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住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 特种车辆租赁招标公告 住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 特种车辆租赁招标公告
住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因在日常生产、设备维修、改造等过程中需租赁使用汽车吊车、升降登高车等特种车辆。为保证各特种车辆租赁的及时性、安全性和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采用招标的方法,选择优质单位进行合作。 1.招标说明: 1.1 项 目 名 称 :住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特种车辆租赁。 1.2 项 目 地 点 :住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院内。 1.3 车辆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报价明细表),协议签订有效期限自2023年11月 24日0时至 2024年 11月23日 24时。 2.服务要求及相关责任: 2.1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根据甲方要求安排合格的车辆及车辆操作人员(必须有正规的上岗操作证)及时进厂,进行施工。 2.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被吊装货物的重量、体积、作业空间及其到达时间。 2.3甲方应为乙方吊车进出厂区道路确保畅通。 2.4吊装过程中,甲方要有专人在现场负责协调。 2.5乙方应提供经国家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车况良好、证件齐全的吊装车辆、登高作业车辆,保证安全、优质的为甲方提供设备备件吊装、人员登高作业服务。 2.6在每次吊装作业前,乙方确保所用附件完好无损,确保其运转状态良好。 2.7乙方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吊装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操作。因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意外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8乙方严格执行甲方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 3、结算: 3.1采取按月结算的方式,每月的25号前中标方将特种设备租赁申请单、汇总明细表交租赁方,核对无误后开具增值税全额专用发票,租赁方通过网上银行业务或现金支票方式,向中标方支付特种车辆租赁费用。 3.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须知: 4.1 投标单位资格以及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需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特种设备作业资质复印件;以上证件必须年审并在有效期内。 4.2 投标单位应承担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3 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活动日程安排按时参加招标活动,否则将按自动弃权处理。 4.4 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严格按照招标说明书的要求提供特种车辆和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4.5在递交投标书截止日期前,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4.6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单位视为无效。 4.7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于 2023年 11月12日17:00 点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予以解答或进行现场实地考察。 4.8若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串通作弊,哄抬标价,则取消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5.投标报价: 严格按照报价表进行特种车辆报价(详见报价明细表),便于招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比较。 6.报价文件 6.1按照招标书中附表填写报价单(报价单中的时间单价,是指从特种车辆进场到出场的实际时间单价),不按本招标书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6.2报价文件中不许加行、涂抹或改写。 6.3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投标单位应将标书密封后加盖公章,并于 2023年 11月13日8:00 点前送达招标单位(地址:青岛平度市杭州南路288号),过时不受。 联系人:范女士;电话:0532-88368169。 7.开标: 7.1时间:2023年11月13日9:00 7.2 地点:住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 7.3参加人员: 7.3.1 住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招投标小组成员。 7.4 招标程序: 7.4.1 招标单位审核投标单位资格 7.4.2 招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报价及企业情况综合评估,确定建议中标单位。 8.招标原则: 8.1 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 8.1.1 报价情况。 8.1.2 执行合同的能力。 8.2 不作解释的原则。 9.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执行。 招标单位:住商肥料(青岛)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平度市杭州南路288号 联 系 人: 商务:范女士 电 话:0532-80818169 技术:肖先生 电 话:0532-80816167
2023年11月6号
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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