.4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04月01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竣工日期:2023年05月31日;
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1.6招标范围:装修、安装工程等,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1.7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2、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以有效投标文件的
评标价的高低进行排序,推荐评标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
签方式确定排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赣榆苏海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7号和安大厦
联系人:刘工
电 话:183605030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阳光豫信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时代东路时代大厦
联系人: 李工
电 话: 19517852989
电子邮件: 米*米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丛本(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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