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泰州市海陵区城东街道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节余资金增做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27.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7.9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0523-86611106
招标代理机构泰州湘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琼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0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泰州市海陵区城东街道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节余资金增做工程已由泰州市农业农村局以2024年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节余资金增做工程(泰农建〔2024〕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泰州湘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度泰州市海陵区城东街道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节余资金增做工程(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海陵区城东街道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2024年度泰州市海陵区城东街道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节余资金增做工程,项目区四至:北至朱东南港,南至宁启铁路,东至中菱社区,西至卤汀河。涉及村落:城东街道唐甸村、朱东村、魏徐村等3个行政村。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项目位于泰州市城东街道,主要建设内容:朱东村3#农桥(15m*5m桥梁工程1座),3.0m宽机耕路(唐甸村19号、魏徐村20-22号、朱东村23号,合计1.399km)配套路下涵φ60×6m(6座)、连接管涵φ60(20m)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须认真踏勘现场;对应投资预算金额约127.9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2025年4月9日前全部完工,并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质量要求: 合格 。
2.6支付方式:项目开工后付合同价30%的预算款;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合格工程进度的80%按月支付工程款;单项工程四方验收合格后组织分阶段跟踪审计报账,工程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3%的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并经复验合格后付清(不计息)。工程款拨付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江苏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农田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中标人应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地方相关规定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中标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为确保按月足额拨付农民工工资,中标人须开设农民工专户,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款的拨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每次拨付工程款,按工程款的20%拨至农民工工资专户;如不足,中标人需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申请金额拨至农民工工资专户。承包人原因导致招标人未能及时拨付相应人工费的,承包人仍需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支付。
2.7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3.1.3投标人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3.1.4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 号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3.1.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3.1.7其他人员要求:无。
3.1.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 A、B、C 三类)。
3.1.9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
3.1.10其他要求: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2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工程建设违约情形的;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近2年内因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近2年内受到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通报批评的;在履行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建设合同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且影响期未消除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2月13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登录《泰州市农业农村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nongtian.aspx);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时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
4.1.2登录泰州市农业农村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nongtian.aspx)(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购买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不见面开标,本次招标定于2024年12月20日09时00分,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开标室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模块”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模块”,实时在线关注。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细则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评标入围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0.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
2.0.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均值入围法
R取值为: 20 ,平均值(含)以上10 家、平均值以下10家;
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四舍五入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含)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取平均值以上若干家投标人时,不包括已去除的投标人数量×10%(四舍五入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不少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R家(R一般15-30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7.3详细评审标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96分
(2)项目经理业绩:2分
(3)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2分
2.2.2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α×β+B×(1-β),其中: S—评标基准价;T—最高投标限价;α—T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95%、96%、97%、98%、99%,开标现场抽取;β—T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40%、50%、60%,开标现场抽取;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高于期望值×95%和低于控制价×70%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 B值:
①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 时,B 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②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 时,B 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有多个标段时,α、β值相同。
说明:以上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错误和计算错误外,投标报价平均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修正后的报价
投标人的报价清单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修正了投标报价的,按修正后的报价作为最终投标报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
(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扣0.6分;每低 1%扣0.4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3.4
(2)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项目经理业绩

2020年1 月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业绩,有1 个得1分,最多得2分。须同时具备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由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能够证明合同项目已经完成的其他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

项目部其他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2分。

    7.4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如有)
详细情况见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
8.其他内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模块”,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taizhou.gov.cn/)、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地    址:泰州市城东街道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0523-86611106      
招标代理机构:泰州湘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鼓楼南路99号华润置地星座10号楼1919室
邮    编:225300
联 系 人:赵琼   
电    话:052386860568、18115939599   
电子邮箱:651211424@qq.com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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