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原制药厂场地调查评估技术咨询服务已批准建设,采购人(项目业主)为河南颐城控股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询比活动。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原制药厂场地调查评估技术咨询服务
2.2 采购编号:M4101000065000350002
2.3建设地点:中原制药厂位于郑州市高新区,其中主厂区位于雪松路以东、药厂中街以南、药厂街以北,铁西路以西,其余地块分布分散在其周边,
2.4采购范围:中原制药厂共有12宗工业用地,面积约1072亩。根据土地资源盘活工作进展,现需开展中原制药厂场地调查评估技术咨询。
2.5工作内容: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场地环境调查主要包括三个逐级深入的阶段,是否需要进入下一个阶段的工作,主要取决于场地的污染状况。场地环境调查的三个阶段依次为:
第一阶段——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与现场踏勘;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污染状况确认——采样与分析;
第三阶段——场地特征参数调查与补充取样。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场地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场地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是否污染确认阶段是以采样分析为主的污染证实阶段,确定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和空间分布。该阶段通常可以分为初步采样分析和详细采样分析,每一步均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现场采样、数据评估和结果分析等步骤。在初步采样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采样和分析,确认场地污染程度和范围。
本次委托只限于前两个阶段,若场地需要进行风险评估或土壤修复时,则需要进行第三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本阶段以补充采样和测试为主,获得满足风险评估及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所需要的参数,提出详细的污染程度评估及污染范围界定,并提出治理目标与推荐治理方案。后续招标方式视情况而定。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场地环境调查监测布点要求如下:
2.5.1、土壤监测点位布设方法
根据现场环境调查相关结论确定的地理位置、场地边界及各阶段工作要求,确定布点范围。在所在区域地图或规划图中标注出准确地理位置,绘制场地边界,并对场界角点进行准确定位。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监测常用的监测点位布设方法包括系统随机布点法、系统布点法及分区布点法等。
2.5.2、土壤监测点位的布设
(1)场地环境调查初步采样监测点位的布设
①可根据原场地使用功能和污染特征,选择可能污染较重的若干地块,作为土壤污染物识别的监测地块。原则上监测点位选择地块的中央或有明显污染的部位,如生产车间、污水管线、废弃物堆放等。
②对于污染较均匀的场地(包括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程度)和地貌严重破坏的场地(包括拆迁性破坏、历史变更性破坏),可根据场地的形状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在每个地块的中心采样。
③监测点位的数量与采用深度应根据场地面积、污染类型及不同使用功能区域等调查结论确定。
④对于每个监测地块,表层土壤和深度土壤垂直方向层次的划分应综合考虑污染物迁移情况、构筑物及管线破损情况、土壤特征等因素确定。采样深度应扣除地表非土壤硬化层厚度,原则上建议3m以内深度土壤的采样间隔为0.5m,3m~6m采样间隔为1m,6m至地下水采样间隔为2m,具体间隔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⑤一般情况下,应根据场地环境调查结论及现场情况确定深层土壤的采样深度,最大深度应直至未受污染的深度为止。
(2)场地环境调查详细采样监测点位的布设
①对于污染较均匀的场地(包括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程度)和地貌严重破坏的场地(包括拆迁性破坏、历史变更性破坏),可采用系统布点法划分监测地块,在每个地块的中心采样。
②如场地不同区域的使用功能或污染特征存在明显差异,则可根据环境调查获得的原使用功能和污染特征信息,采样分区布点法划分监测地块,在每个地块的中心采样。
③单个监测地块的面积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将场地划分为若干40 m×40 m的监测地块,原则上不应超过1600㎡。对于面积较小的场地,应不少于5个监测地块。采用深度应至环境调查初步采样监测确定的最大深度。
④如需采集土壤混合体,可根据每个监测地块的污染程度和地块面积,将其分成1~9个均等面积的网格,在每个网格中心进行采样,将同层的土样制成混合样(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场地除外)。
2.5.3、地下水监测井布点个数及深度满足相关技术导则最低要求。
2.6、委托成果要求:
成果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满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完成场地环境调查评估报告书;
3、通过专家评审;
4、取得环保部门审核备案。
2.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8包段划分:本采购项目共分为1个包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能够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2信誉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中要求的45项指标检测能力并通过资质认定,取得省级及以上CMA证书的检测机构。
3.3 财务要求:近3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6-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于成立时间不足的,自成立年份起计算)。
3.4公司业绩要求:提供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1项合同金额在60万以上类似项目(类似业绩指工业工厂场地环境调查评估)。
3.5信誉要求: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被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最近三年内无仲裁或诉讼介入情况。
3.6其他要求:(1)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提供企业及法人的“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查询页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对象需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书面承诺(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自拟)。
3.7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4. 电子注册与报名
4.1本采购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ybtp.com)进行全电子化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报价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询比活动。
4.3请于2020年3月 19 日至2020年 3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ybtp.com)进行网上报名。
5.询比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网上报名审核者,请在上述报名时间内,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参选人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询比文件。
5.3《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平台服务费自理。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14时30分,地点为河南颐城控股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颐城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鸿苑路61号清水苑综合楼三楼项目规划部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371- 85513265
监督机构:河南颐城控股有限公司党建工作部
地 址:郑州市清水苑综合楼2楼
电 话:0371-69158220
邮 箱:xmghb204@163.com
传 真:0371-69158222
河南颐城控股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9日
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www.zybtp.com:80/fcggg/110641.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