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林市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土地收储中心吉林市龙潭区长青路北侧国有土地腾空地上建筑物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3.42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1/04/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lc-20210402-02
预算金额3.4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林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女士17767807771
标书截止时间2021/04/08
投标截止时间2021/04/12
公告正文
吉林市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土地收储中心吉林市龙潭区长青路北侧国有土地腾空地上建筑物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吉林市龙潭区长青路北侧国有土地腾空地上建筑物拆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林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LC-20210402-02

项目名称:吉林市龙潭区长青路北侧国有土地腾空地上建筑物拆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205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205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1拆除内容:负责完成吉林市龙潭区长青路北侧国有土地腾空地上建筑物拆除等相关工作;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3项目地点:吉林市潭区

2.4质量标准:国家现行质量要求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3.4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外埠施工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02日 至2021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林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林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12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林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市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土地收储中心     

地址:吉林市龙潭区        

联系方式:郭大伟 15590618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林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丰满区            

联系方式:黄女士 17767807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大伟

电 话:  1559061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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