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镰湾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项目尾水管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488.73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8.73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茂梅0532-86161128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丽丽150922269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4
公告正文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镰湾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项目尾水管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4/09/30 09:45:19
项目名称: 镰湾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项目尾水管线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 疏港高架以西、辛安前河以南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城市供、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建筑工程-施工 工程类别:
本项目总投资额: 7260000元 工程造价: 4887348.43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0米
计划文号: 青黄发改函[2024]269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茂梅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161128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滨海大道627号慧丰国际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茂梅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161128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刘丽丽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5092226959
项目统一代码(编码): 2310-370211-04-01-577338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监督部门: 西海岸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2-68976507
监督部门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 监督部门其他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尾水工程、补水工程,其中尾水工程主要建设镰湾河水质净化厂出水明渠至辛安前河出水口的尾水管道,新建DN1500管道321m;补水工程主要在厂区内新建2万m3/d补水泵房1座。厂区内新建DN500补水管道36m,DN300补水管道48m,DN700出水管道72m。
(二)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货物的采购和安装。
(三)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不分标段 0米 施工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货物的采购和安装。 4887348.43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一)、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2.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四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五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单项工程合同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园林绿化项目除外)。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七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八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77号南区2号入口)
【第一开标室(1023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10-24 09:00
九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异议受理联系人:王茂梅,联系电话:0532-86161128,邮箱:zbbgs202@163.com,传真:/,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滨海大道627号慧丰国际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 月1 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 月1 日,以此类推。
5.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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