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影壁墙新建工程招标公告(2024-JWBJQI-G4016)(第1包)
金额
1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wbjqi-g4016
预算金额1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某部影壁墙新建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4-JWBJQI-G4016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朝阳区)。
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以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为准。
3.本项目的计划工期:20日历天。
4.本项目的建设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招标控制价:14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场所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违法和失信企业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投标人必须承诺遵守诚信条款:1、投标人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视为失去本次采购项目预中标供应商的资格;3、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七)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八)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行业资质。
(九)本项目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售时间:2024年 4月 8 日至4月 12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发放工资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文件;
4.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四)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单位邮箱: 594406829@qq.com 。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 4 月 16日 15 时 00 分至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刘先生、张先生
电 话: 010-57591035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女士
办公电话: 010-57591028
二、项目编号:2024-JWBJQI-G4016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朝阳区)。
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以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为准。
3.本项目的计划工期:20日历天。
4.本项目的建设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招标控制价:14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场所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违法和失信企业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投标人必须承诺遵守诚信条款:1、投标人必须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投标人因公司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或拒绝提供原始资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公司信息难以确认时,视为失去本次采购项目预中标供应商的资格;3、投标人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七)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八)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行业资质。
(九)本项目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一)发售时间:2024年 4月 8 日至4月 12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发放工资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文件;
4.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四)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单位邮箱: 594406829@qq.com 。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 4 月 16日 15 时 00 分至 15 时 30 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刘先生、张先生
电 话: 010-57591035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女士
办公电话: 010-575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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