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西轴线还建房项目雨污管网及道路等工程沥青材料采购公告
沥青材料
沥青混凝土
金额
13.5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13.57万元
招标公司
汉江国投建筑工程湖北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7/04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东西轴线还建房项目雨污管网及道路等工程沥青材料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JGTJG2024032(DZ24B1RHF0054))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襄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西轴线还建房项目雨污管网及道路等工程沥青材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汉江国投建筑工程湖北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cm厚粗粒式AC-20C沥青混凝土、3cm厚细粒式AC- 13C沥青混凝土,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西轴线还建房项目雨污管网及道路等工程沥青材料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西轴线还建房项目雨污管网及道路等工程沥青材料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一)企业资质: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企业业绩:近三年(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业绩以合同协 议书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单项 合同金额13万元及以上的沥青供货(或沥青施工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 书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上述证明材料 不能反映业绩中要求的工程特征材料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予以证 明)。 (三)信誉要求: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 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3.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电投电子商务 平台)网页端进行报价。登录主网站后-点击询价/谈判/单一来源-进入正在参与项目(点开始报价)” →进入项目界面→报价大厅(进行相关报价操作) 3.2 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不接收逾期传输的报价文件。 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购买或报名采购文件的潜在报价人的报价将被拒绝。 3.4 提交报价需使用数智签APP扫码签章。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www.cpeinet.com.cn)和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 (https://ebid.espic.com.cn)上公开发布,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www.cpeinet.com.cn)为推广平台链 接,无法进行报名及参与,所展示信息仅供参考。报名参与及相关公告均以国家电投电子商务平台(https://ebid.espic.com.cn)的公告正文为准。 发布日期:2024-07-01 (盖章)
(三)最高限价:135712.36元 (四)采购类别:货物 (五)采购需求(包含但不限于): 5cm厚粗粒式AC- 20C沥青混凝土、3cm厚细粒式AC-13C沥青混凝土,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交货期: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七)交货地点:运输到达用户指定地点。 (八)质量目标:合格。 (九)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 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一)企业资质: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企业业绩:近三年(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业绩以合同协 议书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单项 合同金额13万元及以上的沥青供货(或沥青施工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 书或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上述证明材料 不能反映业绩中要求的工程特征材料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技术资料予以证 明)。 (三)信誉要求: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 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采购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 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时间: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 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