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冕宁县人民医院公务用车采购(6月)(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4.9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34332022000028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公司冕宁县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冕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0834-6726633
中标公司冕宁县锦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4.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4332022000028
二、项目名称:公务用车采购(6月)(二次)
三、采购结果
相关附件:
公务用车采购(6月)(二次)询价通知书(2022090101).zip 公务用车采购(6月)(二次)询价通知书(2022090101).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冕宁县人民医院¥2500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2联合体询价(不允许)联合体询价3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5询价情况公告询价结果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成交公告栏中予以公告。6询价保证金按川财采【2020】149号文件要求,疫情防控期间不收取投标保证金。7履约保证金合同约定。(缴纳方式: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自行约定)履约保证金收取不能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8询价文件咨询联系人:冕宁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834-67266339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联系人:冕宁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834-672663310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到冕宁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律不采用邮寄方式)联系电话:0834-672663311供应商询问、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询价文件的质疑询问涉及采购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及特定资格条件、商务要求以及其他采购需求的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询价过程的质疑由询价小组负责答复;对询价结果的质疑由询价小组负责答复。联系人:冕宁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834-6726633联系地址:冕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45室邮政编码:6156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12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冕宁县财政局联系人:采监股联系电话:0834-6721556.联系地址:冕宁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210室邮政编码:6156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3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4政采贷融资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2018〕12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适用“政采贷”信用融资贷款。“政采贷”产品信息查询渠道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相关模块”—“政采贷”。15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16特别提醒1、请各投标人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若开标现场不能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可能造成后果自负。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递交投标文件前,按当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需要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码及接受体温监测。序号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单价1公务用车台1250000.00元车辆购置技术参数名称项目名称参数要求发动机技术参数燃油种类汽油+48V轻混系统发动机技术参数排放标准国Ⅵ发动机技术参数发动机排量(ml)≥1998发动机技术参数气缸排列形式/气缸数(个)L/4发动机技术参数进气方式涡轮增压发动机技术参数每缸气门数(个)4个发动机技术参数配气机构DOHC(可变气门)发动机技术参数最大输出功率(kW)≥174发动机技术参数最大扭矩/最大扭矩转速(N·m/rpm)≥350/1500-4000发动机技术参数供油方式直喷发动机技术参数缸体/缸盖材质铝合金/铝合金发动机技术参数发动机启停技术有发动机技术参数发动机电子防盗有发动机技术参数无钥匙启动系统有发动机技术参数远程启动功能有车身配置技术参数长*宽*高mm≥5238*≥1878*≥1776车身配置技术参数整备质量(kg)≥1880车身配置技术参数车身结构承载式5门7座MPV车身配置技术参数侧滑门开启形式右/左手动车身配置技术参数行李箱容积(L)≥475-1605车身配置技术参数油箱容积(L)≥66底盘及转向机构配置性能参数轴数2底盘及转向机构配置性能参数轴距(mm)≥3088底盘及转向机构配置性能参数轮距(mm)前轮≥1602底盘及转向机构配置性能参数轮距(mm)后轮≥1605底盘及转向机构配置性能参数驱动方式前置前驱底盘及转向机构配置性能参数前悬架类型麦弗逊独立悬架底盘及转向机构配置性能参数后悬架类型扭力梁非独立式悬架底盘及转向机构配置性能参数转向助力电动助力底盘及转向机构配置性能参数前轮制动器类型通风盘式底盘及转向机构配置性能参数后轮制动器类型盘式底盘及转向机构配置性能参数驻车制动类型电子驻车底盘及转向机构配置性能参数前/后轮尺寸前225/60R17/后225/60R17底盘及转向机构配置性能参数备胎规格非全尺寸底盘及转向机构配置性能参数轮圈材质铝合金变速系统技术性能参数变速箱类型手自一体变速器(AT)变速系统技术性能参数档位个数前进挡9档,1倒车档主/被动安全配置及辅助功能配置参数安全带全车有主/被动安全配置及辅助功能配置参数安全带未系提醒主/副驾驶座主/被动安全配置及辅助功能配置参数儿童座椅接口有主/被动安全配置及辅助功能配置参数主/副驾驶安全气囊有/有主/被动安全配置及辅助功能配置参数侧气囊前排有主/被动安全配置及辅助功能配置参数胎压显示有主/被动安全配置及辅助功能配置参数ABS防抱死系统有主/被动安全配置及辅助功能配置参数制动力分配/刹车辅助/牵引力控制/车身稳定控制/上坡辅助有/有/有/有/有主/被动安全配置及辅助功能配置参数驻车雷达后有主/被动安全配置及辅助功能配置参数车内中控锁有主/被动安全配置及辅助功能配置参数遥控钥匙有门窗、座椅及舱内配置参数前/后电动车窗有门窗、座椅及舱内配置参数车窗一键升降驾驶位门窗、座椅及舱内配置参数车窗防夹功能有门窗、座椅及舱内配置参数座位布局2+2+3门窗、座椅及舱内配置参数座椅面料织物门窗、座椅及舱内配置参数主驾驶座椅调节前后调节+靠背调节+高低调节门窗、座椅及舱内配置参数副驾驶座椅调节前后调节+靠背调节门窗、座椅及舱内配置参数第二排座椅类型独立座椅门窗、座椅及舱内配置参数第二排座椅调节前后调节+靠背调节门窗、座椅及舱内配置参数
合同包1(冕宁县人民医院公务用车采购):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冕宁县锦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冕宁县城厢镇人民路556号 249,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冕宁县人民医院公务用车采购):
货物类(冕宁县锦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乘用车 乘用车(轿车) 别克GL8陆上公务舱652t舒适型 7座商务车,发动机排量2.0,手自一体9速自动变速器。 1(项) 249,500.00 249,5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唐德斌(采购人代表)、苏德、刘颖、王晓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冕宁县人民医院公务用车采购):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监管单位:冕宁县财政局,电话:0834-672155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冕宁县人民医院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834-6731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冕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冕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43室
联系方式:0834-67266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冕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834-6726633
冕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9月07日
相关附件:
公务用车采购(6月)(二次)询价通知书(2022090101).zip 公务用车采购(6月)(二次)询价通知书(2022090101).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知通价询冕宁县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编号:MNZC22-29
目录2022年08月冕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冕宁县人民医院中国·四川(冕宁县)书
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第二章询价须知第一章询价邀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冕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冕宁县人民医院委托,拟对公务用车(6月)(二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第一章询价邀请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第八章评审方法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资金情况4.采购代理机构:冕宁县政府采购中心3.采购人:冕宁县人民医院2.采购项目名称:公务用车(6月)(二次)1.项目编号:MNZC22-29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8、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0元方式:在线获取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08月26日至2022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五、获取招标文件
八、其他补充事宜七、评审开始时间:2022年9月7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可以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开标地点:冕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47室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冕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47室时间:2022年9月7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采购人:九、联系方式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地址:冕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43、245室冕宁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834-6731237联系人:唐老师冕宁县人民医院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第二章询价须知2022年8月25日联系电话:0834-6727779、0834-6726633.邮编:615600
2.1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冕宁县人民医院。2.采购主体1.2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1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1.适用范围二、总则
3.3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2.2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冕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4.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3.4为保证采购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支持,投标人中标后须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见询价,其他响应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7.2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7.1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询价通知书规定数额的询价保证金。7.询价保证金(疫情期间,不做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采购活动。6.联合体竞争性询价(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一)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后撤回询价的;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7.4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将开户许可证发送至冕宁县政府采购办QQ邮箱(2430271511@qq.com)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所有货物交付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将开户许可证发送至冕宁县政府采购办QQ邮箱(2430271511@qq.com),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7.3供应商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七)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六)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五)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四)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三、询价通知书9.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9.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9.2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9.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0.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开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11.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10.1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询价通知书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四、响应文件12.3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3.2、技术、服务响应材料(其它响应文件)。(以上证明材料有格式按格式,无格式自拟格式,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鲜章);资格性响应文件详见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中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13.1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
(6)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5)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4)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3)商务应答表;(2)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报价函13.3、供应商报价资料(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8)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若有);(7)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按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4.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2)报价表
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7.1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七章的规定要求。17.响应文件格式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18.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18.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18.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18.2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8.1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多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一包1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响应文件须注明询价通知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所投包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19.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询价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18.8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18.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20.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20.1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20.响应文件的递交19.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询价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六、成交事项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五、询价及评审过程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3.4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23.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2供应商成交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将由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23.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3.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6)高于市场价30%的。(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5.签订合同七、合同事项24.3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24.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所需资料。24.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5.6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25.5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将签订的合同(一式2份)送采购办及财政局。25.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5.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5.2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25.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26.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6.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6.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26.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29.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8.补充合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32.履行合同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1.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0.合同公告29.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4.资金支付33.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单到采购办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3.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3.验收32.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2.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八、询价纪律要求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3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38.(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询价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询价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20%。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37.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十、其他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40.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万元。8、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加盖鲜章;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加盖鲜章:2、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鲜章及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2、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特别说明:8、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鲜章。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承诺书原件加盖鲜章;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书原件加盖鲜章;5、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原件加盖鲜章;
车辆购置技术参数一、采购清单(控制价:250000.00元)冕宁县人民医院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