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冬交会广告宣传推广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简称“冬交会”)将于12月14-17日在海南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为配合做好2023年冬交会的宣传推广工作,进一步扩大其知名度和影响力,现就2023年冬交会广告宣传推广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冬交会广告宣传推广。
二、实施时间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三、预算金额
报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陆拾万圆整(¥600000.00),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一是在10家以上报纸、杂志、电视(包含在央视平台播出不少于6次广告)、网站等媒体平台刊播2023年冬交会广告或专题宣传内容等;
二是组织4家以上新媒体平台开展2023年冬交会直播活动;
三是邀请协调25家以上中央以及省内媒体、平台宣传推广2023年冬交会;
四是在80家以上境外网络媒体开展2023年冬交会宣传推广;
五是邀请发动一定数量具有1000万以上“粉丝”量的“网红”参与2023年冬交会线上线下直播逛展、带货活动;
六是邀请参会嘉宾或参展商进行访谈推介;
七是提供20分钟以上时长的2023年冬交会现场重点画面,包含:展馆置景设计、人流情况、特色展品、媒体报道、合作洽谈、论坛会议、新闻发布等多方面素材;
八是宣传推广2023年冬交会的图文视频等必须无版权、署名权之争议。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证照及资质证书齐全;
(二)具备独立策划、宣传发布、媒介统筹等能力,熟悉宣传推广和文化创意工作;
(三)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六、申报单位配套服务
(一)根据实际需要组建专项团队,建立专人专岗责任制,确保项目实施如期顺利完成;
(二)全程收集统计所发布的宣传推广内容,根据有关要求整合项目验收材料,协助办理项目验收。
七、报价提交材料
(一)单位营业证照、资质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熟悉媒体宣传和文化创意工作相关材料;
(三)单位简介、单位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
(四)2023年任意一个季度财务报表(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税收证明和社保费缴费记录证明;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并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
(六)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草案);
(七)报价函。
上述(一)(二)(三)(四)(五)项相关材料报价时无需密封直接提交,上述(六)(七)项相关材料须密封提交。我厅接收报价材料时将对(一)(二)(三)(四)(五)项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将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受理。
八、评审标准
一是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是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如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强劲的人员配置、广阔的宣传资源等;
三是具备大型宣传活动以及三农宣传工作经验;
四是报价择低原则。
九、提交材料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5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纸质件报价材料须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录光盘),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府办公区副楼201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拒收。
十、结果公告
询价结果经我厅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发布成交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后,由成交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项目按合同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389599421;
监督电话:65308120。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1 日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冬交会广告宣传推广。
二、实施时间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三、预算金额
报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陆拾万圆整(¥600000.00),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一是在10家以上报纸、杂志、电视(包含在央视平台播出不少于6次广告)、网站等媒体平台刊播2023年冬交会广告或专题宣传内容等;
二是组织4家以上新媒体平台开展2023年冬交会直播活动;
三是邀请协调25家以上中央以及省内媒体、平台宣传推广2023年冬交会;
四是在80家以上境外网络媒体开展2023年冬交会宣传推广;
五是邀请发动一定数量具有1000万以上“粉丝”量的“网红”参与2023年冬交会线上线下直播逛展、带货活动;
六是邀请参会嘉宾或参展商进行访谈推介;
七是提供20分钟以上时长的2023年冬交会现场重点画面,包含:展馆置景设计、人流情况、特色展品、媒体报道、合作洽谈、论坛会议、新闻发布等多方面素材;
八是宣传推广2023年冬交会的图文视频等必须无版权、署名权之争议。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证照及资质证书齐全;
(二)具备独立策划、宣传发布、媒介统筹等能力,熟悉宣传推广和文化创意工作;
(三)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六、申报单位配套服务
(一)根据实际需要组建专项团队,建立专人专岗责任制,确保项目实施如期顺利完成;
(二)全程收集统计所发布的宣传推广内容,根据有关要求整合项目验收材料,协助办理项目验收。
七、报价提交材料
(一)单位营业证照、资质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熟悉媒体宣传和文化创意工作相关材料;
(三)单位简介、单位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
(四)2023年任意一个季度财务报表(须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税收证明和社保费缴费记录证明;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并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
(六)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草案);
(七)报价函。
上述(一)(二)(三)(四)(五)项相关材料报价时无需密封直接提交,上述(六)(七)项相关材料须密封提交。我厅接收报价材料时将对(一)(二)(三)(四)(五)项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将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受理。
八、评审标准
一是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是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如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强劲的人员配置、广阔的宣传资源等;
三是具备大型宣传活动以及三农宣传工作经验;
四是报价择低原则。
九、提交材料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5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纸质件报价材料须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录光盘),在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府办公区副楼201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我厅有权拒收。
十、结果公告
询价结果经我厅组织评审、内部审批等程序后,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发布成交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后,由成交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项目按合同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8389599421;
监督电话:65308120。
特此公告。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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