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丘北县南盘江15个沿河村寨生活污水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监理服务的询价(二次)采购公告
金额
3.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内部控制手册》等有关规定,现对丘北县南盘江15个沿河村寨生活污水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二次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服务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丘北县南盘江15个沿河村寨生活污水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监理服务(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xj05002
三、项目预算: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元)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施工准备、施工、临时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施工、设施设备采购安装以及完成本项目建设整个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和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配合材料进场验收,参与试运行、竣工验收、负责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面监理。
注:报价单位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按废标处理。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服务时间: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结束之日止。
七、服务地点:丘北县新店乡、官寨乡、舍得乡。
八、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必须是为本公司持证人员),以上人员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并提供不得擅自更换的承诺(提供承诺书);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注册在投标人企业。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九、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预算经费34000元,为报价最高限价,超过该报价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为包干报价。
(二)服务要求:包括本项目施工准备、施工、临时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施工、设施设备采购安装以及完成本项目建设整个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和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配合材料进场验收,参与试运行、竣工验收、负责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面监理,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
(三)报价者需提供如下报价材料:
1.报价函(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3.报价一览表
4.资格要求审查资料
5.服务单位基本情况表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声明
7.服务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询价原则
1.供应商确定原则:根据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符合资格且报价最低的服务单位为中标供应商。
2.为避免服务单位恶意低价中标,采购单位认为其报价过低且无法完成的,可要求服务单位提供相关承诺,服务单位需承诺在此报价范围内提供相应的服务,否则将承担相关责任。
3.意向单位请于2023年6月2日上午09:30分前将报价材料加盖公司印章,密封并加盖密封骑缝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提交或者寄送至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市河西路38号),邮寄方式送达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蔡增山,联系电话:0876—3017590。
特此公告。
附件:报价函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6日
附件【报价函.doc】
一、项目名称:丘北县南盘江15个沿河村寨生活污水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监理服务(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xj05002
三、项目预算:叁万肆仟元整(¥34000.00元)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施工准备、施工、临时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施工、设施设备采购安装以及完成本项目建设整个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和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配合材料进场验收,参与试运行、竣工验收、负责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面监理。
注:报价单位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按废标处理。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服务时间: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结束之日止。
七、服务地点:丘北县新店乡、官寨乡、舍得乡。
八、服务单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必须是为本公司持证人员),以上人员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并提供不得擅自更换的承诺(提供承诺书);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注册在投标人企业。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九、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预算经费34000元,为报价最高限价,超过该报价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报价为包干报价。
(二)服务要求:包括本项目施工准备、施工、临时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施工、设施设备采购安装以及完成本项目建设整个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和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配合材料进场验收,参与试运行、竣工验收、负责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面监理,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
(三)报价者需提供如下报价材料:
1.报价函(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3.报价一览表
4.资格要求审查资料
5.服务单位基本情况表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声明
7.服务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询价原则
1.供应商确定原则:根据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符合资格且报价最低的服务单位为中标供应商。
2.为避免服务单位恶意低价中标,采购单位认为其报价过低且无法完成的,可要求服务单位提供相关承诺,服务单位需承诺在此报价范围内提供相应的服务,否则将承担相关责任。
3.意向单位请于2023年6月2日上午09:30分前将报价材料加盖公司印章,密封并加盖密封骑缝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提交或者寄送至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市河西路38号),邮寄方式送达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蔡增山,联系电话:0876—3017590。
特此公告。
附件:报价函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6日
附件【报价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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