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新昌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检查检测装备VOCs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5/0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pz-h20241203sz
预算金额46.8万元
招标公司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招标联系人章先生0575-86593221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女士0575-83176688
中标公司浙江焜腾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安徽西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XPZ-H20241203SZ
二、项目名称:新昌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检查检测装备VOCs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学军,赵鹰,何生其,王中良(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胡伟珠
六、开标情况
标项1
七、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八、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九、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地 址:新昌县南明街道钟楼南村3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593221
质疑联系人:丁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5-86335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路南333号商会大厦十四层1407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176688
质疑联系人:竺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5-8317668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新昌县财政局采监科
地 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传 真:/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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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新昌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检查检测装备VOCs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报价:468000(元) | 安徽西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东升街道智慧锦城(商业区)4栋117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新昌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检查检测装备VOCs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采购项目 | 新昌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检查检测装备VOCs红外热成像气体泄漏检测仪采购项目 | 红谱 | 1项 | 468000 | VF33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学军,赵鹰,何生其,王中良(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胡伟珠
六、开标情况
标项1
七、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八、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九、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安徽西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63.0 | 63.5 | 63.0 | 62.0 | 64.0 | 63.1 | 16.03 | 79.13 |
1 | 浙江焜腾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44.0 | 43.5 | 44.0 | 44.0 | 44.5 | 44.0 | 21.43 | 65.43 |
1 | 绍兴市静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7.5 | 17.0 | 17.0 | 19.5 | 18.5 | 17.9 | 30.0 | 47.9 |
十、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新昌分局
地 址:新昌县南明街道钟楼南村3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6593221
质疑联系人:丁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5-863355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路南333号商会大厦十四层1407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176688
质疑联系人:竺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5-8317668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新昌县财政局采监科
地 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传 真:/
联系人:任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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