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乐清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金额
2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qzb-yq-2024-29
预算金额29万元
招标公司乐清市教育技术中心
招标联系人盛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1596776002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1
公告正文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乐清市教育技术中心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HQZB-YQ-2024-29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获取方式: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6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乐清市双雁路502号三楼
售价:0元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a.报名登记表
b.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
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具体报名方式如下:
(1)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
(2)快递方式报名:通过快递方式报名的,请在报名资料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报名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与供应商联系确认相关投标事宜(快递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签收为准,所以供应商以快递方式报名的,需考虑快递在途时间)。
(3)网上报名:供应商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104594858@qq.com。代理机构经过审核后回复确认相关投标事宜。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 09:30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乐清市双雁路502号三楼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6月11日 09:30
九、磋商地点:乐清市双雁路502号三楼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三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清市教育技术中心
联系人:盛老师
联系电话:0577-62522623
质疑联系人:童老师
联系电话:0577-6255778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乐清市双雁路502号三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967760029
附件信息:
乐清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托管服务项目磋商文件(非政府采购)(定稿).doc
339.7 KB
一、采购项目编号:HQZB-YQ-2024-29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 规格要求 |
乐清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托管服务项目 | 29万元 | 具体要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获取方式: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6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乐清市双雁路502号三楼
售价:0元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a.报名登记表
b.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
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具体报名方式如下:
(1)现场报名:请供应商将报名资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
(2)快递方式报名:通过快递方式报名的,请在报名资料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址,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报名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与供应商联系确认相关投标事宜(快递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签收为准,所以供应商以快递方式报名的,需考虑快递在途时间)。
(3)网上报名:供应商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104594858@qq.com。代理机构经过审核后回复确认相关投标事宜。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 09:30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乐清市双雁路502号三楼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6月11日 09:30
九、磋商地点:乐清市双雁路502号三楼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三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清市教育技术中心
联系人:盛老师
联系电话:0577-62522623
质疑联系人:童老师
联系电话:0577-6255778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乐清市双雁路502号三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967760029
附件信息:
乐清市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托管服务项目磋商文件(非政府采购)(定稿).doc
339.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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