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邮市税务局2024年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hkc20240101
预算金额24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瑞贤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华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束芸0514-8466158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31
公告正文


高邮市税务局2024年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ZHKC202401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
一、招标条件
本高邮市税务局2024年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评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增小区基础数据调查和标准房基准价格评估;存量房系统价格更新维护评估
(价格争议大的物业类型):存量房系统价格更新维护评估(采用批量调整法):未纳入评估
系统住宅类和非住宅类二手房交易评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邮市税务局2024年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评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邮市税务局 2024 年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评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的,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
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
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
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
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
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
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效营业执照;须具
有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高邮市城南智慧大厦13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3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高邮市城南智慧大厦13楼开标室
七、其他
高邮市税务局2024年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评估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扬州华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的委托,就高邮市税务局
2024 年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
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YZHKC20240101


项目名称:高邮市税务局2024 年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囗竞争性谈判团竞争性磋商囗询价
预算金额:24万元
最高限价:24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招标内容:新增小区基础数据调查和标准房基准价格评估;存量房系统价格更新维护评估
(价格争议大的物业类型);存量房系统价格更新维护评估(采用批量调整法);未纳入评估
系统住宅类和非住宅类二手房交易评估。
服务期:高邮市税务局2024 年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评估项目在2024 年12月底前完成。
质量标准:符合行业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的,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
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
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 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
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
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


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
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效营业执照;须具
有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
四、招标文件领取需携带的材料及招标文件领取等相关信息:
1、公示时间为2024年01月15至2024年01月19日(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1月15至2024年01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节假日休息)
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高邮市城南智慧大厦13楼招标代理室。
4、招标文件领取需携带:(1)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2)企业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4)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等渠
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装订
成册。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现场勘察:
现场考察及不可抗力风险招标人不召开标前会议,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中标人自行解
决服务中的一切矛盾。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01月31日14: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1日14: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高邮市城南智慧大厦13楼开标室。
七、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31囗14:30(未能准时到场的作弃标处理);
开标地点:高邮市城南智慧大厦13楼开标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联系人:王瑞贤 联系电话:18036232221


代理机构联系人:束 芸 联系电话:0514-84661587
九、评标方法:详见磋商文件。
十、投标保证金:详见磋商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
2024年01月15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高邮市税务局
地 址:高邮市海潮路
联系人:王瑞贤
电 话:1803623222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扬州华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高邮市城南智慧大厦13楼
联系人: 束芸
电 话: 0514-84661587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预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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