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升旗台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2023-JWHNZJ-G3012)
金额
6.6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whnzj-g3012
预算金额6.67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现就某部升旗台建设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发布公告,相关要求及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某部升旗台建设工程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 2023-JWHNZJ-G3012
3.采购项目预算控制价:66738.14元。
4.建设地点:湖南省张家界市
5.工期:接到开工通知后30日历天内(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6.项目规模及采购范围:本项目主要是对我部1个单位升旗台进行建设,施工地点为永定区,工程主要内容为升旗台拆除及重建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交验合格。
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保修内容及期限,由成交人承担起责任与义务。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湖南省外施工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标准,且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近3个月(2023年3月至今的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
5、近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财务报告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6、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供应商暂停资格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凡有意参与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23年 10 月 13 日至2023年 10月19 日每日9:00~12:00及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入湘施工登记证明(仅湖南省外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张家界市某部登记获取谈判文件。
2. 通过网络报名的供应商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彩色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497966936@qq.com)同时将纸质资料邮寄至我部,邮箱内容需注明“项目名称、包号、报名资料、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 10 月 27 日 9 时 30 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地点为张家界市某部。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某部
联系人: 刘助理
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
电话: 13227068363/0744-8398033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某部升旗台建设工程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 2023-JWHNZJ-G3012
3.采购项目预算控制价:66738.14元。
4.建设地点:湖南省张家界市
5.工期:接到开工通知后30日历天内(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
6.项目规模及采购范围:本项目主要是对我部1个单位升旗台进行建设,施工地点为永定区,工程主要内容为升旗台拆除及重建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交验合格。
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保修内容及期限,由成交人承担起责任与义务。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湖南省外施工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标准,且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近3个月(2023年3月至今的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
5、近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财务报告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6、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供应商暂停资格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凡有意参与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23年 10 月 13 日至2023年 10月19 日每日9:00~12:00及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入湘施工登记证明(仅湖南省外企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张家界市某部登记获取谈判文件。
2. 通过网络报名的供应商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彩色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497966936@qq.com)同时将纸质资料邮寄至我部,邮箱内容需注明“项目名称、包号、报名资料、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为2023年 10 月 27 日 9 时 30 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地点为张家界市某部。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某部
联系人: 刘助理
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
电话: 13227068363/0744-8398033
返回顶部