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0]鹊仙岛商业街改造项目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1758.00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12842111150001
预算金额1758.00元
招标联系人钱坤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华房地产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亮18061989198
标书截止时间2022/01/1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0]鹊仙岛商业街改造项目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2842111150001 项目名称 鹊仙岛商业街改造项目工程
标段编号 3212842111150001-BD-006; 标段名称 鹊仙岛商业街改造项目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2年1月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2年1月18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284211115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鹊仙岛商业街改造项目工程

已由

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古镇配套综合提升项目核准的批复(泰姜行审核[2021]1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喜鹊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永华房地产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鹊仙岛商业街改造项目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溱潼镇鹊仙岛一号

2.2 建设规模:基地范围内有在运营的溱湖开元名庭酒店,设计区域包括四栋沿街商业建筑(S1、S2、S3、S4),一栋临湖仿古建筑(S-14),以及周围景观规划和建筑外立面设计。总建筑装修面积5201平方米,建筑改造(包括门窗更换及外立面局部出新)面积约5998平方米,商业街区景观面积2800平方米。(详见设计任务书)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3212842111150001-BD-006

鹊仙岛商业街改造项目工程

方案设计+施工+采购 方案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配合业主完成办理项目的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交付使用等工作

1758.00

120天

2.4 付款方式:(1)工程开工进场后,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10%的预付款;2022春节前付至经业主、监理、跟踪审计确认的2021年12月20日前已完工程量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60%,工程结算经双方确认后付至最终审定价的 97%,最终审定结算价以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准,余款于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2)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本工程人工费由建设单位按月拨付至于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月10日前施工方须将上月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报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在当月的月底前付清上个月的人工费,最终支付的人工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中所含人工费总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资格;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者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二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300万元(含)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类似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装饰装修,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和建筑面积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设计金额80万元(含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类似装修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装饰装修,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设计合同上载明的日期为准,金额和建筑面积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设计合同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300万元(含)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承担过类似装修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装饰装修,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和建筑面积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为准。

有效期自201811日起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设计业绩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设计合同上载明的日期)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300万元(含)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类似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装饰装修,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和建筑面积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单项设计金额80万元(含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类似装修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装饰装修,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设计合同上载明的日期为准,金额和建筑面积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设计合同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300万元(含)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承担过类似装修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装饰装修,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和建筑面积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为准。

有效期自201811日起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设计业绩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设计合同上载明的日期)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171730分至 202211817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21690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喜鹊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溱潼镇溱湖大道一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钱坤

电 话:88623005

代理机构:江苏永华房地产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高亮

电 话:18061989198

文件正文PDF附件:
1鹊仙岛商业街改造项目工程(1.6定稿).pdf
2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3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1284211115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鹊仙岛商业街改造项目工程

已由

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古镇配套综合提升项目核准的批复(泰姜行审核[2021]1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喜鹊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永华房地产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鹊仙岛商业街改造项目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溱潼镇鹊仙岛一号

2.2 建设规模:基地范围内有在运营的溱湖开元名庭酒店,设计区域包括四栋沿街商业建筑(S1、S2、S3、S4),一栋临湖仿古建筑(S-14),以及周围景观规划和建筑外立面设计。总建筑装修面积5201平方米,建筑改造(包括门窗更换及外立面局部出新)面积约5998平方米,商业街区景观面积2800平方米。(详见设计任务书)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3212842111150001-BD-006

鹊仙岛商业街改造项目工程

方案设计+施工+采购 方案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配合业主完成办理项目的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交付使用等工作

1758.00

120天

2.4 付款方式:(1)工程开工进场后,支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10%的预付款;2022春节前付至经业主、监理、跟踪审计确认的2021年12月20日前已完工程量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60%,工程结算经双方确认后付至最终审定价的 97%,最终审定结算价以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准,余款于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2)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本工程人工费由建设单位按月拨付至于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月10日前施工方须将上月已完工程的人工费报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在当月的月底前付清上个月的人工费,最终支付的人工费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中所含人工费总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资格;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1)投标人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中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者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施工项目负责人系已在该施工单位(即负责施工的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二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的单位)人员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300万元(含)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类似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装饰装修,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和建筑面积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设计金额80万元(含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类似装修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装饰装修,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设计合同上载明的日期为准,金额和建筑面积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设计合同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300万元(含)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承担过类似装修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装饰装修,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和建筑面积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为准。

有效期自201811日起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设计业绩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设计合同上载明的日期)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2)投标人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300万元(含)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类似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装饰装修,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和建筑面积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

(B)设计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单项设计金额80万元(含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类似装修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装饰装修,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设计合同上载明的日期为准,金额和建筑面积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设计合同为准

(C)施工业绩要求: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300万元(含)及以上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含)及以上的承担过类似装修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装饰装修,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和建筑面积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为准。

有效期自201811日起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设计业绩为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设计合同上载明的日期)为准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上述3.3(6)、3.3(7)、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171730分至 202211817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21690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喜鹊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溱潼镇溱湖大道一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钱坤

电 话:88623005

代理机构:江苏永华房地产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高亮

电 话:18061989198

文件正文PDF附件:
1鹊仙岛商业街改造项目工程(1.6定稿).pdf
2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3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鹊仙岛商业街改造项目工程(1.6定稿).pdf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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