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村田心花城品质社区提升项目(三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品质社区提升
金额
247.5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rjzx2024-cg0930
预算金额
247.55万元
招标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经济联合社
招标联系人
关小姐020-36006235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润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庞工020-32382075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0/14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0/21
公告正文
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村田心花城品质社区提升项目(三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RJZX2024-CG093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村田心花城品质社区提升项目(三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7.557172万元,招标人为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 朝阳经济联合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原有社区环境整治工程,主要整治内容包括道路和广场铺装,绿化种植,室外设 施布置和景观照明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补充说明及设计图纸等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村田心花城品质社区提升项目(三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村田心花城品质社区提升项目(三期))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 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 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参照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 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
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村田心花城品质社区提升项目(三期))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村田心花城品质社区提升项目(三期))特定资格要求如 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时,从以上两个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资格声明函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4)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5)供应商拟派出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且本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为同一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09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14日17 时00分 获取方式到广东润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宝路7号406房”
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开具收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宝路7号406房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宝路7号406房会议室 七、其他 广东润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对广州市 白云区石门街朝阳村田心花城品质社区提升项目(三期)(项目编号:RJZX2024-CG0930)进 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RJZX2024-CG093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村田心花城品质社区提升项目(三期) 三、项目内容及数量: 项目内容数量工期最高限价品目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村田心花城品质社区提升项目(三期)1项合同签订之日起计60 个日历天 2475571.72元其他建筑工程 1.供应商应对所有的磋商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人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 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或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 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参照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 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 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村田心花城品质社区提升项目(三期))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村田心花城品质社区提升项目(三期))特定资格要求如 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时,从以上两个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资格声明函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4)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5)供应商拟派出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且本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为同一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
和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润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光宝路7号406房”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 不退,开具收据。响应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购买磋商文件(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1.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 (https://www.chinabidding.cn/)和广东润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http://www.gdrunjing.com)中发布;发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采 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1日14时30分(注14时00分开始受理磋 商响应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宝路7号406房会议室 九、磋商时间:2024年10月21日14时30分 十、磋商地点: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宝路7号406房会议室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关小姐 联系电话:020-36006235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村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润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庞工 联系电话:020-32382075 广东润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经济联合社。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经济联合社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朝阳村 联系人:彭生 电 话:020-36006235 电子邮件:cy6235@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润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宝路7号406房 联系人: 庞工 电 话: 020-32382075 电子邮件: 13928885884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