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南塔院区数字胃肠防护工程采购公告
金额
1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lgczx-fybjy-2024111802
预算金额17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成刚1388938072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9
公告正文
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南塔院区数字胃肠防护工程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GLGCZX-FYBJY-20241118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南塔院区数字胃肠防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7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对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南塔院区数字胃肠设备进行防护工程施 工,包括但不限于:①胃肠机扫描间墙面、地面、顶面的专业防辐射工程处理。②电气系统改 造,满足数字胃肠设备的用电需求及安全标准。③电离排风空调系统改造,确保机房内空气 质量和温度适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南塔院区数字胃肠防护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南塔院区数字胃肠防护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 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并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8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25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 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 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高瓴工程咨询(辽宁) 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内A12号楼3楼)3.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 件领取4.供应商须将:1)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单位 公章)。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GLGCLN@126.com),同时在邮件中列明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经代理机构确认后,供应商将购买采购文件的款项汇至代理机构账户(账户名 称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塔支行,账号:9550 8802 2001 5600 103),代理机构确认款项到账后,将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供应商。 以现场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则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售价: 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内A12号楼2楼会议室,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到场递交响应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内A12号楼2楼会议室 七、其他 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南塔院区数字胃肠防护工程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南塔院区数字胃肠防护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 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GCZX-FYBJY-2024111802 项目名称: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南塔院区数字胃肠防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7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7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对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南塔院区数字胃肠设备进行防护工程施 工,包括但不限于:①胃肠机扫描间墙面、地面、顶面的专业防辐射工程处理。②电气系统改 造,满足数字胃肠设备的用电需求及安全标准。③电离排风空调系统改造,确保机房内空气 质量和温度适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合同施工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 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并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 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内A12号楼3楼) 3.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领取 4.供应商须将: 1)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GLGCLN@126.com),同时在邮件中列明联系人及联系 方式。经代理机构确认后,供应商将购买采购文件的款项汇至代理机构账户(账户名称:高 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塔支行,账号:9550 8802 2001 5600 103),代理机构确认款项到账后,将采购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供应商。 以现场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则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内A12号楼2楼会议室,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代表人按时到场递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内A12号楼2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州路41号 联系人:刘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国际软件园A12号楼 联系方式:13889380725 邮箱地址:GLGCLN@126.com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塔支行 账户名称: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 账号:9550880220015600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成刚 电 话:1388938072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市妇幼保健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州路41号 联系人:刘主任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高瓴工程咨询(辽宁)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国际软件园A12号楼 联系人: 许成刚 电 话: 13889380725 电子邮件: GLGCLN@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冫(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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