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肥城省级农高区现代设施农业良种繁育示范创新项目-泰山番茄创新研究院智慧蔬菜种苗研发中心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312.9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c-gc-20231026-01-01
预算金额3363.36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恳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田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勇宝
中标联系人王新序
公告正文
肥城省级农高区现代设施农业良种繁育示范创新项目-泰山番茄创新研究院智慧蔬菜种苗研发中心中标候选人公示

肥城省级农高区现代设施农业良种繁育示范创新项目-泰山番茄创新研究院智慧蔬菜种苗研发中心中标候选人公示
    泰安田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东肥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肥城省级农高区现代设施农业良种繁育示范创新项目-泰山番茄创新研究院智慧蔬菜种苗研发中心进行招标, 并于2023-11-17 08:3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特此公示
    1.项目编号:FC-GC-20231026-01-01
    2.项目名称:肥城省级农高区现代设施农业良种繁育示范创新项目-泰山番茄创新研究院智慧蔬菜种苗研发中心
    3.招标控制价:3363.36万元
    4.招标人:山东肥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肥城市文广大厦11楼
    联系人:王恳
    联系方式:0538-3260108
    5.代理机构:泰安田园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肥城市龙山路42号
    联系人:罗勇宝
    联系方式:0538-3280068
    6.唱标记录:
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总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承诺投标保证金(元)项目经理
1
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33129003.20
180
合格
0
刘志军
2
山东衡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2659796.51
180
合格
0
苏会广
3
盛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3533996.89
180
合格
0
王新
4
山东泰银建设有限公司
33465454.37
180
合格
0
赵学新
5
成都宸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3598339.24
180
合格
0
李佳航

    6.2.评标情况:
投标单位名称商务标得分资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其他得分总分排名
1
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69.9
0.0
25.73

95.63
1
2
山东衡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9.96
0.0
24.89

94.85
2
3
盛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9.77
0.0
23.09

92.86
3
4
山东泰银建设有限公司
69.79
0.0
23.06

92.85
4
5
成都宸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9.75
0.0
22.83

92.58
5

    技术标评审得分表:
投标单位名称评审得分评委委员评分明细
1
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5.73
评委A 25.8 ; 评委B 27.7 ; 评委C 24.5 ; 评委D 24.35 ; 评委E 26.3 ;
2
山东衡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4.89
评委A 24.9 ; 评委B 25.9 ; 评委C 23.9 ; 评委D 24.15 ; 评委E 25.6 ;
3
盛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3.09
评委A 22.3 ; 评委B 26.1 ; 评委C 21.2 ; 评委D 23.25 ; 评委E 22.6 ;
4
山东泰银建设有限公司
23.06
评委A 22.0 ; 评委B 26.4 ; 评委C 20.9 ; 评委D 23.2 ; 评委E 22.8 ;
5
成都宸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83
评委A 22.0 ; 评委B 25.9 ; 评委C 20.7 ; 评委D 22.85 ; 评委E 22.7 ;

    7.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况:无
    8.拟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情况:
候选人名称投标金额 排名
1
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33129003.2元
1
2
山东衡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2659796.51元
2
3
盛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3533996.89元
3

    9.拟中标人情况:
    拟中标人: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刘志军
    中标金额:33129003.2 元
    工期:180(日历天)
    10.开标日期:2023-11-17 08:30:00
    11.公示日期:2023-11-18 至 2023-11-20
    12.公示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4.投诉处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之日10日内,向( 监督部门 )投诉。
    15.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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