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恒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严199758055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2
公告正文
大柴工厂2#联合厂房整车维修工位建筑大修项目、大柴工厂门卫室及彩板房保温板更换大修项目
大柴工厂2#联合厂房整车维修工位建筑大修项目、大柴工厂门卫室及彩板房保温板更换大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解放大连柴油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和采购范围:本项目为大柴工厂大柴工厂两项建筑物大修项目-2#联合厂房整车维修工位建筑大修、门卫室及彩板房保温板更换大修合并招标。其中:
项目1:大柴工厂2#联合厂房整车维修工位建筑大修项目,主要包括
1)利用大柴工厂现有2#联合厂房附属建筑物料架存放棚内场地,依托原建筑物屋面、门式钢架等建筑结构基础设施,采用轻钢彩钢形式封闭立面隔墙(三面),同时按规范及需求采用电动提升门、钢制平开门等共同形成整车检修工位封闭间等。
2)切割拆除物料棚内本项目改造区域内现沥青混凝土路面,建防油抗渗的整车检修地沟、积液坑及整车维修工位的整体钢筋混凝土地坪,并设置油液防渗层等。
3)配套增加调整现有照明配电、电动门配电,维修设备配电,压缩空气支管线安装等,满足新布局及功能需要。
4)工程、项目范围内容尚须详见本项目工程设计单位所设计的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设计要求、设计说明、采用标准、规范等涉及的完整项目范围及内容,须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及本项目技术要求等文件所明确的其它范围所含及内容项等。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另附。
 
项目2:大柴工厂门卫室及彩板房保温板更换大修项目,主要包括:
(1)拆除大柴工厂现有2#、3#、4#门卫室保温材料为苯板的金属夹芯墙面板、屋面板、地面保温层等,保护性拆除塑钢窗、外门、空调、洁具等,保留并利用原门卫室钢结构;重新制做安装门卫室屋面、墙面(含内外门)、地面、吊顶,内部分隔布局隔间及吊顶等,含上述各节点所需金属彩板收边压顶彩板等,恢复安装外墙塑钢窗及密封打胶;各类配电、照明、应急照明;重新安装洁具及其配套上下水给排水管线,并与原厂区供水、排水连接;恢复安装原空调、内部原有大门、道闸、信息机柜等设备及控制线路,恢复原有功能等。配合厂区大门、出入道闸等门卫室内的设备设施的临时使用措施等。
(2)拆除大柴工厂联合厂房内现有4处车间用彩板房(1#联合厂房三处、2#联合厂房一处)的原有墙面、屋面(部分有)金属夹芯(苯板)彩板、保护性拆除塑钢窗、外门、空调、灯具、开关、插座等,保留并利用原有钢结构,其中门洞口周边按需增加与板厚同规格的镀锌方钢结构(50mm*100mm)等;车间内一处带有复合板顶盖棚彩板房适当增加镀锌方钢钢结构与门口、顶棚连接等,保证结构强度。重新安装屋面、墙面(含内外门)、内部分隔布局隔间、重新恢复安装侧墙塑钢窗,内部各类配电、照明、应急照明及管线;重新恢复安装原空调及配电、内部其它设备设施及管线,整体恢复原有功能等。
(3)工程范围内容尚须详见本项目工程设计单位所设计的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设计要求、设计说明、采用标准、规范等涉及的完整项目范围及内容,须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及本项目技术要求等文件所明确的其它范围所含及内容项等。
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纸另附。
2.1标段名称:大柴工厂2#联合厂房整车维修工位建筑大修项目、大柴工厂门卫室及彩板房保温板更换大修项目
2.2建设地点: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中路117#
2.3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开始实施,总工期:100日历日。本工程与生产及物流运输及门卫室办公管理有关,实际开、竣工时间视生产及物流运输、门卫室日常运行空闲情况进行调整(具体开工时间已签发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有,(含税)764871.29(元)人民币,其中,
大柴工厂2#联合厂房整车维修工位建筑大修项目:416461.55(元)人民币;
大柴工厂门卫室及彩板房保温板更换大修项目:348409.74(元)人民币。
两个项目每项均不得超最高投标限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建筑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外埠企业须按照相关文件办理入辽(或其他省份)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投标人的备案登记信息以开标当日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218.60.147.115/qyxx/about_ztxx.html)等网站的入辽企业查询结果为准或提供“辽宁省外埠企业信息报送单”官网截图复印件。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2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成立时间介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免于提交2021年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1月1日的,免于提交2021和2022年资料,但应提供开标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资产负债表为当年12月31日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报表;
6) 净利润不得连续两年为负值(如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数据为准);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业绩,应提交合同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2)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工程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3)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4) 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61万元人民币,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或合同中未能体现总金额,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不低于61万元人民币的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
5) 类似业绩是指业绩合同金额按项目规模不低于61万的已竣工验收的新建或改建、维修类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3.1.4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直接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为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注册建造师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2)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注册建造师执业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号;(安全生产考核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4)开标前30日内出具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平台未能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投标人应登陆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同样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
5)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人员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5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业绩,应提交合同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2)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工程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如业绩未要求合同金额,则不对合同金额进行评审);
3)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4)合同等证明资料应能体现出项目经理的姓名。
 
3.1.6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合理且能满足项目管理需求的施工员、安全员,上述人员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投标人直接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为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上述人员应具备与岗位对应的上岗资格。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1)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和拟担任岗位;
2)上述人员的岗位证书扫描件;
3)开标会前30日内出具的上述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信息(投标人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平台未能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应登陆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同样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否则视为无效)。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人员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2日23时00分至2023年8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人民币。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时00分,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一汽解放大连柴油机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中路117号
联系人:刘恒
电话:13889586086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高严、刘庆野
座机:0431-80531686、0431-80531663
手机:19975805599、19969564663
邮箱:gaoyan48@faw.com.cn、liuqingye1@faw.com.cn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类型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操作
0736-ZB20231369/01 大柴工厂2#联合厂房整车维修工位建筑大修项目、大柴工厂门卫室及彩板房保温板更换大修项目 工程 2023-08-22 23:00
2023-08-28 17:00
2023-09-1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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