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建设区域改造项目院内竞价公告
金额
4.6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6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9
公告正文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建设区域改造项目
院内竞价公告


我院近日拟对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建设区域改造项目工作进行院内竞价采购,现欢迎有意向的合格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并密封报价。

一、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建设区域改造项目。
1.2、预算金额:46076.00元(人民币)(超过此预算的竞价文件将视作无效响应)。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项目地址: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1.5、工期总日历天数及服务需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建设区域改造。详见竞价公告附件1:《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建设区域改造项目清单》。
1.6、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详见竞价公告附件2:《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建设区域改造项目效果图》。
1.7、付款方式和期限:
1.7.1、预付款支付:双方订立施工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将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此预付款将为成交供应商启动项目、采购原材料及进行改造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有助于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1.7.2、货款支付:当所有工程量进度达到100%并通过双方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凭收到承包人开具正式有效的发票(合同款的70%)并报请医院资金支付审批流程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项目进度款(支付至合同款的100%);
1.7.3、发票与付款关系: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向发包人提供正式有效发票。若承包人不按期提供发票,发包人有权顺延付款。承包人应充分认识到提供发票的重要性,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便发包人能够顺利进行资金支付审批流程。
1.7.4、资金支付进度与财政资金拨付的关系:该项目资金支付的进度及额度,必须以财政资金拨付并下达至我院的实际进度为主。由于该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拨款,因此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政府政策调整或财政资金拨款延迟等非发包人原因的影响。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同意发包人相应顺延付款时间,且不视为发包人违约。为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其运营成本及理解财政资金拨付的不确定性,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合理安排生产和服务,以适应可能出现的资金支付延迟情况。
1.7.5、付款方式及合同要求详见竞价公告附件3:《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建设区域改造项目施工合同》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应具备并提供下列相关资质证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名单位应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报名单位应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经营异常、重大违法记录【报名单位应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5.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报名单位应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1.6.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报名单位应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分包【报名单位应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提供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报名单位应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院内竞价活动【报名单位应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5.已标价的项目清单(加盖公章)。
6.报名单位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完全响应(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竞价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7.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需携带身份证明相关材料,报名人为机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相关材料。
报名单位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报名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三、报名材料递交和截止时间、地点。
(一)报名材料递交和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08:00 时至2024年10月29日17:30时(北京时间),超出此日期提供的不再接收受理。
(二)报名地点:海口市琼山区建国路15号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招标办。
(三)报名递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人委托书原件;
3、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密封提交的材料;
5、填写报名单位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
(四)密封提交的材料应包含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人委托书复印件;
3、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附带第二项报名单位参加本次院内竞价采购活动应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件及已标价的项目清单等(格式自拟)。
(五)报名材料的密封要求:
1、报名单位应将报名材料密封在专用袋(箱)中,封口处密封条密封加盖公章;
2、密封袋背面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签章和授权人签字;
3、如果报名单位递交的报名材料未严格按照要求密封及标注的,其报名材料将被拒绝接收;
4、密封提交的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装订成册并加以密封,加盖公章。

四、竞价采购规则
本单位将根据各报名单位报名提交的竞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在满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本次院内竞价采购活动以最低报价等综合评估做为成交依据。评审结果将以电话方式通知中选者,未中选的单位不另行通知。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5.1.采购人名称: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5.2.采购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5.3.采购人地址: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口市琼山区建国路15号)。
5.4.联系电话:0898-36663932。
5.5.具体竞价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建设区域改造项目清单》
附件2:《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建设区域改造项目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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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建设区域改造项目--施工合同(模板).doc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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