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江海河闸管理用房及启闭机房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13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600-xxdf-c2023-0058
预算金额132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帅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188514108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4
公告正文
新江海河闸管理用房及启闭机房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新江海河闸管理所委托,对其所需的新江海河闸管理用房及启闭机房改造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
新江海河闸管理用房及启闭机房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采购公告”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600-XXDF-C2023-0058;
2、项目名称:新江海河闸管理用房及启闭机房改造项目;
3、项目类型:工程
4、所属行业:建筑业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预算金额:人民币132万元
7、最高限价:本次项目最高总价限价人民币132万元(含暂列金额  5万元),首次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新江海河闸管理用房和启闭机房进行改造升级,主要内容包括内外墙翻新,办公功能区调整,新建内部巡视通道等,具体详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60 日历天,具体开展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询价响应,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承担的工程项目由符合政策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d.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须同时提供:①供应商与其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扫描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供应商为其交纳2023年5月-2023年7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可提供官网打印的具有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缴费清单)。
特别提示:如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4)提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无在建工程承诺(格式参见第七章)。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单位须自行踏勘本项目涉及的施工现场并拍摄现场照片(踏勘现场照片至少需包含新江海河闸启闭机房一楼东侧拟改造进门处、二楼西侧新增楼梯处,桥头堡及北侧管理用房内部现状等),提供的照片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后装入资格审查文件内,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无效标处理。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磋商。
具体详见第七部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具体要求。
【特别提醒】
1、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的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如涉有),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本项目成交的供应商(以下称成交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2、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响应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过程中,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如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磋商,一经发现则取消其磋商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上报财政部门后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视情公布在相关网站。如已成交,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由该供应商承担由此带来可能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要求: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通过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自动推送到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供公开查询;企业即时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自锁定之日起,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相关活动(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请各潜在供应商引起重视,公告发布之日起自行查询,及时整改,对于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供应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查询方式: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58.213.147.230:7001/Jsjzyxyglpt/faces/public/default.jsp)-企业信息-建筑企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和供应商响应
1.时间: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24日。
2.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无报名环节,供应商直接从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答疑等磋商资料。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永扬路9号永和大厦4幢13层(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 7月 24 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永扬路9号永和大厦4幢13层(若有调整,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无。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模式。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单位提出,由采购单位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新江海河闸管理所
地址:南通开发区振兴路40号
联系方式:胡帅  (0513-83593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新东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永扬路9号永和大厦4幢13层
联系方式:刘女士(电话:18851410811)
电子邮箱:357601028@qq.com
南通市新江海河闸管理所
2023年7月1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