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1号泊位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试验检验技术服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1号泊位
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1个5万吨级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7万吨级设计和施工)及相应配套设施,码头使用岸线248m,设计年通过能力为558万吨/年,设计年吞吐量为532万吨,主要货种为煤炭。陆域纵深约为544m,自东向西依次布置有码头前方作业带、散货堆场及生产辅助区,总面积约为13.51万㎡,建设两座98m跨度干煤棚堆场和配套设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 有水运工程材料及水运工程结构证书 的单位均可报名参加。
3.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4、投标人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近三年业绩证明。
3.5、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查询资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资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 11 时至 2024 年 10 月 26 日 11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0 月 31 日 11 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