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天津市宁河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宁河区2019年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水稻基质育秧技术示范推广项目水稻育秧基质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9/0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81.48万元
公告正文

关于天津市宁河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宁河区2019年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水稻基质育秧技术示范推广项目水稻育秧基质采购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宁河区2019年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水稻基质育秧技术示范推广项目水稻育秧基质采购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水稻育秧专用基质。该基质是利用作物秸秆等可再生性植物资源,根据水稻的营养生理特性和壮秧机理,经多重生化处理,再添加粘结剂、保水剂和缓释肥料人工合成的全营养水稻育秧专用基质。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81.488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第四条规定“推广农业技术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经过试验、示范”。天津市宁河区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针对农户在繁锁的育秧环节中屡次出现问题的情况,2013年从江苏淮安柴米河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引进了水稻育秧基质技术,连续在宁河区试验示范推广六年,取得了成功,可作为成熟的技术进行大面积推广。宁河区水稻基质育秧技术示范推广项目服务的对象是水稻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化合作社以及示范场等,本着“认真负责,减少风险,不误农时”的原则,确定江苏淮安柴米河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基质单一来源采购单位。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江苏淮安柴米河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宁连路清浦段177号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江苏淮安柴米河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宁连路清浦段177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1、江苏淮安柴米河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稻乐思”牌水稻育秧基质,育秧成功率高,秧苗素质好、适应性强,连续3年在宁河区推广20.575万亩,产品质量稳定,用户高度认可。 2、“稻乐思”牌水稻育秧基质是专利产品,其原料为作物秸秆等可再生性植物资源,有利于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使用该基质避免了水稻育秧取土造成的土壤耕层损失。 3、在连续3年使用过程中,该公司供货及时,在水稻育秧期间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项目区驻点巡回技术指导服务,确保了育秧成功。 综上,同意该公司生产的“稻乐思”牌水稻育秧基质作为本项目采购单一来源。 王凤行 天津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推广研究员
1、江苏淮安柴米河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稻乐思”牌水稻育秧基质,育秧成功率高,秧苗素质好、适应性强,连续3年在宁河区推广20.575万亩,产品质量稳定,用户高度认可。 2、“稻乐思”牌水稻育秧基质是专利产品,其原料为作物秸秆等可再生性植物资源,有利于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使用该基质避免了水稻育秧取土造成的土壤耕层损失。 3、在连续3年使用过程中,该公司供货及时,在水稻育秧期间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项目区驻点巡回技术指导服务,确保了育秧成功。 综上,同意该公司生产的“稻乐思”牌水稻育秧基质作为本项目采购单一来源。 郑爱军 天津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推广研究员
1、江苏淮安柴米河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稻乐思”牌水稻育秧基质,育秧成功率高,秧苗素质好、适应性强,连续3年在宁河区推广20.575万亩,产品质量稳定,用户高度认可。 2、“稻乐思”牌水稻育秧基质是专利产品,其原料为作物秸秆等可再生性植物资源,有利于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使用该基质避免了水稻育秧取土造成的土壤耕层损失。 3、在连续3年使用过程中,该公司供货及时,在水稻育秧期间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项目区驻点巡回技术指导服务,确保了育秧成功。 综上,同意该公司生产的“稻乐思”牌水稻育秧基质作为本项目采购单一来源。 于福安 天津市原种场 推广研究员

六、公示的期限:
自2019年02月23日起至2019年03月01日 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6号
2)联系人:刘殿功
3)联系电话:022-6919310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
2)联系人:刘女士
3)联系电话:022-69119727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宁河区光明路62号
2)联系人:刘先生
3)联系电话:02269559138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2019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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