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路、历泉路下穿常益长高铁铁路桥(合计3孔),单价32万元/孔,合计96万元。
完成滨江路、历泉路下穿常益长高铁铁路桥安全评估报告,取得相关主管单位的批复。
(一)咨询服务费用总计为¥ 960000元(大写:人民币 玖拾陆万元整),包含报告编制费、监测费、专家评审费。合同价只作为甲方支付预付款的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宁乡高新区财政预决算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结算价为准。若审定的结算价低于甲方实际支付给乙方的金额,乙方应在甲方发出通知后十日内将甲方多支付款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
(二)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取得项目安评批复之日起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甲方付款前需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各种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甲方提供的资料,在安评验收完成后两日内及时归还。
2、在乙方提交各阶段成果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交的阶段性方案给予确认或反馈意见。
3、按本协议约定条款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咨询服务费用,履行本协议相关约定。
4、协议履行相关的其他协助义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按甲方的进度要求完成委托咨询服务,及时与甲方沟通并请甲方确认。
2、乙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签署及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资质、资格,不存在挂靠、借用资质、资格等情形。
3、乙方须按甲方提出的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项咨询服务成果,保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质量。
4、乙方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时间内完成甲方的委托,并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5、乙方安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资料、财务数据及其他文件。
6、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向甲方交付报告表,并对提交的安评报告表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定、完整性负责。乙方须保证报告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7、如乙方提交的报告未能获得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乙方应补充完善使其达到合格。若乙方在甲方提出不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法进行补充完善,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9、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经济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的安排调配,确保现场工作有专人负责。
11、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书面项目成果,共计份。并协助甲方做好专家评审和报备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提供所需资料。负责做好调查和安评资料的整理、归档。
12、乙方在委托期间,委派(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授权范围)作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乙方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乙方有关的具体事宜。
(一)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义务,因违反合同约定、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时还应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二)本协议中所述的损失或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保全费、交通住宿费等一切合理开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