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非法添加物质检测服务项目
金额
1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202410115302(jt008)
预算金额17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晓絮18994189955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倪颖1396278178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7
公告正文


竞谈公告

项目概况

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非法添加物质检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交易响应人应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竞谈文件,并于2024年1017 09 : 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202410115302(JT008);  

分包编号:Z202410115302(JT008)-1;  

项目名称: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非法添加物质检测服务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类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人民币17.0070万元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各交易响应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标。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采样费、检测费等相关所有费用。

竞谈需求: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非法添加物质检测服务抽检产品包含粮食加工品、豆制品、调味品、肉制品等,共计281批次,包含添加非食用物质及食品中污染物、掺杂掺假(动物源性成分检测)、功能声称三类,需覆盖本项目需求列举中的80%检测项目,可对列举外的项目开展检测,总检测项目包含非食用物质及食品中污染物、掺杂掺假(动物源性成分检测)、功能声称三类中共37项。项目需求具体详见竞谈文件第三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谈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二、交易响应人资格条件:

 (一)交易响应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开标前的会计报表,必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竞谈前六个月含当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基本养老保险等相关材料,应由税务、社保或银行部门出具)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见附件

5、参加竞谈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交易响应人具备有效期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检测范围需包含本项目中的添加非食用物质及食品中污染物、掺杂掺假(动物源性成分检测)、功能声称三类,提供包含添加非食用物质及食品中污染物、掺杂掺假(动物源性成分检测)、功能声称三类中达到37项的检测项目(覆盖不低于项目需求中列举检测项目中的80%)(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交易响应人提供类似添加非食用物质及食品中污染物、掺杂掺假(动物源性成分检测)、功能声称三类的已开展过的业绩。(交易响应人可提供合同或检测报告作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多个项目)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交易响应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谈判,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竞谈保证金

1.本项目不收取竞谈保证金。

三、竞谈文件的获取

特别提醒:请各交易响应人使用IE11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防止因浏览器版本原因不能完成交易。

时间:2024年10122024年1017

地点:凡有意参加竞谈者,交易响应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凭企业CA证书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交易响应人→手册下载)。

方式:自行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17 09 :30(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提交地址:交易响应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交易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即被视为已响应参加竞谈活动。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1709 :30(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代理费用标准

本项目代理费用标准为 2000.00 元,由成交人支付。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组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竞谈方式,具体操作办法详见竞谈文件第二部分。

2.对项目需求部分(交易响应人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询请向交易发起人提出,由交易发起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竞谈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竞谈文件制作人或竞谈项目组织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3.履约担保的金额:成交单位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履约保证金由交易发起人负责收取。

4.本项目为限额以下项目,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

4.请各交易响应人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九、竞谈项目联系事项

1.交易发起人信息

名称: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8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晓絮18994189955  

2.代理单位: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倪颖13962781784

3.软件公司联系方式

软件公司:051381819522,15371795622,15240580971,1537171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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