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洪港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洪泽洪港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招标已由洪行审投核[2019]46号批准,招标人为淮安洪泽区洪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洪泽洪港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
2.2项目地点:拟选址于洪泽经济开发区,西至砚马河航道,东至创新路,北至二分干渠,南至金鸡路,占地面积125.87亩。
2.3项目规模:拟投资5.15亿元新建一座处理规模为10.0万吨/天的污水处理厂,拟分三期建设实施,一期建设规模3.0万吨/天,二期建设规模3.0万吨/天,三期建设规模4.0万吨/天,详见设计任务书。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要求新建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工程整体一起设计,同时规划三期工程。一、二期设计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运营成本测算、施工过程的现场服务、变更设计等所有工作。
工程设计内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工艺设计、工艺设备选型及参数、构筑物(建筑物)设计、场区总平面布置及整体效果图(须反映三期的规划方案)、单体效果图、场区道路绿化围墙工程设计、供电系统及自动化控制系统设计、节能环保设计、场区内给排水及暖通空调设计、安全(防火等)及安保设计、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的装修设计、以及与生产工艺相关联的成套设备、在线监测(可与环保部门直接对接)、运营中控系统、设备控制电缆、控制箱、控制柜、管道、变配电站等与工程有关的所有设计工作。
三期建设:根据分期建设要求,结合规划红线范围、可研等同步对三期进行规划设计。
中标人中标后,完成初步设计深化调整、总平面图设计及规划方案文本报批,根据批复方案开展施工图设计并报批、报审(含图纸审查),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工程全过程服务及验收。项目所涉及的各类评审的专家论证费均包含在报价内。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2.6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及评审,6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后续设计服务与施工期同步。
2.7设计费的招标控制价为744.80万元。一旦中标,设计人的中标价一次性包死 (中途所涉及到的工程变更均不再另计费用)。
设计费(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调整、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运营成本测算、施工图审查、各项评审费、差旅费、提供技术交底、不定期现场指导、设计修改 、参加竣工验收以及税金、管理费、利润等的总费用。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市政行业甲级资质;(3)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4)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和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3.5拟选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以下资格之一:(1)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2)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4万吨/天规模及以上并且出水标准达到《GB18918-2002》中Ⅰ级A标准工业污水处理厂的新建或改、扩建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中标通知书,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设计业绩的相关规模(4万吨/天规模及以上)即可。以上资料载明的业绩规模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设计合同内容中须有关于出水水质标准超过Ⅰ级A的描述,如设计合同内容按照地方标准实际上已达到超Ⅰ级A标准的情形,为证明该描述符合超Ⅰ级A的标准,投标人须随设计合同一起上传地方标准至诚信库,以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备注:如果上述业绩材料不能证明项目是工业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达到《GB18918-2002》中Ⅰ级A标准,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3.8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成员及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2019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3.9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注: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及时将企业的基本情况(含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含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相关资格证书)、授权委托人养老保险及劳动合同、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等录入到诚信库中。投标人在网上投标文件中和光盘备份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行录入诚信库并经公示的上述材料的链接;其他资格评审标准材料及参与打分的证明材料在投标截止日前由投标单位自行上传(支持格式的原件扫描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开标现场无需提供资格审查资料(备注:网上资格审查,若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证件不再有效或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均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付款方式:
(1)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并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签约合同价的30%。
(2)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并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发包人向设计人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0%。
(3)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签约合同价的95%,余款待二期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 自 2020年4月 20 日至 2020 年 5 月 13 日。
7.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 305 元(含手续费),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使用新点软件请与陈超 13770370470 联系;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 15380802178 联系。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3其它: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招投标网→招投标动态→更多→《关于最后一次集中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通知》,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办理地址为: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电话:13861650890。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联系电话:13770370470(陈超—新点软件)、15380802178(董倩—广联达软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4 日 9 时 0 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开标二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附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8.3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逾期不予接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制作本工程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密封的“备份电子投标光盘”(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开标,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洪泽区洪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洪泽经济开发区巢湖路36号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东三街112号
邮编:223100 邮编:223100
联系人: 徐康 联系人:魏同飞
电话: 15996160631 电话:13905231663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